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識--未達到退休年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關待遇的問題。

社保知識--未達到退休年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關待遇的問題。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也就是說如果還沒有退休,人員死亡的話,是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的。但是因為繳納的保險類別不一樣,標準也會不一樣,各地在不同險種的執行的標準也是不一樣的。

例如長沙市2017年《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制度的通知》(長人社發〔2017〕106號)就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長沙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在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期間死亡的,其指定受益人、繼承人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後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標準為參保人員死亡時當地15個月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並根據經濟發展水平適時調整。

社保知識--未達到退休年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關待遇的問題。

請注意標題,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不是指城鎮職工!

如果是城鎮職工保險,依據湖南省人社廳、財政廳、民政廳《關於調整完善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關待遇的通知》湘人社發〔2013〕40號的規定。

按照

喪葬補助金按其死亡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四個月發放。

撫卹金按其(包括在職參保人員和已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死亡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最多不超過20個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計算到月,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需要注意的是

1、根據這些文件首先我們需要區別死亡人員繳納的是什麼類型的保險。是城鎮職工還是城鄉居民。兩者繳費不一樣,享受也不一樣。

2、待遇不是固定不變的。每一年無論是城鄉居民還是城鎮職工基礎養老金和平均養老金是不同的。近些年由於由於國家年年上調養老保險的待遇,因此現在基本是上漲的。

3、各地政策不太一樣。以湖南省為例,城鄉居民的補償標準是長沙市確定的,依據的是長沙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而城鎮職工的補償標準是湖南省確定的,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全省和長沙就存在一些差異。

4、另外死亡時間也存在待遇的區別。以湖南省人社廳、財政廳、民政廳《關於調整完善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關待遇的通知》為例。調整後的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標準從2011年7月1日起執行。2011年7月1日至本文下發前死亡,未發放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或按原標準發放的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與本文規定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社保經辦機構予以補發。

5、不同地域應該及時與當地人社部門聯繫。

社保知識--未達到退休年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關待遇的問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