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癡呆的母親的自書遺囑是否有效?

老年痴呆的母親的自書遺囑是否有效?

問:我母親去世了,家裡簡直風雲突變,兄弟姐妹們因為遺產的問題鬧得不可開交。老么手裡有母親17年親筆所寫的遺囑,按遺囑所有財產都應歸老么。但是16年我父親過世之後,母親就患上了老年痴呆,精神狀態並不好,一直住院治療。所以,對遺囑的真實性,我們都保留懷疑。請問,如果到法院起訴的話,我們的勝率有多大?

答:你好,按你描述來看,你弟弟手裡的這份遺囑極有可能會被認定為無效的,因為你母親在立遺囑時已經患上了老年痴呆,精神恍惚,基本喪失了行為能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一條規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後來有了行為能力, 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後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

你母親立遺囑時已經不具備立遺囑的能力,所以這份遺囑應該是無效的。

對你母親的遺產,你們兄妹幾人將平等的享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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