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廣東事業單位公基法律知識:選舉制度基本原則

各位同學,今天我們一起來學習的知識點是憲法的一個高頻考點:選舉制度基本原則。選舉制度是選舉國家各級代表機關的代表(議員)和其他國家公職人員的原則和制度的總稱。它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事業單位考試當中,最喜歡考的是選舉制度的基本原則,我國選舉制度遵循如下幾個基本原則:

一、普遍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選舉制度規定,凡年滿18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享有選舉權,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所以需要滿足三個條件才可以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1.是我國公民。2.年滿十八。3.享有政治權利。在事業單位考試中比較喜歡考條件,例如精神病人是否具有選舉權?精神病人是有選舉權的只要滿足這三個條件都可以有,有些同學就會問,精神病人怎麼選舉呢?大家別忘了權利是可以放棄的,在選舉的時候精神病人是不納入選民名單,但是享有權利和放棄權利是不衝突的。還有就是在監獄裡面服刑的人享有嗎?也享有的,除非說了附加剝奪政治權利才沒有,如果這一塊考的稍微難一點還可以直接問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是否具有該權利,答案是沒有的,因為在《刑法》當中明確規定,判處無期徒刑和死刑的,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所以雖然原則很簡單,但是也可以出的很靈活,需要多注意。

二、平等選舉

選民在平等的基礎上參加選舉。每個選民在一次選舉中只有一個投票權,每張選票的效力相等。“一人一票,一票一價”已成為各國普遍採取的原則。

三、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

直接選舉指國家代表機關的代表由選民直接投票選出。間接選舉是指由選民選出的代

表去選舉。這個原則是事業單位當中考的比較的一個知識點,主要就是考哪個級別的代表可以直接選舉,哪個級別的代表是間接選舉,對全國人大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實行間接選舉,即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出;對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鄉、民族鄉、鎮的人大代表,由選民直接選出。就是鄉縣一級是直接,市級以上是間接。

四、秘密投票

又稱無記名投票。是指選舉時投票人不在選舉上署名,填寫的選票不向他人公開,並親自將選票投入票箱。這可以保障選民自由地表達自己的意願,有利於選民充分行駛民主權利。

祝大家備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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