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曉明涉嫌股票操縱,如果成立他會面臨什麼後果?

何寶榮fans


首席投資官評論員王天天:

趙薇剛剛在資本圈涼涼,黃曉明也跟上來了。



“黃教主”在演藝圈的履歷人盡皆知,就不多加介紹了

在長生出事之後,黃曉明先是用聲明來撇清自己與長生的一切關係,說是“純屬造謠”,後來被證監會查到名下賬戶確實為長生的股東,算是打了臉。

如果黃曉明坐實了操縱股票,面臨他的將不僅僅是罰款,還有刑事責任。

但對於黃曉明來說,這並不是主要問題。


無論這個刑事責任和罰款最後是多少,黃曉明在最近是真真正正的涼了一波

長生給老百姓帶來了巨大的傷害,對小孩下手,喪盡天良。黃曉明無論是否真正知道給長生投資,一旦和長生扯上了關係,都給他的名譽帶來了極大的損失。明星最重要的,就是這張臉了。

資本運作本就是欺凌普通股民的事情,明星萬人矚目,民眾對其的道德標準也更高。

兩者一搭上邊就直接爆炸。


娛樂圈涉足資本圈,不得民心,不合法律,不遵道德。

無論是國家還是民眾必將讓這些不法的交易付出代價。


首席投資官


如果操縱股價成立,也不會影響他作為演員去演戲,至多就是罰沒而已,不可能像之前的大佬徐明一樣判入獄。

就像黃曉明的同學趙薇一樣,依舊風光得很。畢竟這是不同領域的事。

看似可以繼續風流,其實又不盡然。

可憐的是,如果受刑罰了,各種正面宣傳就都沒他的份了,沒出事前,自由市場經濟,要努力才有成績,才會有認可,渠道和平臺是向你敞開的,出事後,且不是那種八卦的、情感上的出事,你就看吧,什麼嘉賓會客廳,演唱會,有官方背景的慶祝活動,晚會,可都不敢邀請他了,這種負面還會蔓延給可愛的那個什麼baby呢。

在臺面上的人最怕惹事,尤其是被判刑,乃怕是很短期的刑罰,這類汙點不容易抹掉,我們的環境又不太會原諒,總用異樣的眼光看待曾經有汙點的人。

最要命的是,風光無限的人其實積累了很多仇敵,也潛在得罪過不少人,自己出事了,這些人就會在各種場合,各種說辭上狂踩你。

從黃曉明曝光這事看,正面形象是保不住了。

話說演藝這一行太殘酷,得罪什麼大佬的話,就會被打得名譽掃地,捧你容易,摔你也不難。

我們不得不八卦地要問:黃曉明得罪誰了呀?

看來這股風來得異常猛烈,想驕傲地醉生夢死也是不能了。

啟示是:我們要艱苦奮鬥,我們要為國出力。

沒有別的了。


財經作家邱恆明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最近爆出關於黃曉明涉嫌股票操縱的新聞使得輿論一邊倒,紛紛聲討黃曉明的這種做法,因此黃曉明的微博“淪陷”,遭到了網友們的“攻擊”。作為公眾人物,黃曉明這種割韭菜的行為確實是可惡,最初黃曉明官方還發布聲明稱此次事件是誣陷,但根據證監會公佈的證據來看,確實坐實了黃曉明的行為,那操縱股票會有什麼後果呢?

首先,根據法律來看在1997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刑法第182條來看,將操縱股票的行為定義為了犯罪,也就是說如果黃曉明最終被確認操縱股票的話,就是觸犯了法律的紅線,構成了犯罪。該行為如果落實當事人將按照情節的嚴重性承擔民事、行政、形勢等三方面的責任。

如今明星涉足資本已經成為了家常便飯,越來越多的明星開始進入這個圈子,例如趙薇、胡海泉、任泉、黃曉明...等等,可以說多不勝數。而其中,除了此次時間的當事人黃曉明以外,趙薇也涉嫌操縱股票被證監會除以了罰款。可以說現在的娛樂圈充滿了“銅臭味”,除了操縱股價外,前不久關於范冰冰的“偷稅漏稅”時間也引發了一場輿論大風暴。

如今的娛樂圈真的應該好好管制一下了,對於觸犯法律紅線的事應該絕不姑息。


政商參閱


如果罪名成立,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對股民造成損失,要依法進行賠償,還有可能坐牢。


前兩天有媒體曝出黃曉明涉嫌18億股票操縱案,他的工作室緊急出來闢謠,現在已經被妥妥的打臉了。8月13日,證監會發布的高勇涉嫌操縱18億股票大案其中的自然人賬戶之一確實為黃曉明,這下子黃曉明百口莫辯了吧,證監會都出來了公開說明了,而且黃曉明的賬戶還涉嫌組團操作之前生產假疫苗的長生生物。


看來娛樂圈的陰陽合同事件比起操縱股票來,簡直是小巫見大巫,還有未被披露的,還有比四天6000萬更嚴重的事情,娛樂圈水真是太深了。黃曉明這樣的高人氣明星,一邊忽悠著粉絲的錢,一邊又忽悠股民的錢,為自己買豪車豪宅,賺取名利,真的是太不地道了。

黃曉明這樣的明星真的是貪得無厭,慾望無止境,本來這些年在娛樂圈混得風生水起,拍戲拍廣告已經可以賺很多錢了,這輩子都已經衣食無憂了,根本沒必要去幹那些非法的勾當,非要趟股票這趟渾水,這下子惹麻煩了吧。



賺那麼多錢有用嗎?中國古話說,福不可享盡,聰明不可用盡,機關不可算計,凡事都有度的,太過了就會緣分早盡,適得其反,這下子報應來了吧。

娛樂圈類似黃曉明這樣的明星還有很多,會慢慢浮出水面,肯定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說做人不要太貪了,見好就收就可以了。


R娛記


老羅說法:操縱股價涉嫌刑事犯罪,一旦查明,黃曉明的演藝事業基本上毀了。

娛樂圈最近總是不太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前有范冰冰的“陰陽合同”偷稅漏稅被國家稅務總局及相關的地方稅務機關調查,更被傳已經被限制出入境;現在又有黃曉明涉嫌操縱股價,最近更是遭受了來自各方的壓力......

據報道,北京市護城河投資發展中心的高勇近期被證監會查處,高用兩個信託賬戶和十多個個人的股票賬戶,集中資金拉高股價之後再悄悄出貨,套利8.97億元,其中,部分賬戶被證明是黃曉明所有。

難怪大眾會認為黃曉明也涉嫌操縱股價,收割韭菜......

那麼操縱股價究竟會受到什麼處罰呢?

首先,根據《證券法》第第二百零三條的規定,違反規定,操縱證券市場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本案中,高勇因為操縱股價而被沒收了全部的違法所得,並處以一倍的罰款。而其中應該已經包括了利用黃曉明的資金所獲取的利潤,故黃曉明應該不會再被處以罰款,但有可能會被嚴禁再進入市場。

其次,《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利用資金優勢而操縱股價的構成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此罪的最高刑罰可能被判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雖然現在證監會調查得知,黃曉明的股票賬戶一直是其母親在打理,但是這也很難說明黃曉明對於借用或者委託高勇管理賬戶的事情不知情,如沒有進一步的證據證明清白,則其很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最終,如果黃曉明真的被追究刑事犯罪的,那麼他的演藝事業估計也就就此終結。國人向來對明星的要求很高,眼裡容不得半點沙子,從以往的各位涉嫌吸毒、嫖娼的明星來看就知道。如果留下了案底,各大公司、各路活動應該不敢再邀請他參與拍攝和出席了吧,觀眾對於他的作品應該也不會再買賬。

這對於一個明星而言,應該是致命的打擊了。

人的慾望是沒有止境的,沒人會嫌賺的錢多,但是賺錢應該遵紀守法,否則最終可能賠了夫人又折兵,什麼都得不到。


如果你認同老羅的說法,不要忘了點贊加關注~


羅召均律師


對於操控股價的行為,我們老百姓都是深惡痛絕的,尤其是對於一些公眾人物來說,更是如此,但是理性客觀的說,黃曉明涉嫌股票操縱一案最後可能並不一定能像大家所預想的那樣去處理,此次股票操縱案不同於以往的股價操縱,黃曉明只是委託高勇旗下的護城河投資公司進行投資,而且還是以黃曉明母親的名義進行委託的,並根據委託合同約定收益分成等條款,所以,黃曉明涉嫌股票操縱很難成立,最終的結果可能就是罰款或者市場禁入處罰,追究刑事責任的可能性很小!

我們可以將它與之前的幾宗股票操縱案做個簡單的對比:

一、徐翔股票操縱案:

2017年1月,徐翔等人因股票操縱被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2010年至2015年期間,徐翔等人利用信息上的優勢,夥同他人連續買賣、拉抬股價,共實行了13起證券交易操縱行為,犯罪數額及違法所得巨大,情節特別嚴重,嚴重破壞了證券交易的正常秩序,其行為構成了操縱證券市場罪,徐翔是主謀並自己直接參與了股票操縱,所以最終認定構成了刑事犯罪,而黃曉明只是委託金融公司代理賬戶,並且還是以他母親的名義進行的,所以,不大可能追究刑事責任!

二、趙薇炒作萬家文化案:

2016年12月底,萬家文化(現更名祥源文化:600576)發佈公告稱:趙薇控股的龍薇傳媒(註冊資金僅200萬,而且是剛註冊不久)將以30億元收購萬家文化29%的股權,併成為其控股股東,但是最好的結果顯示:趙薇自有資金只有6000萬,其他資金企圖通過高槓杆融資獲取,最後融資失敗,最終收購計劃不了了之,但是這件事當時正處在證券市場嚴厲打擊“炒殼、加槓桿”等違規行為,最終2017年11月9日晚,祥源文化(原萬家文化)公告,公司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告知書顯示,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準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且貿然予以公告,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證監會將依法擬對龍薇傳媒、萬家文化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60萬元罰款;對孔德永給予警告,並處30萬元罰款;對黃有龍、趙薇、趙政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孔德永、黃有龍、趙薇分別採取五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顯然,黃曉明事件也不同於趙薇炒作萬家文化,趙薇是典型的“空手套白狼”炒作,在萬家文化收購公告復牌後5個交易日漲幅達36%,炒作目的已經達到,即便如此,也僅僅只是罰款30萬!!而黃曉明只是委託其他公司代理,性質比趙薇要輕許多,所以,最終的處罰,大家期望值不要太高!

以上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性建議

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K濤資本


真是好事不傳,壞事傳千里,雖然此次的事件並沒有被證實,但是已經炒的沸沸揚揚,不得不說黃教主的明星效應真的強,不僅在娛樂圈,就連金融圈也被影響了!明顯涉及股票的案件其實屢見不鮮了,比較知名的就有前不久剛發生的趙薇空手套白狼事件,並且被嚴令禁止入市!隨後還有范冰冰事件導致了娛樂版塊大跌!

其實對於這一點並不難理解,畢竟大家都是人,明星也是,誰都不會嫌錢多,而資本市場又是一個賺錢最容易,最快,最省心的地方,遠比那辛辛苦苦熬夜拍片,應酬吃喝來的容易得多,而且賺的還多!不過這一次,黃教主又被推上了風口浪尖!

雖然事件還未並證實,但是對於提問者的問題來說如果成立會面臨什麼後果?

1.一定會遭到嚴重的罰款,畢竟是涉嫌內幕交易,就好像這次事件的引起者高勇一樣,非法獲利8.97億元,被觸發8.97億元!

2.可能會剝奪進入股市投資的資格,並且時間較長,如同趙薇一樣!

3.娛樂圈的影響力降低,片酬降低,拍戲的份額降低,因為明星必須具有積極向好的形象效應,如果黃教主出現了此次的內幕操縱事件,就一定會遭到短期的封殺!

4.如果事態嚴重可能會面臨起訴!


無論如何,我們目前必須理智,只能當一則新聞對待!因為畢竟黃教主並沒有收到調查,更沒有坐實所謂的操縱!明星也是人,只不過關注的人多了,許多人更喜歡拿他們來做熱點罷了!只要是合理的投資行為,我們都應該表示理解,並沒有規定表示明星不允許投入股票市場!但是如果違規了,就必須嚴懲不貸!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打字很辛苦記得點個贊!!加一波關注,帶你讀懂主力真正的意圖!


琅琊榜首張大仙


8月10日證監會新聞發佈會發佈了一同高達18億的天價罰單,被罰人叫高勇,聲稱“民間炒股大賽冠軍”。  這本來是股市的一則新聞,但今天卻引爆了文娛圈。原因是一篇報導稱該案涉及到影視明星黃曉明。11日黃昏時分,黃曉明作業室向每日經濟新聞發來作業室聲明稱“純屬誹謗”。

其實在這次的相關報導中有提到黃曉明涉嫌操作股票,並且其身後的銀行賬戶裡邊相關到了多起股票資金的流轉,並且還參加幾十家公司的直接和直接出資,可以說他的活動範圍不只僅在影視文娛圈上面,在生意場上的出資也是非同凡響的,當然這些出資都不可能是簡略的小打小鬧,也不可能是自己一個人單獨的事,裡邊還會夾雜著一些相關人員,而這些相關人員在黃的作業上起到了很大的幫助和效果。

明星搞出資其實也不是什麼新鮮的事,畢竟有一點腦子的明星都不可能把自己的全部都放在文娛圈裡邊,文娛圈變化無常,明星的收入多少跟許多方面有關的,最主要的就是後邊的出資人,而出資人的身份有多種,一個個都是有錢有方位的人物,明面上的明星可以說都是給這些人打工的,在有價值的時分就會好好運用,在沒有價值的時分就是變成了過氣的人,無人問津落魄到流浪,可以說所謂的文娛明星看起來風光,其實也很無法,因為這些人也僅僅一些人手中的棋子。

所以許多明星都會在自己還存在價值的時分,挑選運用自己的人脈和價值去做一些出資,以防自己下跌神壇往後做準備,並且搞出資也是十分不簡略的,聲威和人脈聯絡十分重要,但是想要取得這些就必須要付出一些東西換來,付出越多換來的就越多,正規的途徑換來的酬謝時間會比較長,所以會有人運用一些方法鑽空子快速的獲取利益,歪門邪道就是這樣出來的,當然做到這些事根柢不會是名人自己直接參加,會找一些看起來沒什麼交集而實際上又有聯絡的人去署理,這樣有問題也就不會那麼簡略被牽連到。

黃曉明這次被曝光涉嫌操作股票的案子,其實從不好看是黃曉明參加出資的公司以股東的名義參加到生意股票操作價格,在剛剛開始的時分黃曉明還竭力否定,但是從後邊證監會發布出來的查詢信息來看,確實黃曉明出資的一些公司有參加到了這件事中,新聞報導出來的完全沒錯,一點都沒有委屈誣害他,這也驗證了一句話不是空穴來風。

文娛圈裡邊的群眾人物參加到了違法犯罪的作業裡邊,數額十分的巨大,這種作業影響但是十分深遠的,這也讓我們的注意力放到了文娛圈裡邊,畢竟在黃曉明之前,趙薇愛人也早年有過相似的行為案子,這足以證明這種作業不是單獨作業,很難保證在文娛圈裡邊有多少人有參加到相似作業裡邊,畢竟明星做出資十分廣泛,而這些人的人脈網比較廣,參加到經濟犯罪裡邊也不古怪,因為這些人僅僅小魚不是大魚,往往小魚比較胃口大簡略無事生非,畢竟暴發戶不可智慧過人。

至於假定操作股票的罪名坐實了,那面臨的東西可就有意思了,名聲損壞先不說,罰款肯定是跑不了的,具體罰多少怎樣罰,這些還真是不好說,而甚至有可能會被阻擋進入財經出資理財的領域也說不定,只不過這些都是猜測,黃曉明能在文娛圈混得風生水起,絕對不是什麼走運,畢竟在演技上面並不優異,沒有什麼能拿的出手的東西,但是還能拿那麼高的片酬,能混得那麼好足以說清楚問題的不簡略,必定有方法通天的貴人相助,僅僅不知道出了這個作業後這個貴人還能不能幫助搞定就難說了,特別仍是這次他還參加到長春生物的股票交易中,而長春生物作業鬧得那麼大,整個作業就更不簡略了。


八卦俊


似乎有消息稱,黃曉明和他母親,母子二人對於出借的賬號有何用途並不知情,所以賬號並沒有被封,黃曉明日前和有人在一起聚餐,期間似乎還簽署了什麼合同,笑容滿面,並沒有受到任何輿論風波的影響。

現在真真假假的消息太多,之前黃曉明說的和高勇不認識,聲明中都沒有蓋章,結果啪啪打臉,而之前的被波及到的,發表聲明擲地有聲,而且蓋了章,這次不知為何沒有蓋,有分析認為是糊弄粉絲,萬一蓋章就有了法律效力,但是不發聲明又會被粉絲催,然後粉轉路,再路轉黑。

如果行為成立,那肯定是有牢獄之災的,但是目前看來,是沒有的,還有人說過幾天一定會做慈善洗白自己,這個不好說,更不妄加揣測,只是就目前的可靠消息來看,黃曉明母子因不知情高勇借賬號的用途,所以因為不知情,其母子二人也並不受影響。

不過吃瓜群眾們已經展開了十八路想象力,為這次事件編好了劇本,還有很多表示《監獄風雲》又添新人,好不熱鬧。


在一切沒有被官方放出確切消息以前,最好不要妄加揣測,因為真真假假的消息很多,你不知道哪個是真,哪個是假,就是吃瓜群眾的狂歡,對方發個聲明就算完事,但是像這種牽扯範圍比較大的,還是不要亂傳播。


軍事一點通


黃曉明,目前國內人氣高的一線演員或者說是藝人。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藝人是指靠賣藝生活的群體,比如以說書唱戲等為職業的人,社會地位底下稱之為‘下九流’。但新中國成立後,實現了人人平等,大家都是勞動人民,只是分工不同,技藝精湛的被成為藝術家。改革開放後,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文藝領域也隨之繁榮昌盛起來。特別影視作品提高了媒體的曝光率,以及新媒體的出現,藝人的在公眾中的影響力也越來越大。加之年輕人的追星捧星,影視明星的收入也是水漲船高,有些人迅速成為身價不菲的富翁。黃曉明就是其中之一。

回到黃曉明操縱股票案,黃成名後財富爆增,自然要把閒置資金進行投資,獲取更多的利益,這是很正常的事情。作為公民,他有權進行股權投資、房地產投資、藝術品投資以及各類法律允許的各種經濟活動。包括他通過私募基金、委託理財、信託投資或者直接進入股票二級市場合法安排運作自己的資金。這次證監會處罰的問題應該是黃曉明通過私募基金委託高某代為操作。從目前報道出來的情況,高某操縱個股某去鉅額利益,無疑是違法違規的,得到行政的和法律的制裁也是罪有應得。現在尚不清楚黃到底參與多深,如果只是單純委託他人代為理財,支付部分收益作為報酬,而不直接參與操作的話,應該不負主要責任,但接受經濟處罰破財是免不了的。而如果是深度參與策劃,問題就嚴重了,不排除被韭菜們訴訟法辦,被相關部門調查法辦。

通過這個事件,人們進一步對影視藝人們不擇手段的貪婪感到不滿和憤怒。前有趙薇以小博大,違規進行資本運作被處罰,後有范冰冰陰陽合同偷稅漏稅案尚未查清,此時,黃曉明操縱股票案更是觸目驚心。人們之所以憤怒是因為,作為一線藝人明星,個人收入已是普通勞動人民無法想象的了,但為什麼還要不擇手段斂取不義之財?這是不可原諒的!

中國也是法制社會,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用廣大網民的話就是: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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