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須知,讓你的婚姻更有保障的五件事

當愛情來臨的時候,有些姑娘,被感情衝昏了頭,巴不得自己為對方付出更多;

有些姑娘,婚前很理性,劃分好彼此的資產,保障自己的基本權益。

到底哪一種方式對待婚姻更合適?

那麼,今天我就給大家整理五件事,希望幫助你們保障自己的婚姻質量,找出更適合自己的婚姻方式。

婚前須知,讓你的婚姻更有保障的五件事

彩禮男方可不可以要回去

這件事情很多人都有疑惑,其實,關於彩禮的界定,就是基於結婚前提下送的東西或者大數額的物品,比如車子和房子等。

那麼,男方為了贏得對方好感,所花費的一些禮品是不算在彩禮範圍內的,法院也是不承認的。

如果男方想要追回彩禮,這三種情況是可行的:

第一,沒有登記結婚的前提;

第二,還沒有同居生活的情況下;

第三,離婚的時候因為禮金導致經濟困難,就像是有些地區,因為結婚傾家蕩產的類型,是可以要求歸還彩禮的。

婚前須知,讓你的婚姻更有保障的五件事

如何避免自己被小三

現在社會,很多男性隱瞞自己的真實婚姻,讓女性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小三。

如果男性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和女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就構成了重婚罪,如果僅僅是同居是不構成犯罪的。當然,女方知情的情況下,還是選擇接納對方,也同樣構成重婚罪。

雖然不知情的女方在感情破裂的情況下,可以要求損害賠償,但是這種心理的傷害並不容易被撫平。最好的方式就是自己有識別的能力,我給出一個簡單的辨別方法:

首先,可以查看對方的身份證,對照他的信息和口述的是否吻合,或者幫他買彩票,驗證身份的真假。

婚前須知,讓你的婚姻更有保障的五件事

婚房上的名字怎麼寫才合理?

根據現在的婚姻法,房產證寫不寫你的名字沒多大關係,重點是你有沒有投資在裡面,有沒有保存好你自己投資的證明。

婚房如果是一方的婚前資產,婚後公共還貸,離婚的時候,法院會讓雙方私下協商產權歸屬,如果協商失敗,法院會把房子判給產權的一方,然後共同還貸的資產會按照房產增值,補償一半給對方。

還有些家庭,會在婚後以父母的名義,自己出錢再買一套房,這個時候,就要讓父母簽訂一個協議,證明是夫妻雙方出的錢,並把付款的賬單保存好,這樣在離婚的時候才可以拿到應屬於自己的那一份資產。

避免婚前財產,變成婚後共同所有

首先,個人財產是婚姻一方全款買的房,婚後也是屬於個人所擁有的資產。即使他把房子賣了,所得的金錢也屬於個人所有。

還有父母幫子女買房,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只要付款賬戶是自己的父母,就屬於自己的個人財產,與,另一方無關。

當然,為了避免爭端,父母可以簽訂贈與合同,明確的表示只贈給自己的孩子,跟另一方無關,這樣可以斷了對方的念頭。

婚前同居的人,金錢不要太混亂。需要支付大額的資產,最好是保留消費的憑證,這樣可以在清算資產的時候不至於太吃虧。

婚前須知,讓你的婚姻更有保障的五件事

有沒有必要簽署婚前協議,和婚前財產公證

我是建議大家可以簽訂一下,可以避免日後因為財產鬧糾紛。

婚前財產雙方可以提前約定,列清楚清單,哪些是婚前,哪些是婚後的資產,可以拿著這些財產的憑證去公證機關做公證。

經過公證的婚前協議,不一定都是百分百有效的,但是需要用到的時候,具備更強的法律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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