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日起,我市行人及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繳款工作進行改革,正式實現罰繳分離。
但近期
卻收到不少網友的諮詢件
還有違法人因為超過期限
繳納了滯納金......
因此,就想著為大家把繳納罰款環節的各種細節問題,再盤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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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罰款方式有哪些?
❖當事人有現場繳款需求的,由當事人出示手機付款二維碼(支持各銀行APP、微信和支付寶二維碼),由民警使用警務通掃碼完成繳款。
各種原因無法完成現場繳款的,另有兩種途徑可以自選。
❖線上繳款
當事人選擇線上自助繳款的,可以通過“阿拉警察”APP,“寧波交警”微信公眾號、支付寶服務窗、浙江政務服務網、工行網上銀行等線上渠道繳款。
❖線下繳款
當事人可以選擇交警部門設置在違法處理大廳等場所內的自助機或者選擇本市工行指定代交網點或自助工行ATM機自助終端繳款。
2
線上繳納罰款怎麼操作?
首先,所有線上平臺可憑處罰決定書上的編號進行在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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滯納金是怎麼回事?
行人、非機動車違法,交警開出罰單後,當事人15日內不繳納完罰款的話,逾期後每日收取3%的滯納金,最高不超過本金。
所以注意啦!行人、非機動車駕駛員一旦有交通違法,務必及時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罰款繳納。
根據規定,還不肯繳納罰款的,寧波交警將上報市徵信平臺作為當事人失信記錄,同時依法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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