惹不起的鴻毛,玩不起的自媒體

司馬遷寫過: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現在看起來這話有毛病,鴻毛可不輕,絕對惹不起。

頭條號“紅星新聞”報道,因為在網上發帖《鴻毛藥酒是毒藥》的廣州醫生譚秦東,被鴻毛所在的內蒙古涼城警方在廣州天河區的家中抓捕。

本人特意百度了一下從涼城到廣州的距離,多達2200公里,中間穿越5個省。這樣的辦案力度,你還敢小看鴻毛嗎?

惹不起的鴻毛,玩不起的自媒體

鴻毛有沒有毒副作用那是醫生的事,和我無關。去年去藥店買感冒藥時藥店促銷員一直勸說我買鴻毛藥酒。我問治什麼病的,促銷員鴻毛是用的中藥品種最多的藥,多達67種,你有什麼病鴻毛治什麼病。我沒敢買不是因為沒錢,是因為沒膽。因為常識告訴我包治百病的一定是騙子。如果說用的中藥品種越多就治的病越多,那直接把本草綱目上記載的1892種中藥全加進去煮一大鍋湯給全國人民喝下去,中國人肯定變得百毒不侵。所以鴻毛的廣告肯定有問題。搜索了以下確實有問題,鴻毛藥酒因為廣告違規10年被通報2600多次,居然還能屹立不倒,堪稱中國藥壇“不倒翁”。

惹不起的鴻毛,玩不起的自媒體

譚秦東是個醫生,醫學碩士,按說他有資格評價一種藥品是否有毒,且藥品有毒副作用也是常識。一個醫生評價一下國藥準字的藥物本來無可厚非,關鍵是他發到自媒體上了,於是被抓捕了。可見自媒體很可怕,不好玩。玩好了,2600次通報都安然無恙,玩不好,一篇文章都有被抓捕的危險。

惹不起的鴻毛,玩不起的自媒體

就寫到這裡吧,不歡迎涼城警方拜訪我。不過找我來比去廣州近多了,中間只需要穿越兩個省就行了。對了,順便問一句,作為公民我有選擇商品並向公眾分享購物經驗的自由吧?如果有,我要說:堅決不能買鴻毛藥酒,因為它誇大宣傳被通報過2600次。這樣說合法不?請涼城警方給個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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