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藥「撲爾敏」漲58倍 律師:藥廠壟斷違法成本太低

原料藥“撲爾敏”漲58倍 律師:藥廠壟斷違法成本太低

某原料藥廠在生產中。新華社資料圖

此前,有業內人士向記者報料,原料藥馬來酸氯苯那敏(撲爾敏)市場價漲到23300元/公斤,暴漲58倍。浙江在線隨後進行了報道,消息一經刊發,引起輿論廣泛關注,各方紛紛作出回應。

捲入斷供風波的浙江藥企,向記者講述了因為原料藥漲價導致部分藥品停產的來龍去脈。

報道涉及的原料藥廠很快向製藥企業發出了新的供貨通知函,表示其撲爾敏出廠價才800元/公斤。

而製藥企業,手上拿著原料藥廠新的供貨通知函,卻仍在擔心不能按合理價格拿到貨。

記者對此進行了追蹤。

浙江企業上了斷供名單是怎麼回事?當事企業:我們只是去救救急

大概兩週前,浙江誠意藥業出現在遼寧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採購網的一則預警通知中,成為由於採購不到原料導致部分藥品停產的13家藥企之一。

這是怎麼回事?

“說起來,我們其實是去幫忙的。”浙江誠意藥業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原本並不在遼寧採購鹽酸利多卡因注射液的招投標名單上,“最初中標的三家藥企因為原料藥漲價的原因最終放棄供貨,所以當地政府集中採購部門找到我們,希望能幫忙救救急,業務員就答應了。”

此時,鹽酸利多卡因注射液其中一種不可或缺的重要輔料價格已經暴漲90多倍,原本中標的藥企選擇棄標,也是這個原因。“負責銷售的業務員不瞭解原料藥漲價的情況,供貨需求傳回廠裡,我們也很著急,最後是緊急全國調貨,才湊了一批先送過去。”

最終,因為原料價格暴漲,誠意藥業暫停該注射液的生產,不得不斷供。“前幾天,對方已經通知我們,說沒有把誠意列入集中採購黑名單。”這位負責人坦言,給遼寧供的這批註射液藥企是虧本的,“主要是考慮到維護關係,但持續虧,我們也承受不了。”

事實上,藥企斷供的原因當地政府部門是清楚的。從今年6月至今,不足兩個月,遼寧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採購網上陸續公示了三四十種藥品移出限價採購常用低價藥品清單,調至集中採購藥品目錄“暫不列入招標採購藥品清單”。

“不移出限價,沒人生產。”一位藥企負責人直言。

原料藥廠發聲供貨價格沒超過800元 業內人:暴利都進了炒家口袋

8月7日一大早,記者接到一位製藥行業人士的報料,“撲爾敏這個品種,壟斷者畏於壓力不敢搞了。”他轉給記者一份剛剛收到的“供貨通知函”,通知函的落款是河南九勢製藥。從字面上看,通知函主要表達了兩層意思:一是撲爾敏供貨價格為每公斤800元左右;二是公司目前處於停產狀態,預計9月底前恢復正常生產。

隨後,河南九勢官網發佈了這份“供貨通知函”。從800元/公斤飆高到23300元/公斤,這中間發生了什麼?

“原料藥廠的供貨價或許沒有超過800元,但事實上我們從原料藥廠根本拿不到貨,進貨只能通過經銷商,而實際拿貨價已經飆升到兩萬多。”浙江某藥企的負責人胡坤(化名)表示,原料藥廠是否無辜他不好說,但大頭肯定是進了所謂“授權經銷商”的口袋。

胡坤告訴記者,他也接到了這份供貨通知,但在他看來,這隻能說明兩個問題,“一是現在我們可以從原料藥廠進貨了,‘經銷商’這波炒作暫時沒了;二是供應量目前還得酌情。”因為通知中有一句“根據實際需求酌量採購”。“業內的都很清楚,‘酌量’就是,我需求100公斤,但對方可能只會給一半。”

原料藥廠壟斷為何只罰了幾十萬 律師:違法成本太低

“反壟斷的執法主要是通過經濟制裁,針對的也是企業的經濟行為。”一位相關政府部門負責人私下說,雖然藥企涉及價格壟斷的案子一直在查,“但情況還是比較多,而且它與一般的經濟案件不一樣,調查時間長、取證非常困難。”

事實上,有藥企向記者反映,一年前曾向上級管理部門舉報相關線索,之後有工作人員上門取證,但至今沒結果。

而被查實的壟斷案例,也被吐槽“處罰太輕”。去年7月底,浙江省物價局曾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對浙江新賽科藥業有限公司、天津漢德威藥業有限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銷售異煙肼原料藥以及無正當理由拒絕交易一案依法作出處理的決定。最終上述兩家公司的行為被認定為“價格壟斷”,被罰款44.39萬元。

這樣的處罰是否偏輕?

“關於藥物原材料壟斷行為,比較類似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的規定,其行政處罰主要有三種,第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第二:沒收違法所得;第三:上一年度銷售額1%到10%的罰款。”浙江東鷹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陳鐘律師專門研究過此類問題,“但在行政處罰中,違法所得的認定尚存在不明確之處,也就是說到底是以銷售額計算還是以盈利額計算都尚有爭議。”

以新賽科為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其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認定新賽科有濫用國內醫藥級異煙肼原料藥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除了責令停止該違法行為外,最終對新賽科“處以2016年度相關市場銷售額人民幣1447.58萬元百分之二的罰款,計人民幣28.9516萬元。”

“確實違法成本太低。在該行政處罰中,並未決定沒收其違法所得,也未認定違法所得的金額,如果違法所得的金額被認定,那麼處罰金額應當比較大。”陳鍾告訴錢江晚報記者,藥物原材料壟斷行為其實也涉及到民事責任承擔問題,也就是說消費者可以主張民事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五十條規定:“經營者實施壟斷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該條款規定了壟斷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民事賠償責任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因壟斷行為引發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對於該民事賠償責任作出了進一步的規定。“按司法解釋,直接和間接受到壟斷行為侵害的經營者和消費者都具有原告資格。”陳鍾說。

但實際上,消費者並不知道應該去告誰。

杭州物價:僅靠一地一市物價部門難以完成有效監管

從2015年6月1日起,全國除麻醉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外藥品取消政府定價。銷售給患者的醫保藥品逐步通過醫保支付價格來制約,並根據相關因素進行動態調整。

“目前,我們物價部門主要是對藥品銷售價格行為進行監管。”杭州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解釋說,“原料藥廠到製藥企業的原材料價格則基本以市場供求關係等因素競爭形成。”

他的說法,事實上回答了物價部門能否有效監管藥品及原材料價格的問題。部分納入醫保支付的藥品因為有“限價採購,醫保支付”的保護措施,即使原料藥漲價了,也不會立刻傳導到成品藥,而未納入醫保支付的藥品以及原料藥的價格則容易波動。也就是說,有的人打著“市場競爭”的包裝,通過囤積、壟斷來炒作原料藥“離譜的漲價”,可以獲得遠高於合理利潤的收益。

“僅靠一地一市物價部門難以完成有效監管。”這位負責人表示,藥品原材料的價格需要國家、省市層面多部門協調有效監管,才能反映正常市場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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