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将严查有偿补课,规范教育收费(附2018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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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将严查有偿补课,规范教育收费(附2018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任务分解表)
兰州市将严查有偿补课,规范教育收费(附2018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任务分解表)

为了坚决杜绝中小学违规补课及乱收费现象,兰州市教育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制止有偿补课,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媒体曝光、检查发现的违规补课问题,加大重点督办和直查直办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对2018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给出时间表

兰州市将严查有偿补课,规范教育收费(附2018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任务分解表)

兰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教育局要将定期自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并推动整改落实,对整改工作不重视、不到位,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重点督办、约谈、问责。要加强对违规有偿补课、违规收费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加大对重点信访举报时间的直查直办和通报力度,对群众的信访举报要落实查办和督办责任,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于教育违规收费问题,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的,要严肃问责。要对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违规收费问题严肃执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规范中、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校收费行为。

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的代收费,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将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午休管理服务费、自行车看管费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加强民办教育办学和收费行为:严禁民办学校以各种名义向学生、家长、社会集资或变相集资。对违法违规收费、集资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追究学校举办者的责任。民办学校收费应使用国家规定的统一票据,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制定具体退费办法,不得以入学为名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兰州市教育局2018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任务分解表














主要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处室

完成时限

1

重点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

1.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清理整顿。

2.开学重点检查中小学违规补课及乱收费问题,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基教一处

基教二处

2018年11月15日前

落实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规定的情况。

师资处

2018年11月15日前

2

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

1.制定并公布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建设应用,监控各地入学情况。

基教一处

基教二处

2018年11月15日前

严格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教辅材料评议公告工作机制。

基教一处

2018年11月15日前

3

规范各级各类教育收费行为

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取消普通高中“三限”政策,加强招生和学籍管理。

基教一处

2018年11月15日前

规范普通高中收费行为,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

财务处

2018年11月15日前

4

规范民办教育办学和收费行为

规范民办教育和公参民办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纠正公办学校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收费、“校中校”等违规行为。

成教处

2018年11月15日前

清理规范公办学校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非闲置性国有资产举办民办学校的行为。

成教处

2018年11月15日前

5

严肃惩治虚报冒领民生资金问题

1.开展中职学生学籍管理和资助工作专项治理。

2.开展中职受助学生信息清理核查。

3.健全“精准助学”工作机制。

4.加大对资金使用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职教处

资助中心

2018年11月15日前

6

加强教育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将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教育行风等突出问题纳入教育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作为考核评优重要内容进行督导。

督导室

2018年11月15日前

7

加强执纪问责力度

受理教育乱收费问题信访举报,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严肃执纪问责。

纪检组

2018年11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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