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來昌尋「真愛」卻殞命傳銷「魔窟」

謝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張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日前,隨著法官法槌的落下,這起發生在南昌市南昌縣一傳銷窩點致人死亡的案件最終審結,傳銷窩點成員謝某、張某等人也將為自己的所做行為受到法律的制裁。

原來,早前外地年輕小夥石某以為在網上找到了“真愛”,結果卻誤入傳銷“魔窟”。在傳銷人員租住的出租屋中,石某遭遇了傳銷人員謝某、張某等人進行的鼻子灌水,用拳頭擊打胸部等而喪命。十多天後,因出租屋散發惡臭,才案發。

“魔窟”

遭傳銷成員鼻子灌水

用拳擊打胸部致昏迷窒息

據介紹,外地年輕小夥石某在網上結識了一名知性美女李某某(另案處理),兩人相聊甚歡。在一段時間的交談之後,石某每天都在期待著見到這位網上的女朋友,和她共結良緣。

2015年6月6日,石某受李某某的邀請,乘坐火車從深圳來到南昌。次日中午,傳銷組織成員崔某來到南昌市西湖區老福山,經電話聯繫後接到石某,並將其帶至傳銷成員謝某、張某、覃某、馬某等人所租住的南昌市南昌縣蓮塘鎮某居民小區的傳銷窩點。在傳銷窩點,石某即刻發現情形不對,要求離開,但遭到傳銷成員的強行阻止。緊接著,傳銷成員謝某、張某、覃某、馬某等人對石某進行了鼻子灌水,用拳頭擊打胸部等。數分鐘後,石某因窒息致臉部青紫並昏迷。傳銷人員見狀,輪流對石某進行人工呼吸,並對其胸部進行按壓,後見其未能清醒,便全部逃離該傳銷窩點。

同年6月18日,傳銷組織租住的房屋房東崇林霞按照早前出租房屋時的約定來收租,發現房屋有惡臭,便向公安機關報案。不久,公安幹警就抵達了現場,發現房屋內有一具男屍,該男屍已腐爛。後經查系石某,距離其殞命已過去十多天了。公安幹警經過偵查後,先後將謝某、張某等人抓獲歸案。

法院

兩主犯犯故意傷害罪

分別判處死緩和無期徒刑

2016年4月,南昌市人民檢察院以謝某、張某、馬某、覃某涉嫌犯故意傷害罪,崔某涉嫌犯非法拘禁罪向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訴。石某家屬,同時提出了附帶民事訴訟。

法院審理後,以謝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張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覃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馬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崔某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謝某、張某、覃某、馬某、崔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石某親屬各項經濟損失共計48735元。

提醒

保持清醒的頭腦

勿被“殺熟”騙入傳銷

“傳銷組織的目的就是騙人錢財,以各種誘惑為誘餌騙人進入組織。”南昌大學科技學院法學教授曾毅告訴記者,他們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同時,要求被髮展人員交納費用或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係,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

對此,曾毅教授提醒廣大市民,傳銷主要利用“殺熟”手段騙人騙錢,千萬不要礙於情面抱著先試試看的心理盲目加入。如果發現涉嫌傳銷的組織或人員,或發現自己被騙誤入傳銷,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假意應承,伺機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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