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所有p2p都倒閉,那借款資金還用還嗎?

雷鎬


P2P網貸平臺,只是一箇中介平臺,並沒有貸款的資質,主要負責撮合資金借出方和貸款方進行借貸交易,所以即使P2P倒閉了,借款依然需要歸還。只是p2p平臺破產後,貸款人不需再通過P2P平臺向資金出借方還款,而是直接向資金出借方還款。所以即使P2P網貸平臺倒閉,資金出借人和貸款人的借貸關係依然存在,從法律上講貸款人依然要償還資金出借人的借款。

此前有大約400名大學生通過校園貸借款消費後,認為是高利貸而拒絕還款,雖然法院上門調解,貸款公司也承諾只收取本金,免去一切利息、手續費和違約金,由學生付訴訟費,但最終也只有三人還錢。雖然大學生的做法很可能會將貸款公司逼向絕路,但對大學生而言會因此而上徵信黑名單,如果拒不還款還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代價也是十分大的,應該說這些大學生的法律意識還是十分淡薄的。

其實從以上可以看出,P2P網貸平臺對於資金出借人和貸款人風險都是很大的,所以作為投資者和貸款者都需要格外謹慎。由於P2P網貸平臺並沒有貸款資質,只是負責撮合資金出借人和貸款者的資金借貸,即使p2p平臺倒閉,借款資金還是要還的。


智慧新視界


當然要還。

打個比方,村裡的媒婆洗手不幹退休了,那她之前介紹的小對象們是不是也要跟著離婚,不用承擔夫妻忠誠義務了?

腳趾頭都知道不是。

合法的p2p平臺不是借款人,不是資金使用人

從正規合法的角度而言,p2p僅僅只是個信息中介平,在p2p借貸合同中,真實的借款人必須是與p2p平臺獨立的,平臺僅僅起一個信息中介、聯姻的作用,借款人一般是中小企業和商戶(個人車貸、消費貸等等),他們向平臺提出資金適用需求,平臺幫他們發標,當然這是最簡單的模式,還有各種衍生模式,但基礎的法律關係就是,p2p平臺只負責傳遞信息。如果平臺因為各種原因倒閉,如果借款人因為和p2p相互獨立,他的償付能力不會受影響,p2p倒閉時要做好相應的對接工作。

p2p平臺不是擔保方,不兜底

在這個關係中,影響資金安全的,應該是借款人也就是資產端的償付能力和其提供的擔保的價值。

如果出現大面積借款人違約事件,p2p平臺如果盡到了資產審核義務,也不能承擔兜底任務,這也是銀監會為何三令五申要求打破剛性兌付,打破風險備付金制度。

即便p2p因為審核不嚴,導致不良資產在平臺借貸,p2p承擔的也是審核不嚴引發的責任,而不是借貸關係中的擔保或兌付責任。

所以,p2p平臺倒閉,僅僅只是其作為一個資金信息介紹人的存續問題。

媒婆退休了,她撮合的小夫妻可不能跟著離婚。

但是,如果p2p平臺上的借款人信息是假的,比如其實錢都是就流了p2p平臺自己的企業,這就叫自融,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這就好比媒婆把村裡的幾百個好姑娘(投資人)都介紹給了自己家的三個傻兒子(自融項目)。

如果出現這種自融的情況,p2p倒閉,往往就是因為自融項目無力維持,三個傻兒子撐不住了,要撤退,那此時,p2p就要承擔退賠、兜底責任。


金融犯罪刑事辯護曾傑


作為平臺,作為現今在法規上合符要求的P2P平臺, 不允許平臺有資金池, 不允許平臺為借貸項目做擔保。P2P平臺只是一箇中介機構,在撮合借貸雙方交易達成之後, 收取服務佣金, 便完成了P2P平臺應有的使命。之後萬一平臺撮合的借款一方, 如果借方不能按期償還, 跟平臺並無法律關係。從而平臺也就無需承擔擠兌風險的問題。

很不幸的是, 現在國內的P2P平臺, 幾乎沒有100%合法合規的。因為設立P2P平臺的門檻非常低,當局也缺乏有效監管,你只要膽子足夠大, 花幾萬塊錢買一個軟件, 租一方服務器空間,請幾個高層廟堂的大佬站臺, 層級越高越好,並以一定的交易方式掛靠重量級國企機構,註冊一間某某信息諮詢公司,註冊資金你可以隨便寫,寫一億十億都沒關係,反正現在也不需要實繳, 然後, 你找幾個聲音好聽的失業女青年做電話客服, 買幾臺電腦, 你的平臺就可以草草開張了。然後你只需要在網絡上, 傳統媒體上,放肆大做推廣。

於是,白花花的銀子就通過充值的方式進入了你所謂的“銀行監管賬戶”。

人, 是貪婪的動物,絕大部分P2P平臺的老闆, 不會眼巴巴地看著億萬白花花的銀子, 在所謂的“監管賬戶”上過一手, 眨眼間就流向借款人的手上,不甘心只賺取利息收益的百分之十,它想賺更多的不義之財。幾乎每一個P2P老闆都是這種想法。於是,他很快虛擬一些借款人, 以及虛擬一些第三方的擔保人,有些平臺的老闆, 甚至根本不虛擬,甚至連所謂“銀行監管”這樣沒實際作用的形式都沒有, 直接把投資人的資金划進自己的口袋裡。實際上, 就算有所謂的第三方“銀行監管賬戶”,也幾乎起不了任何作用。道理很簡單, 所謂“監管賬戶”的資金調撥, 是一平臺的指令為準,P2P平臺的老闆很容易以虛構的方式,捏造虛擬所謂借款人的資料,然後把資金很輕易的划進自己的人頭賬戶。全國規模最大的P2P金融詐騙案E租寶, 就是這種情況。

在P2P平臺的老闆手上誆騙的資金達到一定程度的時候, 他會怎麼做?結果幾乎是必然的。那就是:跑路, 溜之大吉。跑得遠遠的,去某個南美不知名的小國躲藏起來, 一旦跑路成功, 則可以安享幾世的榮華富貴。萬一跑路不成功, 也沒有什麼關係,大不了把手上的資金藏匿起來,留給自己的家人,想北歐海盜一般。然後自己去公安投案自首。按照目前的判例, 現在國內對這類案件跑路的老闆, 量刑非常輕。一大半是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量刑的, 最高刑期不超過三年。試想, 一個從鄉下來城市的農民工, 找不到工作, 他突發奇想,弄這麼一個P2P平臺, 一年半載之間, 或者三兩年之內, 手上一不小心有了億萬白花花的銀子,代價只是 去坐三兩年牢而已。傻瓜都會知道這是一筆穩賺不賠的買賣。你要是這個農民工,一個月掙不到3000塊錢, 忽然有了上億的銀子在你手上,你會怎麼做?答案是可想而知的。這就是目前國內P2P平臺中, 有一大半的平臺老闆跑路的原因。

別以為公安在辦案的過程中,一定能把非法騙取的資金追回來歸還給受害人。按照目前的實際情況,期望公安能幫收貨人追回損失的希望,非常渺茫。目前的現實情況下,公安的追贓手段和效果, 非常有限,依靠公安追回受害人損失的概率, 非常低。目前幾千件P2P平臺老闆跑路的案件中, 被騙資金的追回比例, 只有10%左右。

所以, 對於上述問題, 我的回答是:對於完全合法合規的P2P平臺, 其實不需要擔心擠兌的問題。因為一旦出現問題跟你P2P平臺無關。很可惜這樣的P2P平臺極少,甚至可以說幾乎沒有。對於以虛擬的事實騙取投資人的錢財的P2P平臺老闆, 當然無需擔心擠兌的問題, 因為跑路, 本來就是他計劃之中必做的事情。而對於投資人,才是應該謹慎評估的問題。童鞋們,你們手上的真金白銀,來之不易,你這不是已經做好了平臺老闆跑路後艱難維權的準備?

如果沒有,您恐怕需要細心地呵護您的血汗錢,再三權衡,再決定投資與否的問題。我不好說現在國內完全沒有完全正規的平臺,但是,就算100%正規的平臺,也是有風險的。畢竟,連阿里的招財寶都出現過逾期兌付的問題,何況是漫山遍野瘋長的草根P2P平臺?

忠告,只有一個, 看護好你的血汗錢,拿回家去孝敬父母,遠勝過以血飼狼。


農民工羅有財


首先,要搞清楚,很多人借的是現金貸,不是P2P

所謂現金貸,主要是通過互聯網形式發放的小額信用貸款、期限短、利率高、壞賬比例高,並不時伴隨一些暴力催收的負面新聞。

所謂P2P,簡稱網貸,正式全稱是網絡借貸信息中介,與網絡小額貸款公司名字上有些像,但實際上是不同性質的業務。

能提出這個問題、有這種想法的,水平不會太高,多半借的是現金貸,不是P2P。

現金貸目前國家正在加強監管,可能會有一批平臺倒掉,但這並不能成為不還錢的理由,因為債務關係還在,平臺可以要求清償。

根據2015年9月開始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意思就是36%之內的國家還是保護,需要你償還的,但在此之前,你需要擋住催收的摧殘,沒有一顆強大的內心和理解你的親戚朋友,這一關很難熬過的。


生活中的管理學


首先,道義上來講,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所以,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其次,請明白,如果你是從真正的P2P平臺上借的錢,那你借的不是平臺的錢,是出借方的。P2P平臺只是你們中間一個牽線搭橋的機構。比如有些平臺,你在上面出借了錢,那你能夠收到一份或者幾份有你、有借款方、有簽字或者公章的合同。那到時候要是有人欠你錢,你是可以單獨拿著那個合同去法院打官司狀告借款人不還錢的。不管平臺有沒有倒閉,你的錢還是要還。

所以,不要寄希望於平臺破產,你欠錢不還來發家致富。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大家賺錢也都不容易。


君融貸君寶


P2P作為一箇中間平臺,只要借你錢的人還在,這錢就必須要還,只是P2P倒閉後想追回借款就變得很麻煩,畢竟大家都是在“網上”經人(p2p平臺)介紹認識的,你有需要,我有閒錢所以借給你了,現在介紹人跑了,我要直接找你就變得比較麻煩。

不止是P2P,任何借貸活動都會發生不可抗力的意外,借你錢的銀行都有倒閉的可能(當然你也知道這幾率很小),然而這不是借錢不還的理由,朋友之間的借錢不還,我們道德譴責一下就好了,但如果在社會上還抱有這種想法就不太合適了。

並不是這種做法犯法啊,討厭啊之類的,而是信用社會在慢慢構建成型,其實一個人富有與否和他的信用關係越來越大,為什麼明星名人可以一句話籌到很多錢?因為名氣和知名度就是他變相的信用度,好好經營你的信用,其實就是在向“明星名人”靠攏的過程,你的信用度越高,你能在社會中籌集到的資金就越多,其實這是“財富”累積的過程。

那些富豪背後欠幾百億上千億的大有人在,未來社會評價一個人富有程度可能不再是資產論,而是負債額度,畢竟錢只是一個數字,信用才是讓貝殼也能買賣的最根本因素。

有點偏題了,最近看到很多類似借錢為什麼要還的評論,有些替他們惋惜。


小藍優貸


以下僅代表個人意見,我個人覺得借錢總歸要還,但一些媒體甚至個人人總喜歡把老賴掛在嘴邊,什麼叫老賴,我借你1000元,因一時的困難還不上,就叫老賴,如果這麼理解,我覺得世界上老賴太多了。


Anyan安言


現在我逾期了二十幾個 也就是由於最近上面整頓所以我停下來了 ,,還我是會還的 第一在合法的利息內 欠債還錢 天經地義 ! 還有就是對於那些催收狗罵人的 又是棺材又是死人的那些平臺 我是堅決不會還的!打死我都不還,要還可以 來我家跪著跟我父母親戚磕頭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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