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訴「搜狗百科」侵權索賠2千餘萬!

當我們遇到不認識的字,不明白的詞,我們第一反應就是去網上查。但你可曾想過,你在網上搜索出來的詞條,是否有版權問題?最近,《漢語大詞典》的出版方就把搜狗告上了法庭,索賠2369萬餘元。

8月8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官方網站稱,上海辭書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辭書出版社”)已將北京搜狗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搜狗公司”)訴至法院。理由為:搜狗公司未經許可,在其運營的網站“搜狗百科”中,大量使用《漢語大詞典》的詞條內容,且不註明內容來源。經公證查實,涉及侵權詞條共計26332千字。上海辭書出版社要求停止侵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2369萬餘元。

上海辭書出版社的《漢語大詞典》(套裝全23冊)售價為2800元,是目前規模最大的漢語語文工具書,共收405000餘條目,約5330萬字。搜狗公司方面表示,搜狗公司尚未收到對方起訴材料,暫不瞭解相關案情。

《漢語大詞典》訴“搜狗百科”侵權索賠2千餘萬!

上海辭書:造成極大經濟損失

《漢語大詞典》是一部歷史性漢語語文辭典。原告上海辭書出版社訴稱,基於涉案作品的法人作品性質,《漢語大詞典》編纂處作為唯一法人單位,享有完整的著作權。由於《漢語大詞典》編纂處已將涉案作品的著作權授權給上海辭書出版社,因此,上海辭書出版社對涉案作品享有著作權。

而搜狗公司未經許可,在公司運營的網站“搜狗百科”中,大量使用“漢語大詞典”中的詞條內容,且不註明內容來源。

經公證查實,涉及侵權詞條共計26332千字。原告上海辭書出版社認為,搜狗公司作為知名的中國互聯網企業之一,實施上述不當行為,已經侵害了上海辭書出版社的署名權、改編權及信息網絡傳播權,行為惡劣、性質嚴重,並造成極大經濟損失。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漢語大詞典》訴“搜狗百科”侵權索賠2千餘萬!

海淀法院官網截圖

搜狗百科多為網友編撰

很多人都知道,搜狗百科平臺上詞條的創建式多為網友編撰,通過多人協作的方式來更新詞條,這一模式最早起源於維基百科。

搜狗百科於 2013 年開始運行,作為搜狗公司旗下的百科網站,一直以互聯網數據與技術,融合搜狗知立方結構化知識庫和“語義理解”技術,為用戶提供百科知識查詢服務,被搜狗公司視為繼搜狗知立方後知識搜索產品線的延伸。

搜狗百科在用戶協議中提到,用戶在百科上發表的全部原創內容," 著作權均歸您本人所有 "。頁面上也表明,任何經由百科以製作、編輯、保存、上傳、下載、發佈的內容,均由相應用戶承擔責任,與搜狗無關。當然,搜狗百科在用戶協議中同時明確了用戶應當準守各項法律法規。

《漢語大詞典》訴“搜狗百科”侵權索賠2千餘萬!

知識產權專家:存兩大爭論點

有關人士認為,搜狗百科這一事件中主要有兩個爭論點:一是要看涉及詞條到底是誰上傳的;二是單個詞條的著作權問題。

《漢語大詞典》作為一本公開出版物,其本身享有著作權不存在爭議。但是,對於每個條目中的內容,能否認定構成獨立作品可能存在一定爭議。

如果每個詞條也能享有獨立的著作權的話,那麼類似搜狗百科等百科類平臺,其平臺上登載的詞條內容完全與《漢語大辭典》一致卻未標明出處的話,全部都有可能涉嫌構成侵權。

我國《著作權法》規定," 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 或 " 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 等涉及合理使用情形的,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

所以對於用戶添加搜狗百科介紹內容,是否屬於合理使用範疇,仍待法院審理確認。對於未註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的,是否由平臺督促引導用戶完成標註,或平臺批量按照《漢語大詞典》權利人的要求,標明出處即可免責或減輕責任,也有待法院審理過確認。

不過這件事也警醒我們,對於版權、著作權的維權意識,有待加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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