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書式老賴」刑滿釋放 受害者兒子:將繼續追償

“我就是人品有問題,你在這兒說還有啥用”

“我是收入不低,我得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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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不記得唐山那個教科書式的老賴黃淑芬?從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瞭解到,黃淑芬已於8月9日刑滿釋放。

“教科書式老賴”刑滿釋放 受害者兒子:將繼續追償

2015年10月6日,唐山市民趙勇的父親被當地人黃淑芬開車撞成重傷。2017年,法院判決肇事者黃淑芬賠償近86萬元,但其一直稱“給你籌錢”,卻未履行判決,甚至叫囂“我是人品有問題,你在這說還有啥用”“我是收入不低,我得還貸款”。趙勇將對話的音頻文件在微博公開後,黃淑芬被網友稱為“教科書式耍賴”。

“教科書式老賴”刑滿釋放 受害者兒子:將繼續追償

2017年12月22日,黃淑芬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捕後被判8個月有期徒刑。

如今,黃淑芬已刑滿釋放,可近86萬元賠償款,依然在路上。

受害人兒子:老賴黃淑芬出獄後並未主動聯繫

趙勇表示,黃淑芬出獄後並沒有主動聯繫他,他仍在等待法院的消息。兩年多的時間,這場交通事故徹底改變了趙勇一家人的命運。為了延續父親生命,趙勇曾發起過“賣畫救父”的網絡籌款,但後續的治療費用成為困擾趙勇一家的難題。2016年下半年,趙勇頂著親戚的反對,將一家人居住多年的房子賣掉換成“救命錢”。另一邊,肇事司機黃淑芬卻躲了兩年。即使在判決生效後,趙勇一家仍未等到黃淑芬的全部賠償,目前僅獲得9萬多元。

現在,趙勇只是做一些兼職,還沒有固定工作,主要精力都放在維權上。

為了討回應得的賠償,趙勇的律師和法院執行局對黃淑芬女兒劉明月名下一套房產進行了調查。

趙勇方代理律師表示:“所掌握的證據來看……她女兒的那套房子是黃淑芬提供資金來購買的,包括還貸的時候也是黃淑芬提供了資金償還……應該是有黃淑芬的份額的。”

趙勇則預判,即便法院最終確定了黃淑芬的所佔份額,也會面臨執行難的問題——“拍賣只能拍賣法院判決的份額”,假如“她(黃淑芬)的份額只有90%,另外10%是別人的”,今後“想賣……還要找另外一個人簽字。”——這樣的房很難拍賣得出去,沒人願意買。

被老賴黃淑芬向法院申請延期

上個月,趙勇向唐山市路南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黃淑芬在女兒劉明月名下房產中所佔份額,唐山市路南區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趙勇告訴記者,原本該案定於8月13日開庭,然而前幾天他收到消息,開庭日期推遲。

對於延期原因,趙勇表示是黃淑芬方面申請的,他認為黃淑芬想向法院提供證據證明房子錢的來源不是她。

趙勇:即使執行不力也希望法律確認,因為這是正義的象徵

趙勇表示,實際上,對這套房產,即使法院最終確定了黃淑芬在其中所佔的份額,執行中仍然會有困難。

“最後勝訴的話,這個結果其實對執行意義沒有那麼大。本身這個案子打起來到結果也不會說讓她能拿出多少錢來賠。因為拍賣只能拍賣法院判決的份額,哪怕法院最後判決黃淑芬佔了90%。那這90%拿出去賣沒人願意買的。就是我想買一個房拍賣的房,但是它的份額只有90%,另外10%是別人的。我拿過來想賣的話還要找另外一個人簽字。”

即使是今後執行不利,趙勇還是希望能夠在法律上確認,因為這是正義的象徵。

“教科書式老賴”刑滿釋放 受害者兒子:將繼續追償

如今,黃淑芬這樣的“老賴”不佔少數,為了不還錢可謂挖空心思、機關算盡,做出來的事情一個比一個奇葩,裝傻充愣、不知蹤影、假裝離婚、轉移財產、暴力抗法……無所不用其極。小編蒐集近期法院出臺的一系列制裁“老賴”的法律法規,用法律手段懲戒他!

1、在社會上進行曝光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執行部門可以對其進行信用懲戒,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法院公告欄等其他方式予以公佈通報。

2、老賴唯一住房法院可拍賣

今後,只有唯一一套住房,不再是老賴逃避法院執行的理由。比如說,被執行人50歲,其子25歲且有房產,即便被執行人只有一套房屋,也可以被執行;被執行人名下只有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屋,申請執行人按照廉租房標準,為被執行人提供一套小面積房屋,用於維持其生活必需,那麼被執行人名下這套100平方米的房屋就可以被執行;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平均租房價格,為被執行人提供5到8年的租房費用,則被執行人名下這套100平方米的房屋也可以被執行。

3、查封、凍結老賴支付寶賬戶

支付寶、移動支付、微信支付等網絡虛擬交易賬戶中的資金,也屬於法院可執行的被執行人財產範圍。阿里巴巴涉獵很廣,成了老賴,以後網上訂旅遊住房、買保險、租房、相親等等,都會受限。

4、可網上凍結、劃扣老賴銀行財產

2016年2月起,人民法院和金融機構將通過網絡方式發送電子法律文書,接收金融機構查詢、凍結、扣劃、處置等的結果數據和電子回執。今後,執行法官足不出戶,鼠標一點就能對被執行人在全國4000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金融財產查得到、凍得住、扣得了。老賴們,以後你的錢存在哪家銀行都不安全了!

5、老賴網購受限

最高人民法院與芝麻信用簽署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合作備忘錄。芝麻信用會同淘寶、天貓、神州租車等各應用平臺,在消費金融、螞蟻小貸、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車等場景,通過網絡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失信被執行人申請貸款、融資,通過淘寶或天貓平臺購買機票、列車軟臥、保險理財產品及非經營必需車輛、旅遊、度假產品等,預定三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在互聯網的奢侈品交易等高消費行為,均受到限制。

6、老賴不得擔任老闆、董事、監事、高管

從2015年12月起,凡因有償還能力但拒不償還全部或部分到期債務,被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自然人(即“老賴”),將受到信用懲戒,不得在全國範圍內擔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7、水陸空阻止老賴出行

老賴的車輛上不了高速,進出高速路收費站將被暫扣,由高速執法移交法院處理;老賴買不了飛機票;不能買列車軟臥和輪船二等以上的艙位;坐不了高鐵和動車一等座;買不了代步私家車,水陸空出行各種受阻!

8、禁止高消費

老賴不能在星級以上的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任性地消費;想買房子、裝修房子也不允許;想去旅遊、度假也不行;想向銀行申請信用卡和貸款,審批通過,難啊!

9、老賴的子女不允許上重點私立學校

最高人民法院規定:家長是老賴,其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10、限制老賴炒股、買房、出境

1月21日,在最高人民法院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牽頭,人民銀行、中央組織部等44家單位聯合簽署的《關於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對外發布。備忘錄限制老賴炒股、出境及購買不動產等。

11、養老金可直接劃扣

被執行人應得的養老金應當視為被執行人在第三人處的固定收入,屬於其責任財產的範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之規定,人民法院有權凍結、扣劃。但是,在凍結、扣劃前,應當預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必須的生活費用。

12、老賴最高可判7年

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其中第三十九、將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修改為:“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被執行人經兩次傳票傳喚不到場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拘傳。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予以罰款、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被執行人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損毀財產,無償或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2、隱藏、轉移、故意毀損或者轉讓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3、協助執行義務人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後,拒不協助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4、被執行人、擔保人、協助執行義務人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通謀,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權妨害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5、具有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財產情況、違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費及有關消費令等拒不執行行為,經採取罰款或者拘留等強制措施後仍拒不執行的;

6、偽造、毀滅有關被執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證據,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他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妨礙人民法院查明被執行人財產情況,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7、拒不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票證或者拒不遷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8、與他人串通,通過虛假訴訟、虛假仲裁、虛假和解等方式妨害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9、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執行人員進入執行現場或者聚眾鬨鬧、衝擊執行現場,致使執行工作無法進行的;

10、對執行人員進行侮辱、圍攻、扣押、毆打,致使執行工作無法進行的;

11、毀損、搶奪執行案件材料、執行公務車輛和其他執行器械、執行人員服裝以及執行公務證件,致使執行工作無法進行的;

12、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致使債權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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