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掉包」鬧劇背後 說謊者是否應當付出代價?

最近,大眾輿論的注意力,被一起事件牢牢地“鉤”住了一週之久。伴隨著這起事件的演進,公眾時而憤怒,時而困惑,時而恍然大悟,時而又覺得似乎遭到了耍弄可以說,這起事件,讓整個輿論場都經歷了一場跌宕起伏的大起大落。

這起事件,就是發生在河南的“高考試卷掉包鬧劇”。當這起事件剛剛曝光的時候,恐怕沒有多少人想到:這起事件,很有可能是由說謊的孩子造就的一場鬧劇。當時,大多數人的第一反應就是憤怒——畢竟,高考是全國最注重公平的地方,某種意義上也是社會公正的象徵,因此,與高考相關的爆料,很容易就能獲取公眾的關注。

8月5日,微信公號“波動財經”發表了題為《河南四家長質疑考生答題卡掉包,檢察官實名舉報教育廳信息不公開》的文章,該文章爆料稱:河南四名考生家長,聯名向河南省紀檢委和監察委實名舉報河南省招生辦公室涉嫌濫用職權、組織考試作弊,偷樑換柱掉包高考試卷,致使河南考生錄取無望、大學夢碎。

該文章一經發表,迅速在網絡傳播,很快就獲取了10萬+的閱讀量。同時,該文章在微博、論壇、博客、app等網絡渠道也獲得了大量轉發,截止到8月6日晚間,全網就監測到了11524條“河南四家長質疑考生答題卡掉包”的相關信息。

由於其中兩名涉事考生的家長是檢察官,他們通過自己的方式得到了考生的卷子。這些卷子上,可以看到一些明顯的塗改痕跡,而考生也聲稱自己作答的內容和試卷上的內容並不相符。在這些看似“實錘”的物證之下,公眾的怒火不出意料地被點燃了,而向河南省要求調查、問責的聲音,也迅速佔據了輿論的主流。

“高考掉包”鬧劇背後 說謊者是否應當付出代價?

事件曝光後,河南省很快就做出了回應,表示“為維護高考工作的嚴肅性,紀檢監察部門正在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調查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佈,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監督,維護高考公平公正,維護高考良好聲譽”。 但是,一紙調查通報,並未讓輿論得到平息,人們的焦慮與擔憂,在撲朔迷離的事件當中持續發酵,嚴重影響了大眾對高考的信賴。

然而,也正是在調查結果出爐之前的一段時間裡,不少人從衝動中冷靜了下來,提出了和此前的主流意見截然不同、但卻顯得更加理性的推測——所謂的“掉包”,很可能是涉事考生為了掩飾自身發揮失常,而編造出來的假話。

這一派公眾經過分析認為:考生自己估分不能成為依據,總有人會高估自己,是虛榮心作祟。並且就其中一位考生蘇先生的女兒而言,她自己默寫的字跡和答題卡上的字跡,在很多人看來確實沒有很大差別。

“高考掉包”鬧劇背後 說謊者是否應當付出代價?

8月8日下午,信陽考生李聞天查看完答題卡後說,這是自己的答題卡,他放棄筆跡鑑定。李聞天與其他三名學生不同之處在於:三名考生在舉報之前看到了自己的答題卡,李聞天並沒有。他只是覺得平常能考500多分,不可能考200多分。李聞天的放棄,讓輿論慢慢發生變化:孩子撒謊的可能性更大了。

終於,8月13日,河南省紀委監委的調查結果正式出爐:專案調查組全面調閱審核了4名考生的答題卡運轉視頻監控資料,查閱和比對了4名考生的試卷原件、答題卡原件和掃描件,對有關舉報人、被舉報人、考務人員和當事人進行了談話、詢問,委託權威專業司法鑑定機構對考生筆跡進行檢驗鑑定……通過逐項核查,全面收集證據,查明瞭事實真相。專案調查組得出的結論是:不存在人為調包試卷和答題卡現象。

而這場試卷掉包的鬧劇,也終於落幕。

鬧劇結束了,各種質疑不攻自破,公眾虛驚一場。但遺憾的是,說謊者,無論是4個考生還是家長,卻毫無歉意,更沒有擔責。

“高考掉包”鬧劇背後 說謊者是否應當付出代價?

這件事情本身並不複雜。無論是邏輯動機還是所謂的依據——學生事後作文的筆跡,都清晰地證明“掉包說”子虛烏有。如果說一開始,考生說謊可能誤導父母,可在當地考試院給予了詳細認真的調查並反饋後,家長仍然藉助一些媒體平臺,刻意隱瞞當地考試院提供的否定掉包之說的詳細信息與證據,繼續散佈謊言,甚至杜撰捏造一些掉包情節,就很難讓人接受:把自己與孩子的謊言變成今年高考最大的輿情,難道就不怕擔責任嗎?

如果考生及家長明知自己說謊,卻無所顧忌,並且不需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會帶來什麼的後果?會有更多的效仿者。明年河南還會有大約80萬考生,今年只是4個說謊者,明年來上40個、400個效仿者,估計河南考試院與招辦正常工作就沒有辦法進行了,河南紀委與監察委估計也不要忙其他事情了。

說謊沒有成本,似乎正在成為一種社會現象。老人摔倒在地,幫扶的年輕人被訛詐,藉助監控錄像還了年輕人的清白,但說謊者卻安然無恙。類似事件層出不窮,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說謊者不需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而其後果——包括人人自危,卻是要整個社會來承擔的。我們也經常在電視上看到,各種糾紛摩擦,往往都有一方在撒謊,直到調出監控鏡頭才不做聲,卻沒有絲毫羞愧之心。

“高考掉包”鬧劇背後 說謊者是否應當付出代價?

此次事件中,蘇某面對記者,信誓旦旦否定撒謊。但在隨後,事件的不斷髮酵過程中,我們就發現,蘇某已經不是第一次撒謊作假了。這位中學生已經先後發表了涉及網絡與天文等領域的專業論文,並以此獲得了部分高校自主招生的初審資格,只是在後期的審核環節被淘汰。而其論文,顯然也涉嫌抄襲,至於發表過程,也涉嫌舞弊。蘇某的父親在河南某地檢察院從事反貪工作,他在面對其女論文涉嫌抄襲的質疑時,竟然大言不慚地辯解:天下文章一大抄,重複率沒有超過30%就不算。

如此教養子女,讓人十分後怕。如果孩子們從小就參與說謊作假,得到卻是獎賞而不是懲戒,長大以後會怎樣?

誠實不說謊的文化與制度建設可能是複雜而漫長的,但是,向青少年開展這方面的教育至關重要。否則,說小了,是對高考改革的嚴重製約與阻礙,說大了,是對說謊者的縱容與慫恿,更是對其他誠實守信的考生與家長的不公平,毀掉的是民族的未來。因此,河南高考掉包事件中的說謊者有必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當然,在網絡上,有法律專業的網友指出:這次涉事的學生與家長,或許確實不需承擔法律責任。考生欺騙家長固然不對,但也沒有到違法的地步。而家長在對孩子說法信以為真的情況下,實名舉報特定考試院工作人員的行為也只是誤認了事實。除非自行捏造,否則對於認定錯誤事實而舉報的行為,我國法律不會也不應該追究任何責任。

但是,其他領域的追責卻是可行的。比如,根據高考的信用原則,對說謊者給予具體處罰,涉嫌舞弊的,可以直接取消今年與來年高考錄取資格。

歸根結底,懲處說謊者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讓孩子們懂得從小就不能說謊!嚴懲說謊者,才能真正建立起誠信社會、法治中國。

(資料來源:新華社、上觀新聞、河南省紀委監委、新浪微博等)

轉自: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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