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看待微博中王志安反對將癌症靶向藥列入醫保的言論?

史有餘辜


可以肯定,回答這個問題,如果辱罵和詛咒王志安及其家人,無疑會得到絕大多數人的支持,甚至會吸粉無數。可是,作為一個答主,在不知道他到底發了什麼的前提下,就先為其貼上諸如“冷血”“畜生”“敗類”這樣的標籤,顯然也容易造成“冤假錯案”。

那麼,王志安到底在微博上寫了什麼呢?

時才群裡有朋友貼出了王志安微博的一張截圖。據此可知,王志安當時的觀點可以總結為:反對將治療癌症的靶向藥物納入醫保。其理由為:

1.醫保的錢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是大傢伙攢在一起的看病錢,而且這錢是有數的;

2.目前靶向藥物多數都是幾十萬可以延長几個月到一年的壽命,費效比極低;

3.將治療癌症的靶向藥物納入醫保,會導致更多需要治療、費效比很高的疾病得不到治療,受害的還是普通的患者。

當然,王志安在文末還指出了一個非常殘酷的現實:得了癌症,家裡有錢就自費用靶向藥物延長几個月的生命,沒錢就算了。同時,他還指出:所以忽悠靶向藥物進醫保的,都是壞人。

可能在許多人看來,前面的觀點,還有討論的餘地,但後面的這兩句,絕對是刺痛了絕大多數人的神經。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殘酷。生活有多苦,我想大家都很清楚。對生存的渴望和對親人的不捨,與窘迫的口袋相比,形成了巨大反差。

我曾親眼看著身患癌症的親人在痛苦中消磨殆盡。這種痛苦,至今揮之不去。儘管此事發生於十多年前。

無論是從患者還是家屬的角度來看,癌症無疑等同於死亡,而且是一把擊碎家庭的重錘。無助和絕望之際,唯一的希望就是“報銷”二字。

我沒有用醫保,因為絕大多數家庭,並不懂得什麼是醫保,只是知道,有些人、有些病,在治療時是能報銷的。

在《我不是藥神》熱播後,人們,確切地說,是那些能夠並懂得通過文字引發大家關注的人們,開始將公眾的視線引向醫保。民眾也幾乎一致認為,抗癌靶向藥物應該納入醫保。

從人文關懷和醫療體系健全的角度來講,盡一切可能減輕患者和家屬負擔、給病人以治療和生存的希望,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作為曾經的癌症家屬,我也希望如此。同時更希望有更多、更好的藥物和治療方法,來挽救患者的生命。我想,如果真能如此,哪怕不能“報銷”,很多人砸鍋賣鐵也會選擇治療。

而就當大家對將靶向治療癌症藥物納入醫保充滿了期待的時候,王志安在微博中發出了這樣的文字,無疑是在與整個國民作對。捱罵也是必然的。

不過,抨擊、責罵和詛咒之後,如果大家心裡稍微舒暢了些,是不是可以靜下來好好想想王志安的話呢?

在此,還是將王志安的三點理由貼出來:


1.醫保的錢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是大傢伙攢在一起的看病錢,而且這錢是有數的;
2.目前靶向藥物多數都是幾十萬可以延長几個月到一年的壽命,費效比極低;
3.將治療癌症的靶向藥物納入醫保,會導致更多需要治療、費效比很高的疾病得不到治療,受害的還是普通的患者。

然後我們來逐一分析下,王志安到底哪裡說錯了:

第一,醫保的錢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是大傢伙攢在一起的看病錢,而且這錢是有數的。

醫保,也就是醫療保險,是按期繳納的,由政府、企業(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每個地方有其詳細的規定,這自然不用我來解釋。但大家也都明白,每個人繳納的費用是有限的,是為日後的醫療做儲備。

這一制度的道理很簡單,是基於每個人都繳納醫療保險,但並不是每個人都會患病,再通過國家和單位的補貼,最終聚攏起一筆資金。而這筆資金,是所有參與者將來看病、救命的錢。

從這一點來講,醫保的錢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是大傢伙攢在一起的看病錢,而且這錢是有數的。說得很實在。

第二,目前靶向藥物多數都是幾十萬可以延長几個月到一年的壽命,費效比極低。

得了癌症,治療時花錢如流水,是大家眾所周知的。同樣,至今仍是醫學難題的癌症,幾乎就是絕症。儘管有天價的靶向藥物,也只能是延長壽命。

從情感的角度來講,砸鍋賣鐵給親人治病,是每個人最真實的情感。但是,花了天價,卻僅僅是延長了一段時間的生命,確實也是費效比極低。

第三,將治療癌症的靶向藥物納入醫保,會導致更多需要治療、費效比很高的疾病得不到治療,受害的還是普通的患者。

這段話可能是最傷人的,也是最捱罵的。因為很多人不理解,為什麼偏偏說將治療癌症的靶向藥物納入醫保,就會使更多的普通患者的利益遭受損害了呢?

我想,如果大家想想前面的兩句,就會明白。因為這錢是有數的,將醫療保險的錢,往一個坑裡填,雖然暫時能維持住,但“大家夥兒攢在一起看病的錢”,總不是金山,即便是,也會被花光。至於後果,我想大家都很明白。

從道理上來講,王志安的話並沒有錯,而是指出了當前我們醫療保障中捉襟見肘的一面。

其實,王志安的話可以分為前後兩部分,前面講的,是現實。是很多人看不到,或者不願意講的現實,也是我們當前的困境。

而後面的“得了癌症,家裡有錢就自費用靶向藥物延長几個月的生命,沒錢就算了”這句,則一下子刺痛了大家的神經。這句話很容易翻譯成“有錢就治,沒錢就痛痛快快地死”。

生活如此艱難,社會的壓力如此之大,每個人的內心都承受著巨大的壓力。而“有錢就治,沒錢就死”,在眾人看來,無異於譏諷、挖苦,是冷血的表現。

其實,刺痛大家,包括我個人內心的,不是王志安的話,而是冰冷的現實。

至於王志安說的,所以忽悠靶向藥物進醫保的,都是壞人,我並不是很贊同。

每個人的經歷不同,看問題的角度不同,所經受的事情也不同,自然會有不一樣的看法和處事方式。

將靶向藥物納入醫保,也不是忽悠,也不見得就是壞人。從長遠的發展來看,擴大醫療保險報銷範圍,是一個必然,只是目前還有許多難題亟待解決。

問題,總是要解決的,不能迴避!我更願意相信,呼籲將治療癌症的靶向藥物納入醫保,是一種人文關懷,只是,目前談這些還為時過早。


以上,繫個人肺腑之言。希望大家在謾罵的同時,多用心思考。

碣石樵子


王志安認為①所有呼籲靶向藥進入醫保,都是壞人;②得了癌症,有靶向藥可用,有錢你就治療,沒錢你就算了!作為知名人士,有這樣的言論讓人吃驚😲!!逐個分析一下,呼籲靶向藥進入醫保的人都有誰,一是病人,二是靶向藥相關醫藥公司,如果說醫藥公司為了獲取醫保基金呼籲靶向藥進入醫保,姑且統統算作壞人,但病人是不是很無辜呢?

中國人口占世界人口20%左右,中國癌症病人卻佔世界的40%(據《2017中國癌症報告》),中國所有類型癌症的5年生存率在2015年為36.9% ,而美國在2012年就已達到70%。據一位知名醫學專家所言,中國和美國這樣的發達國家癌症治療方法主要差距在哪?答案是靶向治療!相較於傳統療法,靶向治療不僅副作用小,而且治療效果更好。就拿發病率最高的肺癌來說,靶向治療能將晚期肺癌患者的中位生存期從1年延長至近3年。而中國在2017年9月才將EGFR陽性肺腺癌的靶向藥納入國民醫保,那麼這之前這些肺癌病人是怎麼辦的呢?就像王志安先生說的一樣,有錢的救治,沒錢的就等死唄,過去“易瑞沙”“特羅凱”等EGFR基因突變的靶向藥物每月費用高達1-2萬元,一年下來一二十萬對普通百姓來說確實有負擔,但對 象王志安這樣的知名人士來說那不叫事,可是像王志安這樣有本事的人又有多少呢! 2017年7月,在“壞人”的呼籲下,人社部將“特羅凱”等16種腫瘤 靶向藥物 納入國民醫保,與2016年相比,應用最普遍的“易瑞沙”每月的費用從16000元左右下降到目前的7074元,患者每月花費幾百不到千元。

沒錯,醫保的錢是大家的,總量是有限的,應該考慮怎麼合理使用才對!對於癌症,對於靶向藥,估計這位資深記者瞭解甚少,所以才有如此驚人言論。癌症早已超越心腦血管疾病成為發病率、致死原因最多的疾病,以靶向藥為代表的癌症治療技術日新月異,不少晚期癌症經過新藥治療延長几個月甚至幾年,對於人類最多見的疾病(癌)、目前比較有效的方法(靶向藥),呼籲醫保合理適度參與,我覺得沒毛病。

誠然,最近一部叫《我不是藥神》的電影把癌症靶向藥推向一個輿論高點,不少人依此呼籲所有癌症靶向藥應該納入國民醫保,而事實上靶向藥現在層出不窮,多達上百種,加上最近火得不得了的免疫製劑PD-1即將上市,有的高效,有的確實不怎麼樣,每月價格多達數十萬,療效也就延長三五個月,比如卵巢癌新的那個靶向藥叫“尼拉帕尼”研究顯示平均能延長半年左右生存時間,而每月需要卻要花費十五六萬。相信我們的醫學專家站在群體角度充分考慮發病率、獲益人群、療效等客觀的、科學的進言獻策,也相信政府相關部門會充分考慮醫保制度“保基本、廣覆蓋”的初衷,評估篩選哪些藥品該納入醫保,哪些不該入醫保。

本人支持國家重視癌症患者權益的動作,癌症患者不應該成為社會的累贅和被棄者!


腫瘤何大夫


從我個人角度,我不贊成這種說法。

這種說法迎合了部分人對於晚期癌症的消極態度,即不符合人道救治的精神,也不符合社會倫理。

一、生存權是一個人的基本權利

求生是人的本能,不管是達官貴人,還是平民草芥,生存權都是平等的,生命不存在富貴和貧賤,所以,在疾病的治療上,儘可能讓大家享受相對平等的醫療待遇,是社會的責任,也是對生命的尊重和敬畏。

二、國家加大醫保基金投入不能理解為浪費

在美國,靶向藥物是很廉價的藥品,人人都用的起,為什麼,不是因為藥物便宜,而是因為這些都是天然納入醫保目錄的藥物,絕大部分都報銷了。所以,因為藥品貴就宣傳放棄應用,放棄納入醫保,這樣的政策本質上即不符合國家利益,更不符合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

國家對於醫保基金的投入和管理,我並不在行,但我個人認為,如果因為靶向藥物納入醫保而導致醫保基金不足,國家完全可以加大投入力度,或通過國家層面均衡各地醫保基金不平衡的狀態,換句話說,有的地區醫保基金富裕,而有的地區醫保基金赤字,國家可以通過整體調控達到一個平衡的狀態。事實上,這種調控目前也已經在施行。

三、靶向藥物的應用能使部分患者生存期大大延長

在靶向藥物問世前,晚期乳腺癌一般生存期在1年左右,而靶向赫賽汀以及帕妥珠單抗等問世以後,能使患者(適合應用)的5年生存期達到70%以上,甚至有的患者生存期更長。

2017年靶向藥物赫賽汀降價並納入醫保,使得該藥在2018年達到全國脫銷的地步,赫賽汀一藥難求,很多很多以前用不起的患者,都同時爆發了出來。這就是實實在在的百姓需求。

四、個人家庭意願

沒有一個正常的家庭希望自己的親人離去,不管是貧賤還是富貴,延長生命、減少痛苦是絕大多數家庭的希望。而靶向藥物完全不同於化療,其以效果好、副作用小的特點風靡全球。以前很多家庭不選擇不是因為不想用,而是用不起。

一部“我不是藥神”之所以擊中了很多人的淚點,就客觀反應出了這樣一個很現實的問題,一邊是昂貴的靶向藥物,一邊眼巴巴的等著用藥卻用不起的人群。而國家層面的積極談判降價及納入醫保就是為了解決這一很現實的民生的問題,也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的所推出的利民惠民政策。


深藍醫生


這個言論,讓我想起了二戰時一個德國牧師說的一句話:

“他們先是來抓共產黨,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黨。 他們接著來抓猶太人,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他們又來抓工會會員,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會員。 他們再來抓天主教徒,我沒有說話,因為我是新教教徒。 他們最後來抓我,這時已經沒有人替我說話了。”


如果今天把靶向藥踢出醫保,明天又把什麼藥踢出醫保,那麼越來越多的患者會失去醫保的幫助,也就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得不到治療。這樣的做法,只有精緻的利己主義者才會幹得出。

玩治安發出這個言論的原因,是覺得醫保的池子太小,容不下昂貴的靶向藥。這個確實是一個嚴重的問題,但是解決這個問題有很多的辦法,而玩治安所倡議的,是一個最糟糕的辦法。

池子太小,國家可以想辦法把醫保這池子修大一點,比如可以把一些面子工程的開支節省下來,轉投入到醫保。當然,也可以讓社會的一些愛心捐贈進入醫保。

如果在開源的同時節流,也可以考慮其他辦法,比如把一些沒有用的神藥和治療踢出醫保,把錢花在真正有用的治療上。不同價格的藥物,報銷的比例也可以適當調整。

一般來說,進入醫保的高價藥物,價格也會得到調整,因為市場變大了,藥企也會願意調低價格讓利,而不是以之前的高價來榨乾醫保。

我支持癌症靶向藥列入醫保,根據“玩治安”的理論,我就是一個壞人。


一節生薑


這個不能怪王志安,畢竟他不是這方面的專業人士,在一些專業內容的細節上可能不太瞭解,他總的意思是,不要把只能延長一個月幾個月生命的昂貴藥列入醫保,增加醫保的負擔,從而“侵佔”其他人的利益,讓本來不多的醫保更不夠用。

關於這個問題,我簡單的說幾點:(認真看完了再評論)

一、但很多人不知道,癌症靶向藥並不都是一樣的,價格上,總體上偏貴,越是新上市的靶向藥,越昂貴,但也不是所有靶向藥一樣貴,那些上市很多年(有的已經上市近二十年)的靶向藥,其實價格已經降下來了,不算太貴(當然仍不便宜)。這另外,還有一些靶向藥,並不是只能延長一個月,幾個月,而是可以把癌症朝治癒的目標邁進,比如治癒某些B細胞淋巴瘤的利妥昔單抗(美羅華),治療HER-2陽性的乳腺癌的曲妥珠單抗(赫賽汀),治療某些慢粒白細胞和胃腸間質瘤的伊馬替尼(就是那個很多人現在都知道的格列衛)……。這些靶向藥,我強烈建議列入醫保,因為是關鍵治療,用與不用,差別非常大,是核心治療,可以增加治癒概率。也就是說,我的觀點是要區別對待,不要眉毛鬍子一把抓,要區別對待不同的靶向藥。

二、在醫保資金有限的情況下,要合理分配使用,不要簡單地一刀切,把所有靶向藥都拒之門外,關鍵是看它的價值有多大。對於那些療效不明確,亂七八糟的所謂“輔助藥”還有什麼“你懂的”那類藥,實在是被濫用,擠佔了多少醫保資金。這些,亂七八糟的所謂“輔助藥”和療效不明確的藥,應踢出醫保,騰出來給那些療效非常好的藥。、

三、堅決打擊那些侵佔醫保的行為,做好監管……


腫瘤專科醫生


先說結論:我認為王志安的這一番結論是錯誤的。但是很多人對他的批評也並沒有切中要害,甚至還沒有王志安有邏輯。

首先要肯定的是,王志安的觀點確實有一定的合理性:我國醫保的錢就那麼多,目前已經捉襟見肘,快入不敷出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把昂貴的靶向藥納入醫保,必然要減少醫保在其他方面的支出,可能會有更多的人得不到救治,不如把這部分錢拿去救更多的人。

但是,王志安的錯誤在於,他只看到了醫保捉襟見肘,卻沒有想一想醫保為什麼陷入了入不敷出的境地。每年的醫保到底花到哪裡去了?是不是有很多錢被浪費掉了?是不是有一些人明明很有錢,卻花掉了很多醫保支出?

如果不討論這些問題,光討論癌症靶向藥是否該納入醫保,這就是讓底層弱者互鬥,掩蓋了真正的矛盾。

醫保屬於社會福利,應當向最困難的人群傾斜。如果像王志安說的,得了癌症有錢就用靶向藥延長生命,沒錢就算了,就等死,那還要醫保做什麼,還要各種社會福利做什麼?所有的疾病都可以套用王志安的邏輯呀:有錢就去治病,沒錢就算了。

就算承認了目前社保捉襟見肘的現狀,不去探討能否改變這一現狀。靶向藥該不該進醫保,也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無論你說應該還是不應該,要拿出證據來,證明進醫保能或不能增加社會總體的幸福度。而不是像王志安這樣,任何數據都沒有就一棍子打死:忽悠靶向藥進醫保的就是壞人。

我看壞的是王志安,還是那種貌似客觀的壞,能忽悠不少人。



夢露居士


先不論王志安的主張對錯與否。我只先說我的個案,而我的個案相信很多患病家庭都有類似情況和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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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七六年的。

在2003年,我買了房,一百多平米,買了車,十幾萬不高不低的車,母親做小生意一年十來萬,父親當地知名企業一年也有五六萬收入,房產連我那套四套。本來一切都小康家庭該有的幸福生活。但因我父親的一個消息全都改變了。

他得的是膀胱癌,其實早在2000年時他自己就查出來了,但一直瞞著我們,到我們知道的那天己經過去三年。

他說知道癌症是治不好的,只想有生之年好好過完,那三年他也確實是開著摩托車到處帶我母親去玩。

我們知道了以後,積極找醫院,做治療,我父親也配合。但後來我才知道他的配合內心和肉體是極為痛苦的,只是為了讓我們母子有個安心。結果是註定的,生活質量極低的在病床上過了兩年多,我陪他看完他看過的最後一屆世界盃後走了,走時很痛苦。留給我和母親是無盡的悲傷還有存摺上幾乎歸零的數字,房子賣了兩套。我們並不後悔花任何的錢,但只後悔沒有聽父親的話,他在病床第一次化療前就說讓我們別治了,真捨得家裡的錢的話,我們三口拿著錢滿世界走走也好。

但我們看上去是為他其實很大程度上是為自己的內心能好過些,更不想背上我不孝,我母親不仁的罵名。堅持要治而沒聽父親的話,父親真的是一聲嘆息,那聲嘆息我至今猶在耳邊。

﹌﹌﹌﹌﹌﹌

很多藥是不進醫保的,吃進口藥更別提了,一分不報。父親是膀胱癌,創口處長年有尿浸泡,無法癒合,不停尿血,只能不停輸血,少則一天四包多則六包,好的血漿六百便宜的四百一包。都不計醫保裡,每天花銷僅這兩項就得三四千,真真是房子沒了。車沒了,存款沒了。旁邊的所謂親人(父親的姐妹兄弟)只會口頭上說為什麼不用更好的藥,做更好的治療,基本沒做什麼幫助,更可笑的是我叔(父親的親弟弟)送來兩千元給我們說治病,我當時還挺高興,後來的才知道原來只是以前借了我父親的錢,然後這只是還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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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父親臨走時他們來見到我和母親的第一句話是你們怎麼不搶救?天知道看到父親痛苦的彌留之際我們只想的是別讓他再痛苦了而已。從父親走後我母親好多年沒理過父親那邊的親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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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和我後來有過一次對話,大意是,如果我倆真得了這個病,別治,不要為了自己讓自己真正的親人傾家蕩產的給醫院做貢獻。我想這也是父親的初衷。只是我們害怕的人言而做了另一個選擇,在生命面前,無問對錯。

但就藥進醫保這個事,我也不反對不贊同。王志安的話並非無理,不用一概罵之。只是有無更好的辦法,才是正途,我也清楚,就算藥進了醫保,一樣大多數人看不起這個病。而且,進了醫保,也只是轉移了經濟壓力給國家,而國家還是會把壓力轉嫁到民眾身上的,從某些角度說,按目前方法和藥價,癌目前就是一個無底洞,不拖垮自己就拖跨醫保。

(加一段,我文裡很多筆墨說那些親戚,是影射那些事不關已高高罵起的鍵盤俠,動動嘴彈彈手罵罵人就以為自己至高無上的人。)

~~~~~~~~~

兩年後我叔叔也患了癌,我母親當然很害怕說家族父親那邊是不是有這種基因,怕我也可能有隱患。我一笑置之。經歷父親那次以為自己能放開,但面對兩年沒怎麼交流的叔叔,這個從小我們就住一棟房裡生活的叔叔,我依然做不到那種灑脫,不去勸人別治了,而我叔竟然也對我嬸及堂妹說了我父親同樣的話,用同樣的態度去面對。嬸嬸和堂妹也在走我當初走過的路,病者不想治,親人一定要治。我也重新幫叔找醫院,藥方,偏方~~~~~依然兩年不到人走了,房沒了。


邏輯矩陣


先把王志安的邏輯給大家解釋一下,它的微薄有一個前提,那就是醫保基金有限(這也是醫保基金的現實)。在這一前提下,靶向藥入社保,必然會擠佔其它藥品的報銷。然後靶向藥無法治癒癌症,也僅僅是延長癌症患者的生命,延長的平均時間還不算長。而被擠佔的其它藥可能有能夠治癒其它疾病,而且治癒率比較高。這個時候,作為為大眾服務的社保基金就需要面臨選擇,是把有限的錢去報銷靶向藥,延長一些癌症患者生命,還是把有限的錢去報銷可以治癒其它疾病的藥。它的意思就是,他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就不應該讓靶向藥入社保報銷。

如果我們把王志安的邏輯再縮小一點來看,一個五口之家,有兩個病人,其中,有個是癌症患者,花15萬吃靶向藥,可以延長3年生命,花5萬吃其它抗癌藥,則只能延長一年生命,而另外一個是高血壓患者,花15萬吃好的降壓藥,可以延長12年生命,甚至基本治癒,而花5萬吃普通降壓藥,只能延長四年。假設這個家只有20萬的錢用來治病,請問,這20萬中的15萬用來買靶向藥還是用來買好的降壓藥。

用經濟學的專業術語可能更簡潔:王志安認為靶向藥納入社保不是一個帕累託改進,因為它讓部分癌症患者受益了,但可能讓其它癌症患者或者其他疾病患者利益受損。作為一個福利性質的基金,醫保基金的任何一項政策都應該做到帕累託改進,即:某一方的利益有了,同時其它利益方的利益至少沒有收到傷害!

我的觀點:儘管我們都有美好的願望,但事實上,相比於治療疾病高昂的費用,醫保基金總是不夠。前段時間,很多地方都在傳社保部門開始限制醫院開社保報銷藥,這就是醫保基金不足的表現。如何讓醫保基金在有限的條件下,更好更多的救助到人,才是值得思考的。當然,王志安的觀點沒有翔實的數據來證明他的觀點,但是在邏輯上是站的住腳。而反對他們的觀點,多數都是從患者的生命權的角度去反駁,但是別忘記,在醫保基金有限的條件下,報銷了靶向藥,肯定就會壓制其它藥品的報銷。靶向藥代表了生命權,其它藥就不能代表生命權?癌症患者有生命權,其它疾病患者就沒有生命權?

當然了,不管是王志安的觀點,還是反對者的觀點,都沒有足夠的數據支撐。它們都需要拿出數據來說明,醫保基金花同樣的錢,花在靶向藥的錢救的人很多,延長生命總時間更長,還是花在其它藥品的錢救的人更多,延長的生命用時間更長。用經濟學的專業術語來說就是:無論是王志安還是他的反對者,都沒有數據來說明,靶向藥納入社保是不是一個帕累託改進!

說點題外話:王志安的觀點和邏輯,其實就是經濟學試圖回答的一個問題,在資源稀缺的假定下,如何分配資源更有限。這個問題,小可以到5元錢是買蘋果值得還是買香蕉值得。大可以到5億元的國家投入是投入到醫保基金中還是投入到義務教育中去。

好吧,寫了這麼多天了,不得不返回來補一點內容:看不慣的,請理性討論,拿證據。誰要是沒教養的亂噴,我只能祝福你明天就得心臟病,需要做大手術,結果因為原本可以用來報銷大手術的費用,被報銷靶向藥擠佔,你無力承擔費用,悽慘的死在家裡。


小月雨田


王志安的建議完全正確,但是他說錯了原因。

一,他說為了節省有限的資源,加上只能延續有限幾個月的生命,不值得用醫保投入。

根本的應該是:所有針對實體瘤的靶向藥,幾乎就是沒有實質性作用!

這樣的靶向藥,直接應該淘汰出局!就是害人錢財的道具而已啦!

而非實體瘤中比如格列衛等,確有成效的,可以支持。可以進入醫保。

二,但凡癌症患者,都希望立即使用最好的藥物取得立即的治療。

但是,一個基本原理是:所有已經研究出來的和正在研究的靶向藥,都是以怎麼滅殺癌細胞為目的。而單純滅殺癌細胞,是不能治癒癌症的!

包括最新的嵌合抗原受體t細胞免疫療法,號稱每次費用300萬,它能做的,僅僅平均延長了6個月壽命。

我們不是說壽命和金錢可以進行比較,一秒鐘的壽命都超過千萬億萬價值。問題是我們治療癌症的預期,是這樣嗎?

難道延長壽命論月計,是治療癌症值得高興的結果嗎?

當然不是!

這是明明白白的失敗!

所以,一種根本上是失敗的治療方案,憑什麼讓它來騙我們的錢?

三,所以,一個清醒的政府,不會允許這樣的東西進入欺騙大家的市場,就對了!

王志安堅決反對那些稀奇古怪的靶向藥入醫保,就對了!

我如果研究了一種藥物或者治療方法,僅僅能夠延長壽命幾個月,我都不好意思說!


春雷滾滾2


王志安強烈反對把癌症靶向治療費用納入醫保,他講述了三點理由:

1.醫保的錢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是大傢伙攢在一起的看病錢,而且這錢是有數的;2.目前靶向藥物多數都是幾十萬可以延長几個月到一年的壽命,費效比極低;3.將治療癌症的靶向藥物納入醫保,會導致更多需要治療、費效比很高的疾病得不到治療,受害的還是普通的患者。

這三點理由很‘‘高大上’’,獲得許多年輕人的贊同。但是不知大家仔細想過沒有,以下這些問題:

1,這錢是大家拼湊來的,沒錯!但咱們的初衷是為了防止自己生病了,醫療費有保障,如果這病因為活不久不能報,這病因為費效比低不能報,那人因為太老了,不能服務於社會了不能報……既然這不該報銷,那不能報銷,咱們為啥要籌起這筆錢呢?

2,醫療基金就是用來治病的,任何人都是掏今天的錢,治明天的病。結果您今天掏錢了,明天卻告訴你,你反正活不長了,這錢你甭報了!這是典型的‘‘流氓’’邏輯啊!

3,‘‘費效比’’低,這說法很誘人。但實在經不起推敲。請問這世界上有幾個人‘‘費效比’’是高的?屠呦呦高嗎?在青蒿素提取成功之前是高的,現在已經‘‘米壽’’高齡,估計難有作為了,‘‘費效比’’變低了,是不是有病就別治了?是嗎?我是搬磚的,為社會作的貢獻是微不足道,幾乎沒有,我的‘‘費效比’’是零啊!我是不是壓根不該治病?我的一個朋友壞事幹得多,正事沒幹過,他的‘‘費效比’’是負數,他估計就更不應治病了,是不是?請問,用‘‘費效比’’來衡量治療的必要性,請問這世界上還有幾個人該治病呢?就算王志安本人,他也不是中國不可或缺的人才,治不治病跟大家有關嗎?從‘‘費效比’’來分析,他也是不需要治病的!浪費那錢幹嘛呀?

老年人的‘‘費效比’’往往就是低的。可千萬別忘了,醫療基金重點要解決的就是老人治療費用問題,年輕人生病的可能性畢竟小啊!拿‘‘費效比’’說事,是完全違背設立醫療基金的初衷的!

4,支持王志安觀點的人,也包括王志安本人,不知有沒有想過:你父母會老,老得沒有社會價值;你自己也會老,老成風燭殘年;你的子子孫孫都會老,老得一塌糊塗。這是不是可以成為不必治病的理由?今天的愚蠢,會吞噬你明天作為老人應該享有的福利!

5,王志安的這一觀點,顯然缺乏人文關懷精神。人老了,有錢就治,沒錢回家等死!夠冷血的!可大家別忘了,老有所養,病有所醫是普世追求的社會形態!您能不開歷史的倒車嗎?

是啊,有些病是治不好了,沒幾天可活了。但要不要治,難道不應該尊重病人本人或家屬的意願嗎?想治,醫療基金就應該報銷,這才是人道社會;也必須報銷,就是合同,這是契約,這是誠信社會!

總之,王志安有錢,生病了自費沒問題!但咱們沒錢(有錢也用不著嫌多),既然繳納了醫療基金,自然治病了就應該追求儘可能多,覆蓋面儘可能廣的報銷。就算病人只能多活一天,咱們也應該督促醫療基金的管理機構按合同辦事,該報銷的必須報銷!而不是站在這一立場的對立面!請諸位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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