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公安局依法查處一起擾亂單位秩序案

1月25日,北流市公安局依法查處一起擾亂社會秩序案。對其中的挑頭人物吳某建、打傷執勤人員的陳某隴、打橫幅的吳某林給予行政拘留的處罰。

經查,吳某建(四川人,為新天地財富島工程項目的分包商)以其承建新天地財富島工程項目中的工程款沒有及時得款為由,鼓動其手下工人到新天地財富島售樓部討要工程款。1月24日,北流市人社局、住建局、公安局組織開發商、承建商與吳某建進行調解,經三方協商同意,開發商承諾三天內支付200萬元工程款給承建商,承建商再將200萬元支付給吳某建。1月25日,開發商已依承諾支付200萬元工程款給承建商。

北流市公安局依法查處一起擾亂單位秩序案

(開發商支付200萬元給承建商的銀行轉賬憑證)

1月25日8點多,吳某建等人再次鼓動工人圍堵新天地財富島售樓部,並用防盜鎖將售樓部大門鎖上(內有售樓部工作人員兩名)長達4小時。雖經民警長時間工作,但吳某建等人依然沒有打開鎖放工作人員出來。到中午12點多,民警強制打開防盜鎖,被困的兩名售樓部工作人員才能出來吃飯。

中午1點多,吳某建等人一路打橫幅、呼喊口號步行到北流市人民政府,不顧工作人員的阻攔,進入政府辦公區,在辦公區內呼喊口號,被工作人員制止後,又圍堵政府門口。工作人員對吳某建等人做工作引導其到信訪、勞動等部門依法反映其訴求,但吳某建等人不聽勸說。工作人員對其所打的橫幅進行收繳時,被陳某隴等人用金屬飲料瓶砸,並將手中飲料潑給執勤人員。其中一名執勤人員被咬傷,多名執勤人員被抓傷。

北流市公安局依法查處一起擾亂單位秩序案

北流市公安局依法查處一起擾亂單位秩序案

北流市公安局依法查處一起擾亂單位秩序案

(被抓傷、咬傷的工作人員)

為儘快恢復政府門口秩序,北流市公安局依法對圍堵政府門口的人員實施強制帶離。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吳某建等人的行為已構成擾亂單位秩序,北流市公安局依法對吳某建、陳某隴、吳某林三人給予行政拘留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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