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樓小花園搭建簡易房?職能部門:不允許私搭亂建!

伊犁晚報訊(首席記者李亞鋒)“小區一樓業主在房產公司贈送的小花園裡搭建簡易房,這種行為是否合法?”5月14日,家住伊寧市江南春曉小區的業主吳先生致電本報熱線,稱贈送花園原本是用來種花種草的,但有個別業主卻搭建簡易房,影響了小區整體規劃。

一樓小花園搭建簡易房?職能部門:不允許私搭亂建!

“小區一樓有的業主將小花園搭建成簡易房,有的還改建成魚池,甚至有人飼養家禽……”吳先生說,周邊幾個小區都有類似問題,卻沒有相關部門治理。

針對一樓贈送的小花園被業主肆意搭建改造的問題,記者在走訪了伊寧邊合區多個小區瞭解到,將小花園私搭亂建的問題較為普遍。很多人認為,一樓花園歸業主擁有,業主可自行改造。

“把小花園建成簡易房,肯定是不允許的。”新疆長信合律師事務所律師曹志武告訴記者,房產公司贈送一樓業主的小花園,出售的不包括小花園這塊地的產權,小花園的產權應該歸整個單元的全體業主所有,一樓業主只有無償使用權,用途也僅是綠化,業主可以種花種草,任何建設都是不允許的。房產開發企業這種買一樓送花園的促銷形式,沒有相關法律約定,這些都是房產開發企業從內地學來的房屋促銷手段。因此,業主在贈送的小花園裡私搭亂建行為,沒有辦理規劃手續,職能部門可依法處理。

對此,伊寧市住建局物業科相關負責人說,業主規約約定,小區全體業主應該有共同遵守維護小區整體形象外觀不擅自改變的義務。小花園產權一般是不計入一樓業主房屋建築面積,這說明,一樓小花園歸本單元全體業主共有,一樓業主僅有無償使用權。所以小花園的改造需單元全體業主的同意。在此,除了呼籲廣大市民遵守業主規約,不要私自在小花園私搭亂建外,還希望小區物業和相關職能部門積極履責,加強宣傳和管理,杜絕類似問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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