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寧縣檢察院紮實推動黨風廉政建設

2017年,會寧縣檢察院認真貫徹省、市、縣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相關規定,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聚焦主責主業,認真履職履責,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協調發展。

抓組織協調,層層靠實責任

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擺在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檢的首要位置,院黨組多次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專題研究會議,認真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實際,及時安排部署相關工作任務。堅持以責任促落實,年初層層簽訂目標任務責任書,明確黨組書記、黨組成員、部門負責人、全體幹警的層級責任,確保人人肩頭有擔子、個個身上有任務。統籌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檢察業務、隊伍建設、規範司法行為等各項重點,確保全面從嚴治黨有抓手、有依託。

抓思想教育,強化理論武裝

堅持把思想教育擺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基礎位置,及時傳達學習各級黨委、紀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一系列部署要求。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工作,把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工作作為檢察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組織觀看了《打鐵還需自身硬》《永遠在路上》《巡視利劍》等專題片,堅持用傳統文化、先進革命文化武裝頭腦、薰陶心靈,樹立榜樣標杆、弘揚了清風正氣。

抓約談提醒,及時傳導壓力

為有效督促落實“兩個責任”,紀檢組堅持以約談促履職,以約談敲警鐘,建立並落實定期約談和不定期約談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對參與辦案的所有幹警進行廉政約談,通過約談及時傳導壓力,全面掌握思想狀況,為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持續注入工作壓力和落實動力。針對履職過程,注重運用約談提醒的手段,及時約談了相關部門負責人和有關幹警,有效實現了預防和提醒的效果。加強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考核,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納入黨員幹部年終考核範疇,並強化日常考核的激勵約束作用。

抓制度建設,促進規範管理

堅持把制度建設作為治本之策,統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和執法辦案工作,修訂完善了會寧縣檢察院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與監督責任工作機制與工作制度,建立全面、務實、管用的制度體系。加強對制度落實的剛性約束和督促檢查,嚴肅杜絕有令不行、有規不遵,充分發揮了制度的約束力,為嚴格規範履行檢察職能、加強幹警管理提供製度保障。真正釋放出了執紀必嚴、動輒則就的信號,讓幹警心中有戒、手中有規。重點圍繞檢察權力運行的關鍵環節和風險節點,緊盯司法行為不規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反饋和督促整改。

(檢察院 張甜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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