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且戶口遷出,土地確權後父母去世了,可以繼承土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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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且戶口遷出,土地確權後父母去世了,可以繼承土地嗎?

從你的描述中“其間父親去世的話”說明你父親還健在,對吧?

在這裡我先把答案告訴你,只有一種情況你會失去擁有繼承你父親確權土地承包權資格,這就是你父親與村集體簽署協議:享受“五保戶”待遇。

你現在需要做的就是擔負起父親的贍養之責,生、養、病、葬一切由你負擔。只要做到這一點,任何人都不能非法剝奪你合法繼承你父親遺留的確權土地經營權的繼承(土地不能繼承,這裡專指經營權)。

這種土地承包權的繼承是不同於《繼承法》中的財產繼承的。《繼承法》中的個人財產繼承本質上是永久佔有,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只是階段性繼承。講通俗點,至2057年本輪土地承包結束,你的承包權也隨之消失。這是因為你的戶口已經遷出,已不屬於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而也就不具備再次參與承包人資格。

(希望我以上回答能使你滿意)


abCd6666和天下


第一,如果出嫁女的戶口並未遷出,那麼其與父母所在同一戶口,在父母去世之後,其能夠繼承父母土地的承包權益,繼續對原有家庭的土地享有土地承包權益;

第二,如果出嫁女的戶口遷出,但在新居住地未能擁有土地承包權益,比如嫁入城市戶口等等,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條規定: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其依然能夠繼承父母土地的承包權益。通俗的講就是,你出嫁戶口遷出後,如果你在婆家沒有分到土地,那隻要婆家這邊村裡打證明,說明你沒有分到承包地,那同樣還是可以繼承你父母的土地的!


第三,如果在出嫁之後,且在新居住地擁有了土地承包權益,在父母去世之後,則不能夠繼承父母的土地承包權益,父母的承包地如果沒有其他子女繼承,則土地會被收回!

這三種情況都是在土地承包期內!如果承包期到了,因你戶口不在老家了,所以到時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國家也就收回了!大家怎麼認為的呢?歡迎點評留言或私信!謝謝!


閏土說農


出嫁女且戶口遷出,土地確權後父母去世了,可以繼承土地嗎?土地的承包方式,是家庭聯產承包,而進行土地確權,

在土地確權後,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期限3O年不變,在承包期限內戶口本只要還有一個人生存,對於土地確權後父母去世,他們的土地其它人可以繼承,對於出嫁女只要是戶口沒有遷出,同樣可以繼承。一旦出嫁女的戶口己經遷出,戶口本再無其它人員,土地雖然已被確權,父母去世后土地應由村集體收回,因為土地的所屬權歸村集體所有。


志同道合179276449


首先是承包地是否可以繼承:

1. 如果出嫁女的戶口沒有遷出原村集體,那麼根據土地法規定“農村土地承包,婦女和男子享有平等的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侵害婦女應該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所以出嫁女還是能夠繼承父母土地的承包權益,但是本案中出嫁女的戶口已經遷出,所以不符合這種情況;

2. 如果出嫁女戶口已經遷出原村集體,但是在新居住地沒有獲得承包地的情況下,根據土地承包法規定“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所以只要能夠有證明證實在新居住地沒有承包地,那麼出嫁女是可以繼承父母土地的承包權益的。

3. 如果出嫁女的戶口已經遷出原村集體,並且已經在新居住地獲得承包地,那麼是不能再繼承父母的土地承包權益的,因為土地承包經營權是一項特殊的權利,只有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才能參與承包,也是為了滿足村民的基本生存保障。所以外嫁女已經有了承包地的情況下,就不能繼承父母的承包地了,最後如果父母的承包地沒有人繼承,就會被村集體收回。

總結起來就是,戶口已經遷出原集體的外嫁女,只有在新居住地沒有獲得承包地的情況下,才可以繼承父母土地的承包權益。

其次是宅基地是否可以繼承:

這個問題小編在之前的文章已經有多次提及,如果想要了解更詳細的情況的話,可以翻閱小編之前的文章查看哦。

在這裡就簡單的說明一下吧,宅基地的權益分為兩種,一種是宅基地使用權,一種是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權。宅基地的使用權是歸屬於本村集體成員的一項福利政策,只有屬於原村集體成員的人才可以享有,所以出嫁女的戶口已經遷出,就無法再繼承宅基地所有權了;但是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房屋所有權是一般物權,可以繼承和擁有,所以出嫁女可以繼承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權,直到房屋坍塌後,宅基地使用權才會被收回。

綜上,如果是承包地,那麼戶口已經遷出原集體的外嫁女,只有在新居住地沒有獲得承包地的情況下,才可以繼承父母土地的承包權益。如果是宅基地,那麼只能繼承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權。


地合網


出嫁女戶口遷出,土地確權後父母去世,可以繼承土地嗎?

首先土地屬於國家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沒有繼承這個說法,土地不屬於個人,只屬於集體所有,是村集體組織通過分配的方式分給農民承包,農民只有土地的承包經營和使用權。

目前已經是國家第二輪土地承包期了,承包期為三十年。像你這樣的情況,是不可以獲得你父母承包的土地使用和經營權的,父母去世了,土地就要歸集體所有,由村集體再對土地進行合理分配。除非你還沒有和你父母進行分戶口,即為同一個戶口的情況,那麼你是可以獲得你父母承包的土地經營權的。


你作為女兒,是可以獲得你父母宅基地上面的自建房的,因為自建房屬於個人私有財產,可以繼承和擁有,但是隻能翻建,直到房屋倒塌或者被拆,如果是由於國家建設需要,你父母的房屋被拆除,你父母又去世了。那麼你是可以獲得房屋補償款的,但是不會獲得宅基地徵地補償。



最後個人建議兩種方法:1.父母在世前,向村集體申請戶口遷回,這樣你就可以擁有父母承包的土地和宅基地了,不過這樣申請程序會很難。第二:向你的戶口遷入地申請獲得土地承包經營使用權,因為你戶口已經遷入當地了,屬於當地一員,是可以獲得一定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

【關於這個問題就為您解答這麼多了,如果您有什麼,歡迎下方留言,喜歡就點贊、關注!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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