嵐皋民警周杰獲2017年度「全縣十佳先進典型」榮譽稱號

1月3日,嵐皋在縣舉行2017年度十佳先進典型頒獎典禮,嵐皋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民警周杰獲表彰。

嵐皋民警周杰獲2017年度“全縣十佳先進典型”榮譽稱號

晚會現場,評選組委會給予周杰的頒獎辭是:“從警13年,始終心懷愛民之心,恪盡利民之責,力行為民之舉,視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用創新探索,用真心真情,踐丹心、樹正氣、鑄警魂。沒有刀光劍影的英勇事蹟,只有春風化雨的深情話語,用平凡書寫執法為民的公安情懷。調解糾紛的專家,構築和諧的使者。”

2004年步入公安戰線的周杰,一直承擔著群眾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十餘個春秋,十餘年探索,他總結出了依靠“群眾、基層組織、行政、司法、法制”五種力量,做到“發現、介入、出警、調查取證、處理”五個及時,提升社會動態信息的發現能力、社會動態管控能力,靈活運用“提前介入、情緒掌控、真情觸動、點面結合、依法施教、以案說理、排憂解難、公正評判、實地勘驗、部門聯動、巧借外力、回訪監督”十二法的“55212”矛盾糾紛調處法,把繁雜的流程系統化,把瑣碎的工作制度化,他的調解也因此成為響噹噹的品牌。

2012年,“周杰調解室”成立,6年來共調解各類矛盾糾紛1000餘起,平均兩天要面對一起矛盾糾紛。2016年被安康市委、市政府評為“全市維護穩定工作先進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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