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實很排斥和他親近」,女慣犯冒充「官二代」戀愛詐騙29萬

“覺得這個人應該比較好騙”是萬靈麗詐騙的動因,冒充“官二代”的她先後與兩名男子談起了戀愛,還謊稱自己母親是某市市領導。以“官二代”身份,她編造各種理由借錢,並承諾事成之後“結婚”、“提供工程”、“掙大錢”不在話下。

近日,成都商報記者從邛崍市人民法院獲悉,萬靈麗騙取他人財物共計29萬元,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退賠全部違法所得。

“我其實很排斥和他親近”,女慣犯冒充“官二代”戀愛詐騙29萬

▲資料圖

冒充官二代談戀愛

結婚、別墅、工程,只要借錢都能安排

2017年初,萬靈麗通過微信添加了一個名叫李順超的男子,在微信聊天的過程中,萬靈麗發現李順超很相信她說的話,“我覺得這個人應該比較好騙”。有了李順超單純好騙的印象之後,她謀生了騙些錢來用的想法。兩人慢慢熟悉起來以後多次見面,就這樣關係逐漸親密。

在相處的過程中,李順超發現自己這個“女朋友”的背景好像不一般。在萬靈麗口中,她的母親是某市市領導手握大權,父親是做某工程的大老闆,她自己是某公司工作人員,有穩定的工作,是個不折不扣的“官二代”。

“撿到寶了”,這是李順超知道“女朋友”背景後的想法,由此,李順超對萬靈麗也越發的信任起來,也成為了陷入陷阱的重要一步。據李順超回憶,萬靈麗第一次向她借錢,是以其母被調查需要周旋外圍事宜為由,萬靈麗承諾他,“事情擺平後,我們家可以給你提供一套大別墅來住,我媽還說,給你安排個工程,讓你少奮鬥二十年。”

為了騙取李順超的信任,萬靈麗還將自己“母親”的電話號碼也提供給了李順超。據萬靈麗供述,其“母親”的電話是她另一張電話卡,其母給李順超發的短信也是由她自己編輯發送的。之後,萬靈麗不斷編造謊言,又以“結婚”、“買金銀首飾”等諸多理由騙李順超拿錢給她,編織甜蜜的陷阱。而高度信任“女友”的李順超也選擇相信萬靈麗,先後向其匯款26萬餘元。

“我這樣說是想騙錢,以這個官二代的身份,許諾李順超好處,這樣才能把錢騙到。”萬靈麗如實供述,“從李順超的角度來說,那段時間我是和他在耍朋友,並且要結婚,但是對於我來說,李順超只是我騙錢的工具,我其實很排斥和他親近。”

女友原有詐騙案底

男子醒悟選擇報警

隨著借錢金額的不斷增加,李順超心中也是疑竇漸生,萬靈麗怎麼會不斷拿錢卻一點沒有還錢跡象?她的母親到底是不是市領導呢?在匯款26萬餘元后,李順超終於忍不住前往萬靈麗“母親”任職地點一探究竟。

經李順超詢問,雖然該市確實有這麼一位市領導,但這位市領導卻根本沒有一個叫萬靈麗的女兒。除此之外,他還了解到萬靈麗有多起騙錢前科。面對這種情況,李順超終於發現自己原來是被騙了,隨後他選擇向公安機關報警。

2017年6月30日,邛崍市公安局民警在雅安市某招待所一客房內將萬靈麗抓獲,到案後她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經查明,除李順超之外,萬靈麗還編造自己系警察、幹部子女騙取了另一男子馮智的信任,以同樣的手法假借與其談戀愛,先後以買禮品見父母、買東西、汽車續保等為由騙取人民幣32000餘元。

法院判決:

假“官二代”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邛崍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萬靈麗犯詐騙罪,向邛崍法院提起公訴。面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萬靈麗表示無異議且當庭自願認罪。

據邛崍法院查明,在2018年1月30日,萬靈麗的家屬退賠了受害人馮智的全部損失32000元並取得了其諒解,也向法院退繳了其違法所得20000元。

經審理後法院認為,被告人萬靈麗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共計29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刑事處罰。最後,萬靈麗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退賠全部違法所得。

而就在不久前,因被執行人萬靈麗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且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2018年6月19日,邛崍法院作出責令退賠執行裁定書及罰金執行裁定書。法院已依法向被執行人萬靈麗發出限制消費令,並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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