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意外把人撞死,有全保,要判幾年?

Chen006


這個問題的關鍵點就在於你駕駛汽車過程中有沒有構成交通肇事罪!關鍵點在於你駕駛過程中有沒有違章,而不在於你有沒有保險。

我國國家道路安全法規定: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其他特別惡劣情節 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也就是說只要你沒有構成交通肇事罪,沒有現場逃逸,事故後又主動進行經濟賠償,基本上不會負刑事責任。


眾口說車


99隨便語:車輛有無全保,與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基本沒有聯繫,所謂的“我有全保”就可以不坐牢,有道理也沒有道理。

之所以出現這個問題,應當與3月12日湖南永州奔馳車主撞死女性行人後,笑稱“我買了全保”事件有關。

但車輛是否有全保,與司機承擔刑事責任本身,沒有必然聯繫。

交通肇事罪也是刑事公訴案件,公安機關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最後判決,在以上過程中,不以任何個人意志為轉移。

交通肇事罪是否構成,主要與肇事司機在事故責任分擔有關。

通常情況下,嚴重違反交通規則的肇事司機,在交通事故中承擔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必然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第一,哪些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機,構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根據量刑幅度,可分為三個檔次。

第一檔: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

(3)造成財產損失,且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4)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5)無證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6)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7)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8)嚴重超載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9)肇事逃逸,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第二檔:具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檔: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有無全保的區別。

(1)車輛有無全保,在承擔刑事責任方面,唯一有影響的僅有一條,即“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需承擔刑事責任。

這條規定在現實中運用較少,意思是,當交通事故發生後,肇事司機造成的公私財物損害在30萬元以上,且沒有能力賠償的,將會構成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關於無力賠償30萬元需承擔刑事責任的問題,最高院曾在2000年發文指出,這種現象不是刑事責任向民事責任的轉化,體現了對受害人的保護,同時認為,賠償損失也是一種懲罰。

(2)車輛有無全保,主要影響的是民事賠償部分。

交通事故發生後,若肇事司機未構成交通肇事罪,就是一起普通的民事賠償案件,若構成交通肇事罪,民事賠償案件可以獨立進行,也可以與刑事案件合併審理,即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以上過程中,民事賠償能否落實,將會對刑事部分的審理,產生一定影響。

第三,為何“買了全保”的肇事司機,會露出微笑表情輕鬆?

其中有一個不得不提的原因,在司法實踐中,為了保障受害人的利益,對於刑事案件的審理結果,應當考慮到民事賠償的實際情況,並以肇事司機的是否足額賠償,作為其“是否有悔罪表現”的重要依據。

於是就產生了一個後果。

當肇事司機購買全保後,由於保險公司承擔了民事賠償部分,肇事司機天然具有了“悔罪表現”,可以在刑事責任方面,得到從輕從寬處理。

(1)通常情況下,構成第一檔次交通肇事罪的司機,購買全保情況下,最終得到緩刑的幾率,遠遠超出50%,即絕大多數應當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司機,都能被判緩刑。

(2)較為嚴重的交通肇事罪,購買全保情況下,也可以得到從輕處罰。

但我們必須指出,緩刑不代表無刑事責任!

比如說,某人因犯交通肇事被判3年有期徒刑,緩期4年執行,他本身就有了犯罪前科,在緩刑期內,也是緩刑考驗期,必須服從監管,定期向公安機關彙報,不得擅自離開居住地等等。

被判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有較嚴重違法行為時,就會被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從以上情況看,“買了全保”的肇事司機表情輕鬆,甚至微笑,有道理也沒有道理!

有道理的是,即便因違反交通規則,致一人死亡,很大可能會得到緩刑。

沒有道理的是,哪怕有全保,只要構成交通肇事罪,他就是個罪犯,一個即將淪為罪犯的人,他有什麼理由微笑!


99隨便


看到了這個問題想到了前天的一則比較火的新聞,3月12號湖南永州一名公司高管開著一輛奔馳撞死了一名女性行人,肇事者撞死人後還面帶笑容跟路邊的人說:“我買的全保。這些都買了”。如此態度讓大眾非常得憤怒,這是對人性的蔑視。那麼這種情況就不會有事了麼?答案是否定的。


根據刑法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話,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保險是發生事故後用於賠償的,但是這個並不能免除你的刑事責任。


當遇到撞死人的情況該怎樣減輕自己的刑事責任呢?首先就是打120以及110報警,然後聯繫保險公司和家屬商量,積極賠償,如果可以,儘量取得家屬的諒解,得到家屬的諒解書,這樣檢察院在對此事故從輕處理,一般就不會坐牢。但是像新聞這樣的態度,我想家屬是不會諒解的吧。

目前來說大部分這種事故判刑都是由於家屬,保險公司以及肇事者之間的賠償無法談妥造成的。所以我們在平時開車過程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避免事故的發生,保險只是用於發生意外時的保障,並不是助長人們的開車劣習。


慶鍋談車


朋友,這個社會,把人給撞死了和把人給撞殘疾了好處理的多!

首先說說你怎麼駕駛的,把人家給撞死了?如果是喝酒了,保險公司是不賠的,死者所有的損失都要你來賠償,如果你家裡有錢,這個事情你和死者家屬多商量商量,就不會有牢獄之災!

如果你是因為操作上的原因,把人給撞死了,那麼你可以要求你所投保的保險公司來和你一起跟死者家屬協商賠償數額,只要死者家屬不追究你的刑事責任,基本上就不會坐牢!

如果死者家屬非要追究你的刑事責任,那沒得選擇,你只能坐牢了,不過好像最多是3年!

朋友出了這種事故,不要害怕,只要滿足死者家屬的要求,基本上不會追究你的刑事責任,也就是不會坐牢!


六郎看經典


開車撞死人,賠錢肯定是要賠的,但判刑不判刑不一定,判幾年也不一定。你說的“全保”這個概念根本就不存在,或者這種說話根本就不成立,最近裡面都被4S店的銷售人員給灌輸了這麼個概念,以為買了所謂的“全險”就萬事大吉了。



一般撞死或者撞傷行人,主要是用到第三者責任險,有30萬的,有50萬的,也有100萬的,你說的“全保”只是他的保險項目中包含了第三者責任險,但是買的多少的不一定,如果他只買了30萬的,人家家屬要求陪60萬,那你剩下的30萬就要自己賠,賠不上那不就得蹲幾年了。


如果你買的保險足夠支付賠償金的,那還得看你在這次事故中的責任比例。

如果你在這次事故中付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導致一人死亡;或者付同等責任,致三人死亡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是要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如果撞死人後有逃逸或者其他像酒駕醉駕這種嚴重情況的話,將面臨7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你在此次事故中付次要責任或者不負責任,那就沒有刑事責任,不會被判刑,只要足額賠付就可以了。


建議大家買保險的時候第三者責任險買50萬或者100萬以上的,多花不了幾百塊錢,不怕一萬就怕萬一。發生事故後,態度一定要積極,不要想著逃避責任,就算你沒有責任也要積極撥打報警電話,以及120。家屬的情緒肯定也會失控,就算不是你的責任,人家也不會原諒你,換位思考一下,能忍就忍忍吧。

現在家用轎車越來越多,開車一定要安全第一,不開賭氣車,不酒後駕車,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要存僥倖心理。


小馬哥愛電影


看到很多人說只要賠錢就可以了事,還有人居然說只要家屬不追究刑事責任就沒事,真是沒文化真可怕,刑事責任的追究單位只能說檢察院等執法機關而不是個人,家屬只有民事訴訟權。那麼撞死人要不要坐牢,這是要看情節的,來看看相關法律就懂了。

有違法行為的逃不了


情節特別惡劣的那就肯定在劫難逃了


所以一般情況下,如果非故意撞的,並且沒有違法行為,坐牢的可能就不是很大,但是如果是你負主要責任,並且存在重大過錯,那麼就是有可能的。

開車還是要注意安全,為了自己也為了別人。


a奇葩視界



首先說說你怎麼駕駛的,把人家給撞死了?如果是喝酒了,保險公司是不賠的,死者所有的損失都要你來賠償,如果你家裡有錢,這個事情你和死者家屬多商量商量,就不會有牢獄之災!

如果你是因為操作上的原因,把人給撞死了,那麼你可以要求你所投保的保險公司來和你一起跟死者家屬協商賠償數額,只要死者家屬不追究你的刑事責任,基本上就不會坐牢!

如果死者家屬非要追究你的刑事責任,那沒得選擇,你只能坐牢了,不過好像最多是3年!

你當時買保險是保的是多少,保險公司最大額度的賠償一般就會是多少。假如你只投保了10萬的第三者責任險,現在你開車意外撞人致死,別傷害人家屬要求賠償80萬,你需要自己付70萬的賠償金額,否則打不成協議。

你還是會面臨被起訴甚至會面臨牢獄之災。但是假如當時你投保的是100萬,你正常行駛撞得人,沒有喝酒,沒有違反交通規則,更沒有肇事逃逸,那麼一般你不需要出面,保險公司就會出面跟被害人家屬協調賠償事宜。

我是過來人,當初被判緩2年,車也是全險,判重判輕根據駕駛人來的,有沒有駕駛證,有沒有喝酒等,第一時間報警打120也會有減輕刑罰的,如果死者家屬沒有告到法院就可以私下解決,就不用判刑,如果移交了檢察院,只能判緩刑了,最後在提醒廣大車友,萬一出事故了,第一時間不要跑,報警打120是第一要素,接下來讓交警去解決就可以了,千萬不要飲酒駕駛,逃逸,否則保險不予理賠!

目前來說大部分這種事故判刑都是由於家屬,保險公司以及肇事者之間的賠償無法談妥造成的。所以我們在平時開車過程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避免事故的發生,保險只是用於發生意外時的保障,並不是助長人們的開車劣習。


您之前買了全保,這是一個明智的決定,希望您購買保險的額度也很高,這樣對於不幸逝世的路人,能有更充足的賠償。當然,恭喜您,您直接的經濟損失比您不買保險會少很多。
但是很抱歉地告訴您,全保只能保您的財產,保不了您的自由。 同時還想向您強調的是,保險的作用有限,錢的作用也有限,但在這有限的經濟中,足以看清您的為人。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優樂盒旗艦店


要判幾年不知道,反正給社會和受害人家庭帶來了嚴重的影響,這種人必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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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聲明一下,什麼叫為富不仁?就是這類貨色了。

如果僅僅是撞車或者撞物,你愛咋死跟誰也沒有關係,問題是你是偏離正常行使道路到了人行道,還撞死了人,居然沒有半分愧疚之心和對生命的敬畏,輕鬆帶笑的說買了全險,就這種態度就不得不懷疑你是否是故意。

所幸死者家屬不在現場,否則你是怎麼被打死的都不知道。不要以為有兩個鋼鏰就可以為所欲為,道德與法制的尊嚴不容褻瀆。

至於這個人要判幾年,得根據具體情況來看了,如果確實是不可抗力因素無意導致的事故,經濟責任是肯定免不了的,但應該不用擔刑事責任。但是如果是操作過程、處理方式失當,存在著技術安全責任,比如駕駛過程打手機、幹其它妨害安全駕駛的事情導致事故,那就涉嫌觸犯交通肇事罪了,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如果他跟死者原本相識,具有故意情節,那就嚴重了,屬於故意殺人,嚴重的可以判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無論哪種可能,賠錢是肯定的,即便是全保,也要看保額是多少,超出保額部分必須自掏腰包。如果涉嫌犯罪,比如酒駕、毒駕、故意犯罪等保險公司是拒賠的。


謝金澎


開車把人意外撞死,只有沒有違反交通法規不是故意傷害他人一般是不會判刑的。你沒有酒駕,沒有肇事逃逸,沒有違反交通規則一般涉及不到違法,更不會判刑。你說有全保,我是做汽貿銷售的,不知道呢說的全保是什麼意思。同常人們所說的全保一般是既包括車輛損失險,有包括第三者責任險還會有自燃險,玻璃險等。

你有全險但是並不意味著你的保險就夠賠被撞的人的。有的第三者責任險是10萬,有的是30萬,有的是50萬,有的是100甚至200萬。。。。你當時買保險是保的是多少,保險公司最大額度的賠償一般就會是多少。假如你只投保了10萬的第三者責任險,現在你開車意外撞人致死,別傷害人家屬要求賠償80萬,你需要自己付70萬的賠償金額,否則打不成協議。
你還是會面臨被起訴甚至會面臨牢獄之災。但是假如當時你投保的是100萬,你正常行駛撞得人,沒有喝酒,沒有違反交通規則,更沒有肇事逃逸,那麼一般你不需要出面,保險公司就會出面跟被害人家屬協調賠償事宜。作為這方面比較專業的人,我想提醒大家,車輛一定要買保險,並且買保險的時候儘量多買些第三者責任的金額,這樣一旦出事,自己就不會再有經濟上的煩惱了。
即便是自己有任何保險,開車千萬別喝酒,否則有什麼保險都不會賠償你,還需要你承擔法律責任。出了事故,千萬不能逃逸,應該積極的救護受傷人員,及時的撥打120和110電話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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