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公安交警河南中隊查獲一「四進宮」駕駛人

延吉公安交警河南中隊查獲一“四進宮”駕駛人

2018年7月29日17時許,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河南中隊民警協警在延吉市東光公路小河龍村附近執勤時,查獲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駕駛人劉某,民警口頭傳喚其第二日到河南中隊接受處理。

回到中隊後,民警通過公安綜合業務應用平臺系統查詢到駕駛人劉某的違法信息:2015年8月30日,劉某在延吉市因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延吉市公安交警大隊吊銷駕駛證;2017年1月14日,劉某在龍井市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駕駛證已被吊銷),被龍井市公安交警大隊處罰4000元;2017年9月13日,劉某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被延吉市公安交警大隊處罰2000元。而今,劉某又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被查獲,等待劉某的又將是數千元的罰款和行政拘留。

劉某在不滿3年的時間裡醉駕、酒駕、無證駕駛“四進宮”,真可謂是“罪痕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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