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男子夥同17人賣假藥均獲刑 稱反正吃不死人

南陽男子夥同17人賣假藥均獲刑 稱反正吃不死人

“反正吃不死人,假藥的利潤也很豐厚,讓我在利益面前忘卻了良心……”

日前,河南省社旗縣人民法院刑事巡回法庭在該縣第一高中,公開審理涉嫌銷售假藥案,被告人在法庭上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懺悔。

南陽男子夥同17人賣假藥均獲刑 稱反正吃不死人

“ 反正吃不死人,假藥的利潤也很豐厚,讓我在利益面前忘卻了良心……”8月8日,河南省社旗縣人民法院刑事巡回法庭在該縣第一高中,公開審理涉嫌銷售假藥案,在鐵的事實和證據面前,被告人袁某底下了懺悔的頭顱。

被告人袁某本來有一份正當和體面的工作,他是湖南省某醫藥生物有限公司的業務員,負責社旗縣、西峽縣的藥物銷售,工作的艱辛和壓力讓他放棄了本該治病救人的行業,販賣假藥的致富捷徑讓他成為了害人害己的“魔鬼”。

據袁某供述,他利用擔任業務員期間建立的藥品營銷網絡,通過QQ和微信向有關藥品經銷人員購買硫酸氫氯吡格雷片等多種藥品,後在西峽、社旗等周邊縣市藥店銷售,從中賺取差價。且在明知波立維、立普妥、複方甘草片系假冒藥品的情況下而予以購進後銷售。 本案涉及較大假藥銷售網絡,另外17名被告人為了在激烈市場競爭中佔據有利地位,並獲得豐富的利潤,在各自經營的藥店或衛生所進購藥品時,未在正規的進貨途徑進購藥品,明知袁某沒有藥品經營資質而仍以明顯低於市場價的價格分別進購藥品。

“以後再進藥可要擦亮眼睛了,特別對標價高進價低或者回扣大的藥,咱們可要多盤算盤算了,掙錢事小,壞了藥店聲譽,攤上官司可就事兒大了。”參與旁聽的某藥店老闆劉某和旁邊的同行交流道。

當天和劉先生一起旁聽案件審理的還有該縣各鄉鎮分管藥品主管領導、醫院採購藥品負責人及鄉鎮藥品經銷商和附近群眾共計300餘人,部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也對本案進行了觀摩。

社旗縣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袁某明知是假藥而予以銷售,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藥罪;又未取得經營許可而經營藥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遂當庭以非法經營罪和銷售假藥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9萬元。

17名藥店老闆明知假藥而分別予以銷售,其行為構成銷售假藥罪,根據各被告人到案後各自的認罪態度、犯罪情節及進購假藥的不同危害及數量,被告人潘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被告人郜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其餘15名被告人犯銷售假藥罪,根據情節分別判處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或拘役,適用緩刑,並處2000元-5000元不等的罰金。

“法院判的好,對那些坑人害人的假藥販子,就該重罰重判他們,讓他們沒法再害人。”案件宣判後,參與旁聽的群眾無不拍手稱快。

參與本案審理的社旗法院刑庭庭長馮春光表示,藥品作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與使用者生命、健康息息相關的特殊物品,使用假藥,輕者貽誤治病,重者危機生命。假藥的危害猛於虎,不容忽視。

社旗法院通過巡迴審判的方式,以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再次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藥品時務必到正規藥店購買,購買時可查閱國家食藥監局網站,對藥品生產廠家、批准文號等信息予以核對。如果發現問題,應果斷放棄購買,並及時向藥監部門、公安部門舉報。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郭啟朝 通訊員 程海舟 王新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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