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虛擬財產無處「藏匿」 手機靚號被依法查封

所謂手機靚號,泛指阿拉伯數字組成的連續相同的號碼,這種號碼作為一種無形資產,因其稀缺性與唯一性,而具有一定的經濟價值。7月13日,霍邱縣法院成功查封了一個被執行人的手機靚號,案件的執行順利邁出了一大步。

2016年4月,汪某駕駛重型自卸貨車,沿省道310線由南向北行駛,與相對方向應某駕駛的重型倉柵式貨車發生接觸碰撞,致當事雙方車輛受損,重型倉柵式貨車駕駛員應某及乘車人原告徐某受傷,造成交通事故。事故經公安交警部門認定,汪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汪某在這起交通事故中,應按其承擔的事故責任比例對徐某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由於汪某駕駛的肇事車輛屬於孟某所有,因此孟某在該起機動車交通事故中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該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執行法官依法查詢了被執行人名下財產,但發現無財產可供執行。執行法官在聯繫被執行人要求其主動履行還款義務的過程中,無意中發現,被執行人孟某手機號後四位數為3333。此時,執行法官忽然想起,這種號碼屬於手機靚號,具有一定的價值,屬於虛擬財產的一種,法院可以依法查封及拍賣。

於是執行法官立即前往被執行人孟某註冊該號碼的手機營業廳,依法查封了此手機號。據營業廳的工作人員介紹,該號碼價值萬元左右。執行法官在查封后返回的路上,依法告知了被執行人孟某,如再不履行法院判決的義務,法院將會依法對該手機號碼進行司法拍賣。

《民法總則》第127條將網絡虛擬財產列入條文,給解決執行難帶來了機遇,它打破了法院一般只查封房產、汽車等實體財產的傳統。此次創新執行方式的嘗試,為今後霍邱法院依法執行虛擬財產開出了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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