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電視劇《愛情公寓》官方微博發文稱,《愛情公寓》由聯凡計算機技術上海公司投資並享有全部權利,高格公司、汪遠等人擅自投資、製作、發行《愛情公寓》電影。
對此,電影《愛情公寓》官方微博回應,電影《愛情公寓》由高格公司基於電視系列劇《愛情公寓》編劇汪遠的原創劇本製作,高格公司依法擁有電影《愛情公寓》完整著作權,並已事先獲得了一切必需的法律授權與許可。
隨後,電視劇《愛情公寓》官方微博繼續發聲稱,不是蹭熱度也不為電影炒作。“高格公司出具授權書的同時雙方簽署:聯凡對後續劇集享有主要出品人權益和最終解釋權。而商標部分,聯凡擁有第41類節目及戲劇製作商標,高格公司並沒有。我們也正在積極尋求法律及政府機構的幫助。”
對於電視劇《愛情公寓》聲稱的“聯凡投資並享有《愛情公寓》全部權利”,電影《愛情公寓》官方微博回應,“高格公司依法擁有電影《愛情公寓》完整著作權,對於就《愛情公寓》著作權及知識產權進行惡意誹謗和騷擾的行為,高格保留對其進行訴訟乃至追責的權利。”
昨天距離《愛情公寓》電影上映僅剩四天了,在這種時間點出現這種事情也著實令人尋味。大叔還依稀記得去年夏天《戰狼2》上映前也鬧出了版權糾紛,但後來就不了了之了。所以這次侵權事件到底是認真的還是唱雙簧炒熱度,也的確讓人難以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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