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人出現這種行爲的,是要坐牢的!

現在都流傳一句話:欠錢的是大爺,借錢的是孫子!沒錯,現在這個關係顛倒了,借錢給別人反倒成了孫子。可能在現實生活中,“欠錢不還”已經成了大家比較頭痛的一個問題,甚至不知道該怎麼辦吧?

大多數是親戚朋友間的債務關係,又不好意思把關係弄僵,自己又拿不到錢,就像熱鍋上的螞蟻吧。

小李是個特別喜歡幫助他人的女孩,一般朋友遇到經濟困難的狀況,只要找她,就會得到解決。也正是因為這樣,她的朋友很多,但都是帶有目的性的朋友。

1年前的一天,小李和朋友小琴一起逛街,小琴看到了一款LV的包包很是喜歡,就想要買,要20000多,可是她又沒錢。看到小李就在旁邊,她向小李開口借錢,小李當下有點兒猶豫。可小琴說:放心吧!我下個月發工資了還你。

小李也知道小琴工資蠻高,下月還錢應該是很靠譜的,就直接支付寶轉賬20000給了小琴,小琴如願買到了心儀的包包,兩個人都高高興興的回家了。

可是等到下個月都快過完了,小琴也沒提還錢的事情,小李覺得可能小琴忘記了,自己又不好意思提醒,所以也就沒提這事兒。

可又過了一個月,小琴還是沒有還錢的動靜,小李就找小琴說了這件事情,小琴卻找各種理由往後拖。就這樣脫了半年多,小李認為這個朋友沒得做了,她要要回屬於自己的錢。所以就收集各方面的欠錢證據,把小琴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判決後,小琴也一直未執行判決結果,沒有歸還小李欠款,還在過著奢侈的生活。

然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小琴的行為犯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被判了5個月有期徒刑,並且處以罰金。

小編提醒大家,不要認為欠款數值不大就能躲過牢獄之災,借的東西本不屬於自己,不要勉強佔為己有,最後會付出沉痛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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