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正無望!東莞小產權房大地震,還有人敢「冒死」上車?

轉正無望!東莞小產權房大地震,還有人敢“冒死”上車?

有一個在廣州工作月薪1.2萬的朋友向小編吐槽,單憑自己要想在廣州買一套房太難了,難道要逃離北上廣?的確,現在大部分90後要憑自己湊夠首付也是難,現在年輕人買房大多要靠父母的支持。朋友說,去年在老家那邊買了一套小產權房,三房面積不大,全款付清,40多萬,所以家裡目前也是沒能力支持他的置業計劃!小編想到的一個問題是,為什麼選擇去買了小產權房?朋友表示無所謂,家裡用來自住,不會賣的,所以買了相對便宜的!

轉正無望!東莞小產權房大地震,還有人敢“冒死”上車?

深圳小產權房要轉正?專家:與“小產權房”無關

購置小產權房真的無所謂嗎?深圳7月27日,為全面清理、甄別處置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築,深圳市規委和深圳市法制辦聯合發佈《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產業類和公共配套類違法建築的處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這是否表示深圳小產權房要轉正?引起一片轟動!網友評論最多的就是將其和未來的房地產稅收聯繫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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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與“小產權房”無關。意見稿所針對的是產業類和公共配套類兩類歷史違建,即住宅類歷史違建並未包含在內。這是讓此類集體用地合理合法地變成商業用地的一個方法,一來可以盤活集體用地,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商業用地的面積,緩解用地不足的情況。

很多“小產權房”的購房者都有一個“轉正”夢,但至少從目前的政策層面來看,這個“夢”是遙遙無期的。別說轉正了,在東莞,小產權房的處境是岌岌可危!

東莞下重拳整治違建 不少是小產權房

2017年東莞全市共拆除違法佔地建築物約42萬平方米,而今年定下的目標非常震撼!東莞要實現“新增違法‘零增長’,歷史違法‘負增長’”的目標,其中今年全市治理違法建設1000萬平方米。1000萬平方米!1千萬!這是什麼概念? 如果一棟房子按1000平算,都要治理1萬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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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7月初,全市已經有918宗違建被強拆,拆除面積約72.4萬平方米,基本遏制新增違建!今年東莞密集拆違建,很多項目都破了歷史紀錄。

位於東莞市大朗鎮高英村東英路199號,一棟11層高違法建築被夷為平地!對如此高層的違法建築實施爆破拆除,是全市的第一宗。據介紹,該處違法建築佔地面積約680平方米,地上11層,總建築面積約848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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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橋頭鎮四棟違法建築(總面積34785平方米)被依法拆除,這是東莞截至目前單宗案件拆除面積最大的違建項目。經過37天的努力,拆除工作已全面完成, 曾一度偷偷“長高”的大樓終成一片廢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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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東莞市城市綜合管理局聯合謝崗鎮委鎮政府,對位於謝崗鎮“杏花邨”花園小區內的超高違法建築進行強制拆除。據瞭解,該小區擅自超高建設了第13層至第18層共6層,違法建設3個單元87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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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32個鎮街今年都開啟“強拆”違建的模式,每個鎮街都有項目被拆除。排名第一的大嶺山截止5月份拆掉了94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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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的項目中,不少是小產權房!

何為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其實是一個什麼概念呢?小編百度了一下,百度百科中,關於小產權房是這麼定義的: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指出,“小產權房”是一個模糊的、不準確的概念,實質是違法建築無產權,它不僅違反土地管理法律,違反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法律,也是違反相關政策的。

小產權房的形成原因

小產權房的出現與高居不下的房價有密不可分的關係,當房價不斷上漲,越來越多人買不起“大產權房”,而政府的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等福利性住房不能滿足群體的剛需需求,這時候小產權房由於價格低廉成為了很多人的替代性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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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部分鎮街通過中介在售的小產權房較多,僅在萬江中心附近,就有多家中介放出周邊社區小產權房轉讓的信息,例如萬江石美翠庭居、盈豐花園等,價格僅5000元/平方米左右。

轉正無望!東莞小產權房大地震,還有人敢“冒死”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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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過高的房價和政府福利性住房無法滿足大部分群裡的需求而衍生出小產權房。土地利益歸屬矛盾,高額的增值誘惑與違法成本的失衡也是導致很多村集體不惜頂著違法的風險去建房子,很多村集體為了獲利,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宅基地)建小規模的“商品房”後,違規出售給不屬於本村的居民來獲取利潤。此外,法律制度發展的滯也是導致小產權房屢禁不止的一個主要原因,目前主要靠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調整,並沒有一部專門的法律對此進行調整,法律對小產權房的調整存在明顯不足。

小產權房“先天不足” 業主購買小產權房無法得到權益保障

長期久禁不絕的“小產權房”問題,的確反映了中國房地產市場某種不能自圓其說的扭曲狀態:一方面,一些城市的房價完全脫離了居民真實的購買力,導致民眾對“合法建築”望“房”興嘆;另一方面,價格遠低於商品房的違法“小產權房”就成了一些低收入群體無奈的冒險和選擇。

購買“小產權房”的人多數懷有法不責眾的心理——總不能把樓給拆了,讓所有人露宿街頭吧?而最近東莞對違法建築拆除的力度之大,相信也讓不少有意於購買“小產權房”的人捏了把汗。

小產權房其實就是違章建築,最後的結果很有可能被拆除,而業主也得不到任何的拆遷安置補償。小產權房“先天不足”,遇到集體徵地、政府規劃、親屬繼承、過戶轉讓等都不能得到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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