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縣監委第一案:查處套取國家征地補償款

宜川县监委第一案:查处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

宜川縣監委成立以來,全面履行《監察法》賦予的職責,強力推進紀法融合,法法銜接,正確行使監督、調查、處置職能,集中力量查處一起套取國家徵地補償款案件,8月3日,向宜川縣人民檢察院移送首例留置案。

2018年3月1日,有群眾到縣監委反映,宜川縣雲巖鎮劉家桌行政村在蒙華鐵路過境土地徵遷工作中有弄虛作假騙取國家徵地補償款的問題。接到案件線索後,宜川縣監委抽調精兵強將,對該案及時展開初核。經初查,發現國土局原統徵辦副主任翟某、工作人員閆某等人涉嫌職務犯罪,遂按照法律規定,監委迅速開展立案調查。隨著案件的進一步深入推進,按照案件的進展情況,經延安市監察委員會批准,5月25日決定對翟某某等人採取留置措施。先後共留置5人,經歷了69天的奮戰後,宜川縣監委成功將此案偵查終結並移送檢察院審理。

在調查留置第一案時,制定了詳細的留置方案,紀檢監察室與案件監督管理室、案件審理室等部門相互監督、相互配合,充分利用《監察法》賦予監察機關12種措施,依紀依法開展案件調查,經過對案件線索深入挖掘,全案先後立辦了翟某某等9人涉嫌貪汙230.6527萬元、受賄25萬元貪汙賄賂大案,立辦了張某某等2人行賄25萬元案件,發現並協助公安機關偵破了張某等2人敲詐勒索50萬元特大案件和張某某敲詐勒索10萬元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追繳贓款177萬餘元。

宜川監委留置第一案,共有11名被調查人涉嫌職務犯罪問題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涉嫌貪汙賄賂的11名被告人被檢察機關依法決定逮捕,涉嫌敲詐勒索的3名犯罪嫌疑人也同期被公安機關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檢察院稱監委辦的案件質量高,法律證據充分,證據鏈環環相扣,留置期間無安全事故發生,對此次辦案給予充分肯定。

經過此次實戰,原紀檢監察干部的法律素養、法律意識有了很大的提高,轉隸幹部的執紀審查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二者學用相長、深度融合,達到了優勢互補的效果,為今後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也釋放出了“1+1>2”的改革效果。(宜川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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