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按摩椅處休息,3歲男孩獨自扶梯處玩耍墜亡,家屬索賠180萬,你怎麼看?

熊貓賽事


雙胞胎姐妹被大海捲走的悲劇還尚未散去,湖北孝感又再現因家人看護不周引發的身亡慘劇,到底還需要多少殘酷的教訓才能警醒父母的安全意識啊。

和雙胞胎媽媽玩手機不同,孝感的這對父母行為更讓人痛恨和氣憤。雙胞胎姐妹8歲了,多少還能有點自主安全意識,而這個小男孩僅僅3歲,完全不具備一丁點的安全意識,需要父母全天候的監管看護,但他們一家三口居然看不好一個孩子,可見其麻痺心理有多嚴重。

男孩的身亡,百分百的責任在父母身上,如果他們稍微留意就完全可以杜絕悲劇的上演,他們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必須要接受相關的處罰,為自己的疏忽付出代價。要求索賠可以,那麼請先承擔起自己的責任吧。

家屬索賠商場180萬,於情於理都很過份,在我們的常識和傳統倫理觀念當中,是絕對開不了這個口的。但是,情歸情法歸法,家屬的索賠雖然看上去不合情理,但在法律上他們會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支持,支持的理由就是因為事發現場為商場內部,商場負有安全管理上的責任。

當然,這對家長的鉅額索賠不會得逞,商場只是會出於人道主義的關懷,給予一定的賠償。


元芳有看法


事情發生地離我們不遠,幾個人看不好一個3歲孩子,不從自身找原因,反而找商場訛錢,難道錢能換回人命?



01 事件回顧:

2018年8月9日下午1點左右,3歲男孩孝感保利廣場3樓玩,父母姐姐一旁按摩椅休息,孩子離開視線沒有及時發現,3歲的孩子在電梯扶手玩耍,因扶梯向上滑動,身體被帶起,帶到扶梯外沿,直接從三樓摔倒一樓,當場死亡。



3歲孩子死墜亡,作為父母傷心難過是肯定的,值得同情。但是,人死後不找自身原因,反而賴上商場,這個舉動就不值得同情了。



02 孩子死亡是商場的責任嗎?

造成悲劇發生的責任在於父母。父母是孩子的監護人,而孩子沒有滿10歲,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對於這樣的孩子,監護人要做到始終將孩子納入自己的視線,不能疏忽大意。父母自認為商場比較安全,就只顧自己休息,沒有看護好孩子,這是事情造成的原因。



商場的電梯不存在安全隱患,也不存在質量等其他意外原因,就是因為孩子看護不到位造成,應該沒責任。

既然造成孩子死亡的後果的責任在於父母,那麼父母向商場索要180萬就沒有道理。商場不應該賠錢,至於商場出於人道捐些錢那是另說。



孩子死亡本是傷心事,很多時候死了人,就想著讓人賠錢,填補心理的遺憾,因而變得蠻不講理。這種風氣不可長,長了就有失公平,就會敗壞社會風氣,就會讓更多的人刁蠻無理。

不能讓胡攪蠻纏者得逞,那是對公平的蔑視,對正義的挑戰。因此,不能賠錢!你說呢?


文軒閣


父母按摩椅處休息,3歲男孩獨自扶梯處玩耍墜亡,家屬索賠180萬,你怎麼看?

如果事件是真的,那麼我覺得家屬有點無理取鬧了,自己的孩子自己去守護,別人沒義務給你看孩子,索賠180萬有點獅子大張口

看了網絡上的視屏,造成事故的原因據介紹是這樣的“3歲男孩保利廣場3樓玩,父母姐姐一旁按摩椅休息,孩子離開視線沒有及時發現,才三歲的孩子因為好奇心獨自爬到電梯扶手玩,導致電梯扶手滑動,直接從三樓摔倒一樓,當場死亡,孩子造成悲劇發生在於父母的太放心與疏忽。孩子已經發生這樣的事情,不好好反思,卻在商場裡討論孩子沒有了 ,商場該賠多少多少錢”

我只想說,如果這真實事件,這對父母太冷血了,心也真的挺大,孩子玩居然不在一旁跟著,我家孩子離開我視線一秒都不行的


凝眸湖心靜


一家四口,其樂融融,誰也沒想到會突降不幸!

8月9日下午13時左右,湖北孝感市保麗廣場。1個3歲大的男孩,獨自在3樓扶梯處玩耍,他的父母和姐姐在一旁的按摩椅處休息。

男童在扶梯處玩耍時,因扶梯滑動身體被帶起,等身體傾向外側時,他母親才發現,這時起身卻沒能阻止。

男童從3樓扶梯處墜落至底層,經搶救後宣佈死亡。

家屬提出商場賠償180萬!


一家人遭逢慘劇,旁人本不該在說三道四。

但慘劇不能轉嫁給商場呀。

三歲大的孩子,還不能認知危險、保護自己,所以,法律規定了其父母為其監護人。

發生危險時,他的父母在哪裡?在按摩椅上享受!其完全沒有盡到作為監護人的義務。


監護人的法定監護職責是什麼:

1、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

2、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

4、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訴訟;

5、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監護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人發生爭議時,代理其進行訴訟。

上述是其法定義務,未盡到法定義務就是違法的。


在自己法定義務都沒有盡到的情況下,不宜對商場獅子大開口。

相信事件剛發生,這是這兩位父母的不理智想法。

這樣的事件實在讓人唏噓!

呼籲責任意識並不僅僅是限制別人,方便自己。有了責任意識,責任時時、事事都在提醒自己,想必也就不會出現這樣的悲慘事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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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廣吉律師


一轉眼,就已陰陽兩隔;一轉眼,就再也見不了面。

前幾天,一對來自北京的8歲雙胞胎姐妹,跟隨母親到青島遊玩,在沙灘上,母親低頭髮了一個朋友圈,抬頭一對女兒已不見蹤影,等到再見面,看到的只是她們那已失去了溫度的身軀。

此案中,三歲男童隨父母、姐姐逛商場,行至三樓,父母、姐姐在離自動扶梯不遠處的按摩椅處休息,而小孩子天性好動,除非是睡覺的時候,否則想讓他乖乖的待在某處,那是不客觀,也是不現實的。

“好奇心害死貓”,沒人照看的孩子,如脫韁的小野馬,一下子就竄到了自動扶梯處,爬了上去,一點也不知道死神正在逼近,等到孩子的父母發現危險,想要從死神那裡把孩子搶回來時,一切都晚了,一出悲劇已經上演,誰也沒有回天之力了!

看著孩子冰冷的身軀躺在地上,看著癱軟在地、悲痛欲絕的孩子父母,心裡真的很難過!雖然他們是受害者,但是主要責任真的在孩子父母身上,作為孩子的監護人,他們有義務、有責任確保孩子的人身安全,而他們卻沒有做到,一分鐘的疏忽,留下一輩子的悔恨,他們的餘生估計難安!

自己的過錯,只能由自己買單,雖然孩子父母提出了鉅額索賠,但是此案的責任很明顯,他們負主要責任,商場即使有責任,也是次要責任或補充責任。


打虎拍蠅


賠償金額

根據《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第3款規定: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1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對於這類案件,根據法律規定,主要的賠償項目主要有搶救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賠償、交通費、誤工費等合理項目。實踐中,一般是根據賠償項目計算出具體的賠償金額,再根據自身及對方的過錯程度,確定相應的責任比例,決定應當承擔的賠償金額。

對於180萬的賠償金額,家屬在訴訟中會有具體的計算標準,但按照一般的賠償案件及過錯責任程度,金額應該是稍微偏高。

賠償主體及責任

根據《民法總則》規定,未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由於缺乏認知能力或認知能力受限制,其本身行為並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責任,法律責任由公共或其他場所的管理人、孩子的監護人或其他相關單位來承擔。本案中,事故的涉及人員或單位主要有以下:

1、男童監護人(家屬)

《民法總則》第二十六條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第三四十條規定,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調查報告情況,事發時男童的父母及姐姐在3米外的按摩椅休息,並未在身邊照顧,並未履行監護職責,直接導致事故產生。所以男童的父母對於本案事故需要承擔直接的責任。

2、商場管理人

因為事發地點是在商場,屬於公共場所,

按照《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商場、車站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如果商場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則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一般來說,對於本案中,商場管理人的安全保障義務主要體現在法院採購安裝的電梯質量是否符合標準、是否定期維保,電梯處貼有安全告示,顧客受傷後商場工作人員及時報警、送醫等。如果商場盡到這些義務,則不宜認定商場存在過錯。

3、電梯廠商

電梯屬於產品,適用產品缺陷條款,根據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如果經相關部門檢測,該電梯存在產品瑕疵,生產企業就要承擔責任。


葉律師


父母按摩椅處休息,3歲男孩獨自扶梯處玩耍墜亡,家屬向商場索賠180萬,看來孩子父母是把孩子墜亡的責任全部算在了商場電梯防護問題上了,沒有反思自己在整個悲劇中扮演了怎樣一個角色!

視頻描述


通過觀看視頻,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孩子父母在按摩椅處休息,其與孩子並非面對面,而是後腦勺對著孩子,這樣一來,孩子的一舉一動並不在父母視線範圍內,孩子做了些什麼父母也就不得而知了!孩子爬上扶梯扶手,由於最開始扶梯處有一段距離的玻璃隔擋,孩子並沒有直接掉下去,隨著扶梯扶手的滑動,將孩子帶離了玻璃隔擋的範圍,孩子由於無法掌控平衡隨後向扶梯外翻去,腳雖然落在了扶梯外不寬的平臺上,但由於慣性造成最終墜亡的悲劇!



父母安全意識不容忽視

這是一個下行的扶梯,三歲的孩子就是沒有爬向扶梯扶手也會面臨滾下扶梯的危險。父母兩人帶孩子,難道沒一個有點責任心的嗎?就是再累,看個孩子不可以輪流分工嗎?生孩子、養孩子,還是二胎,父母對孩子在某種環境內的安全意識就沒有一定認知嗎!扶梯存在的安全隱患,所帶來的兇險別說孩子,就是大人也是躲不過的,因扶梯發生的慘劇也屢屢發生,父母就應該具有安全防護意識,帶孩子遠離扶梯。

父母應承擔80%以上的責任

顯然在這起悲劇裡,父母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他們沒有盡到看管好未成年孩子的義務,如果他們在孩子爬向扶梯扶手的腿剛剛抬起時就厲聲制止,就不會發生這起人間慘劇!

客觀的說,這起悲劇孩子父母由於監管缺失最起碼應該承擔80%——90%的責任,作為商場,由於扶梯防護問題也應該承擔小部分責任。孩子高空墜落,沒有傷到其他人也算不幸中的萬幸了,高空墜物的力道之大從那起“高樓蘋果墜落砸傷女嬰”的事件中大家就所領教!

商場應該對扶梯的安全問題進行一下治理,如果因為其它原因造成高空墜物傷及他人,對於這些無辜者來說,這種安全只能靠商場對環境安全的防護,由於安全防護缺失給無辜者帶來傷害是大家都不想看到的結果!


惠風和暢207547485


這個事情,孩子家屬索賠180萬是他們的自由,但估計結果會讓小孩家屬失望的……

此事故的視頻小編看過,孩子發生意外後,父親在一旁撕心裂肺般的哭泣,唉,我想沒有哪個人能眼睜睜看著孩子的生命在眼前消逝……

我們先為孩子祈福吧。🙏🙏🙏🙏

現在迴歸問題本身,按照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小孩家屬獲賠180萬的幾率很小。

因為按照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賓館、商場、餐館、銀行、機場、車站、港口、影劇院等經營場所的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如果商場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致使顧客在商場滑倒,造成顧客人身損害的,應當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承擔責任,根據該條規定,“經營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在該事故當中,商場內是否張貼有扶梯使用安全警告標識、扶梯是否定期安檢、是否有故障存在,都是確定商場責任的參考條件。

若商場均不存在上述問題,那責任的劃分就要傾向於家長了,在公共區域內,三歲的孩子根本不懂事,就是喜歡到處追逐嬉鬧,尤其是在扶梯旁,作為監護人應該意識到危險的存在,及時制止孩子攀附扶梯扶手帶等一些行為。

並且,現在的扶梯、電梯,在投入使用時,基本都貼有關於老弱病殘使用的注意事項。

在這種情況下,三歲的小男孩最終還是發生意外,這不得不令人惋惜……🙏🙏🙏

目前,關於小孩家屬索賠180萬的舉動不知是真是假,若是真,我想商場方面肯定不會同意,估計會本著息事寧人的態度給予一定補償,但180萬肯定是不會出的。


盛廷徵地拆遷律師


不想討論該不該賠錢,賠多少錢算合理,這些阻止不了悲劇的發生。科技是進步了,但安全隱患卻增多了,家長也沒受過專門的教育,好些因素合在一起,就是悲劇。

自動扶梯該不該強制安裝護欄

如果自動扶梯強制安裝護欄,那麼就算兒童攀爬了護欄,至少他不會掉下去,至少不會摔死。我們可以譴責家長看護不利,但給孩子一個安全的環境也是社會的義務和責任,這次事件中,一個三歲的孩子是想不到攀爬電梯是如此的危險的。社會對孩子真的要友好,裝個護欄吧。

如果說孩子不懂事,另一件事也值得我們思考。一位老人抱著孫子乘坐自動扶梯,孩子在老人懷裡動了一下,結果一下沒抱住,孩子摔下了樓,當場死亡。老人抱孩子,重心就變高了,也不穩了,那麼小的孩子,坐自動扶梯不抱怎麼行,每次見到老人抱孩子坐自動扶梯,我都捏一把汗。

我建議:給自動扶梯加個欄杆吧,為了孩子。

家長也該被教育了

世界上最好當的是家長,最難當的也是家長。說容易,只要你有孩子就自動獲取家長頭銜。說難,當個好家長,千難萬難。

為什麼家長也該被教育了?如果家長被教育了,他們就不會放任孩子在商場亂跑,不會讓孩子攀爬電梯,因為他們知道一旦發生危險,就無法彌補。如果家長被教育了,他們就知道孩子是不能放車裡睡覺的,因為不是會被曬死就是會因開空調一氧化碳中毒死。如果家長被教育了,家長就不會給幼兒喂奇奇怪怪的東西,孩子也不會中毒或被噎死。孩子不懂事不可怕,關鍵不少家長不懂事才可怕。

有一個新聞,一位媽媽心疼自家汽車玻璃,不讓消防員砸窗救人,說才二十分鐘,孩子沒事,硬要回家取車鑰匙,你說這多恐怖,夏天車內溫度多高,你一個司機沒點數?

總結:我見過有商場自動扶梯加護欄了,感覺很安全,但也有太多的商場,只願表面光鮮亮麗,對安全隱患視而不見。願悲劇不再發生,也希望自動扶梯和護欄是一對兒啊。


鼎鼎老師


8月9日13時許,湖北孝感市保麗廣場發生一起悲劇,一名3歲男童在商場3樓扶梯處玩耍時,意外墜落至負一層,當場身亡。而事發時男童的父母和姐姐就在一旁的按摩椅處休息。悲劇發生後,家屬像商場索賠180萬,引起了社會的爭議和討論。

習慣於推卸責任似乎也成了這個社會的常態,只要事情發生了也不去反思自己到底有沒有過錯,有沒有責任,而總是遷怒於對方,找對方的不是,要求對方賠償。

在這件事情中,一個三歲小孩在商場獨自玩耍,沒有人跟在他的身邊,最後釀成悲劇,這明顯是大人管照不到位,責任在於家屬,還向商場尋求天價賠償,怎麼說都覺得說不過去。小孩子貪玩任性,根本沒有任何的危險意識,這就需要家長時時刻刻的陪在孩子身邊,不讓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危險的發生有時候就是幾秒鐘的時間,根本沒有任何的反應時間,更何況大人坐在按摩椅上休息,任其一個三歲的小孩獨自在商場玩耍,不幸發生意外。

扶手電梯以前也發生過一些悲劇,主要也是由於疏忽大意所導致的。當然你非要給商場找毛病的話肯定也能夠找到,商場不可能做到百分百的安全。

事情既然發生了,總是要解決的。賠不賠償,賠償多少,都其實並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每一次的悲劇能夠警惕更多的人,加強安全意識,這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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