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發布政法幹警「八條禁令」 大力推進過硬隊伍建設

8月10日,武漢市委政法委召開全市政法機關過硬隊伍建設會議,會上發佈《武漢市政法幹警“八條禁令”》,要求堅決防範我市政法幹警發生違反紀律規定的行為,大力推進過硬隊伍建設。

近年來,全市政法機關全力維護武漢社會大局持續平安穩定,再奪全國綜治最高獎長安杯,湧現出了許奎、王群、鄭小紅、屈申等一批在全國有影響的先進人物,我市政法戰線英模數量在全國副省級城市中位居前列。但仍然存在作風不硬、能力不足、監管缺位等問題。為回應人民群眾對政法工作和政法隊伍的新要求、新期待,武漢市委政法委發佈《武漢市政法幹警“八條禁令”》。

會議指出,全市政法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政法隊伍建設“五個過硬”的指示要求,針對制約我市政法隊伍建設的難點、痛點和薄弱點,採取硬措施、實招數。要強化政治建警、強化正風肅紀、強化實戰培訓、強化從優待警、強化反腐倡廉。堅決查處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貪贓枉法、收錢撈人等司法腐敗問題,堅決懲治放縱、包庇黑惡勢力甚至充當“保護傘”的政法幹警,堅決糾正慵懶散慢、冷硬橫推、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風。同時,也將嚴格落實政法幹警工資福利和撫卹優待政策,建立以能力和實績為核心的考核評價、任免獎懲機制,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幹事創業氛圍。努力建設一支全面過硬的政法隊伍,為武漢打造國家中心城市、世界亮點城市,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法保障。

“八條禁令”分別從政治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3個方面,對全市政法幹警提出了要求。

 武漢市政法幹警“八條禁令”

按照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為堅決防範我市政法幹警發生違反紀律規定的行為,進一步加強過硬隊伍建設,堅持高標準與守底線相結合,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制定本禁令。

第一條 嚴禁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發表與黨中央精神不一致的言論,利用網絡、微博、微信、客戶端等媒介編造、傳播、散佈謠言,醜化或損害黨和國家形象。

第二條 嚴禁以權謀私、徇私舞弊、貪贓枉法,辦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

第三條 嚴禁洩露國家秘密、工作秘密,為案(事)件當事人、辯護人、代理人及相關特定關係人打探案情、通風報信。

第四條 嚴禁接受案(事)件當事人、辯護人、代理人及相關特定關係人提供的財物、宴請、旅遊、健身、娛樂及其他服務。

第五條 嚴禁執法司法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對人民群眾耍特權、抖威風、吃拿卡要、冷硬橫推,及其他與政法幹警身份不符的言行。

第六條 嚴禁包庇、縱容黑惡勢力及其關係人,直接或間接充當保護傘。

第七條 嚴禁有違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的行為,嚴禁參與賭博、色情、涉毒性質的活動。

第八條 嚴禁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及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友及特定關係人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

上述“八條禁令”,全市政法機關和全體政法幹警必須嚴格遵守,政法領導幹部必須率先垂範,帶頭執行。各級政法機關黨組(黨委)和駐在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八條禁令”督查巡查力度。凡違反上述禁令之一的,根據相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導致所在單位或部門違紀違法問題頻發多發的,嚴格追究領導責任。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武漢市委政法委員會

2018年8月10日

嚴格執行禁令

建設全面過硬的政法隊伍

昨日,市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司法局和國安局相關負責人依次表態,將以高度自覺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努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政法隊伍。

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夏建中:市公安局將進一步打牢思想根基、壓實“兩個責任”、強化警示教育、整治突出問題、用好“四種形態”、防控隊伍風險。

市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陳曉華:市檢察院將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司法作風突出問題,持續推進司法行為規範化建設,深入推進中央政法委開展的執法司法規範化大檢查,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健全檢察權運行監督制約機制、檢務公開制度、跟蹤督辦機制,強化過程督查和結果運用,確保各項規章制度落地生根。

市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秦慕萍:市法院將始終堅持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嚴查違法違紀、司法巡查督查、司法廉潔教育上狠下功夫。

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關太兵: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將進一步強化政治引領,堅定不移加強黨對司法行政工作的絕對領導;強化能力建設,不斷提升服務武漢高質量發展的本領和水平;強化作風建設,努力營造風清氣正幹事創業良好氛圍;強化執紀問責,堅決築牢全系統防腐拒變防線。

市國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吳光明:市國安局下一步將充分發揮正反兩方面典型的激勵警示教育作用,以案明紀,使鐵的紀律轉化為乾淨的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重點加強對國家安全機關的常態化監督和檢查,緊盯薄弱環節,及時發現各類違規違紀的苗頭隱患。暢通內部監督舉報渠道,加大內部點名道姓通報和問責力度,保持高壓態勢、持續正風肅紀。(長江日報融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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