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東違規占資 林州重機遭深交所「點名」批評

控股股東近乎滿倉質押、股價“疲軟”走勢明顯,林州重機(3.630, 0.05, 1.40%)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林州重機”,002535.SZ)任何一個風吹草動都擾動著投資者的“神經”。而近期遭遇的監管部門“點名”批評,更是令投資者對林州重機“憂心忡忡”。

7月15日,林州重機發布《關於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給予通報批評決定的公告》(下稱“《公告》”),稱林州重機、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長郭現生、財務負責人兼時任董事會秘書曹慶平因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信披違規等事項被深交所通報批評處分。

資金違規佔用

控股股東與上市公司之間的關係常被視為“父與子”。然而“父慈兒孝”只是理想狀態,控股股東利用其控制企業為自身謀取利益或已成為“常態。

據《公告》顯示,2017年1月9日和1月25日,林州重機向參股公司鄂爾多斯(8.880, 0.07, 0.79%)市西北電纜有限公司分別提供455萬元和1億元借款,並於2018年3月15日收回本金及利息共計1.11億元。林州重機對上述財務資助事項未履行相應的審議程序和臨時信息披露義務。

2017年5月10日,林州重機控股股東郭現生實際控制的林州重機礦業有限公司非經營性佔用林州重機資金3000萬元,於2017年6月15日償還。上述期間,重機礦業非經營性佔用林州重機資金日最高餘額為3000萬元。

深交所指出,郭現生、曹慶平及重機礦業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14 年修訂)》《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等相關規定,分別對其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控股股東對上市公司非經營性佔用資金,歷來是不容觸碰的監管紅線。在監管高壓態勢下,不但會嚴重影響公司經營,而且還可能會遭到監管處罰。”經濟學家宋清輝表示。

然而,上述違規事項不是其控股股東郭現生唯一的一次資本運作。《華夏時報》記者瞭解到,除深交所披露的違規佔資外,郭現生此前的股權質押“套路”或更值得研究一番。

增持與質押“無縫對接”

相關信息顯示,林州重機於2011年1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主營業務為鋼鐵鑄鍛、能源裝備、高新技術裝備、礦井建設與運營、金融租賃服務等,是一家能源裝備綜合服務商。

林州重機上市時的股票發行價為每股25元,而在2018年6月19日,該公司股價已跌至3.51元每股,刷新了林州重機股票上市以來的股價“新低”。或是為避免爆倉風險,郭現生隨即進行了股票補充質押。

6月20日,郭現生將其持有的1369萬股公司股份進行補充質押。彼時,郭現生持有林州重機股份總數為2.39億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9.81%;累計質押股數為2.17億股,佔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90.82%。

面對控股股東高比例股權質押及近期“疲軟”股價下潛在的爆倉風險,林州重機董秘吳凱告訴《華夏時報》記者,該公司大股東目前的質押風險尚處可控範圍內,後續補救措施仍需等待指示。

然而記者整理數據發現,在持續高比例股權質押下,林州重機控股股東資金鍊真實狀況難言輕鬆。

3月20日,林州重機發布《關於公司控股股東部分股份質押延期購回的公告》稱,郭現生將1410萬質押股的回購日期推遲一年至2019年3月15日。值得一提的是,截至上述公告日,郭現生累計質押的股份已佔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96.86%。

在“近乎滿倉質押”的情況下無奈選擇“延期一年”,郭現生似乎在“等待時機”。5月25日,郭現生解除質押合計5888.63萬股,僅3天后,林州重機再出股權質押公告稱,郭現生以“個人使用”為由再次進行股權質押,將持有的林州重機3050萬股質押給東方證券(8.820, 0.28, 3.28%)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前述公告披露日,郭現生累計質押林州重機股份2.03億股,佔其持有該公司股份總數的84.97%。

股權質押率“居高不下”,面對疲軟的股價,質押爆倉風險一直未能讓場內交易的投資者有所放鬆。

6月11日,林州重機發布控股股東增持公告,稱郭現生基於對公司未來持續、穩定發展的信心,以及對公司價值的認可,於6月8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5.2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03%。

《華夏時報》記者統計發現,若以林州重機6月8日股票均價4.09元計算,郭現生上述增持金額為102.25萬元。

對於郭現生的增持,究竟是否如其所言是出於對公司的信心暫不可知,但不可否認的是,其增持金額相比其質押股數及後續套現金額而言,只是“小巫見大巫”。

償債能力欠佳

林州重機大股東資本運作“不亦樂乎”,而公司內部的負債結構卻始終存在問題。相關信息顯示,林州重機存在因貨幣資金大幅低於短期借款而造成的短期償債能力告急風險。

貨幣資金是指可以立即投入流通,用以購買商品或勞務,或用以償還債務的交換媒介,是企業資產負債中的流動資產項目及重要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被視為上市公司流動資產的審查重點。也就是說,當企業出現短期償債、經營運營的需求時,貨幣資金的金額需能及時解決企業當下的困境。

然而《華夏時報》記者統計發現,林州重機已連續3年存在短期借款高於貨幣資金的現象。2015年至2017年,林州重機短期借款金額分別13.3億元、14.32億元和16.8億元,而同時期的貨幣資金卻僅分別為12.83億元、7.79億元和10.6億元。

“短期借款長期高於貨幣資金說明企業資金週轉存在一定的問題,也就是說,即使企業將全部可流動資金用來還債也無法償清債務。”一位業內投行人士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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