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這事,借進錢的人竟然比出借人風險大多了!

生活中處處需要花錢,難免有儲備不足需要借錢的時候。但借錢這事,處處有風險,有陷阱。相對於債權人(出借人),債務人(借進錢的人)的風險是更大的、更隱蔽的。

債權人的風險無非是借出去的錢要不回來,損失是明確的,可承受的。而債務人,則可能遭遇不可控的風險,往往是其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下面我們來看看借錢人的隱性風險有哪些。

借錢這事,借進錢的人竟然比出借人風險大多了!

一、擔保

你沒看錯,是擔保。之所以將擔保放在第一位,是因為其實際是沒有花到借的錢,卻要承受還錢責任,一旦債務人跑路或還不出,那擔保人就要還錢,還不出則要拍賣資產,拒不執行的話,還會被判刑。

可以這麼說,給人做了擔保等於是把全家的後面生活押給了借錢人,能否平安著陸全看對方實力和人品。擔保可不是就籤個字那麼簡單,無論要借錢的人實力如何,和其關係如何,都別做這種事,否則,很可能將自己和家人辛苦打拼的家產拱手給了別人。

二、套路貸

先說下什麼是套路貸,做套路貸的不會說自己是套路貸,所以需要我們自己識別。只有認清了套路貸才能避開套路貸。從目的看,高利貸是以獲取高額利息為目的;套路貸目的則是通過一步步設套,最終非法佔有借錢人的財產,本質上已是違法犯罪行為。

借錢這事,借進錢的人竟然比出借人風險大多了!

請君入甕 圖片來自新華社

從手段看,他們利用偽造合同,騙取“違約金”、“保證金”、“手續費”,或者製作假的銀行流水、到賬證明,甚至採取威脅、誘導、欺騙等方式,讓借款人再次簽訂新的不合法的合同,直至達成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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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類型上看,套路貸主要分為三種:一是“房貸” ,放貸人盯上的是借錢人的房產,會通過虛增債務的方式,讓受害人將房產作為抵押,最後以提起訴訟、申請財產保全等方式佔有其房產。二是“車貸” ,這是針對名下有車,尤其是豪車的借錢人。 往往以“低利息、無抵押、不扣車”等幌子誘騙受害人簽訂車輛抵押貸款合同,之後再以超期、違約等理由,強行扣車、拖車。套路貸還有一種“吃快餐”的套路,即簽訂合同後,在未發放貸款的情況下就製造違約藉口,單方認定違約,隨後扣押車輛,通過所謂的協商、談判、調解等手段敲詐借錢人。三是偽裝成普通“民間借貸” ,他們會以一張看似普通的民間借貸合同為誘餌,當你簽訂後,再層層加碼、虛增債務,最後通過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手段逼迫借錢人還款。

簡單來說,就是貸款條件特別好的,比如利息特別低,“低利息、無抵押、不扣車”等,要籤“陰陽合同”的, 單方面認定違約且不容置辯的,那就基本是“套路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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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母子遭遇“套路貸” 借30萬元兩月變100萬元、“套路貸”套路深 借款3萬一年“滾”成800萬……看看這些新聞,套路貸之狠,是要命的。所以,珍愛生命,千萬別借這種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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