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芳傑,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喊你來還款!歡迎知情人提供她的相關線索

案情介紹

:被告林芳傑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償還原告林翠雲借款5萬元,並按照年利率6%為標準自2015年11月2日起支付原告逾期利息至實際支付之日止(利息金額以8297.62元為限)。

執行案號:(2018)京0111執2866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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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執行人:林芳傑

性別:女

年齡:38

住址:承德市雙橋區富家溝花園10號樓5單元601號

身份證號:132624********2560

執行法院: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6.0126萬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法官聯繫電話:1861070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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