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死刑犯臨刑前的故事嗎?

大大大大隻烤鴨


酒桌上從一個當法警的戰友那裡聽來的,刑場沙坑邊上的一個故事,荒唐而又讓人啼笑皆非。


某地中院執行一個死刑判決,人犯被綁縛刑場後帶到沙坑邊上,這時候按照程序執行法官和監督的檢察官必須對其驗明正身,具體包括首先詢問他是不是某某,是不是因為某罪行被判處死刑,是不是覺得冤枉,然後如果人犯都承認了,那麼就會問他有何最後遺言。這個程序結束後,法官和檢察官後退,執行員上前執行。如果人犯否認,那麼法官和檢察官必須迅速聯繫高院高檢(當時死刑複核在高院,後來才收回最高院),高院會立即查卷看看是否存在問題,如果存在問題就會暫時中止執行,人犯帶回複查。


驗明正身這個程序至關重要,防止出現人犯掉包替死和冤假錯案。一般情況到了這個時候,人犯都是會老實承認的,個別表示判的太重,但是對於程序和證據也沒有其他意義,這種的就會繼續執行。


可是那次這個戰友擔任執行員的時候,看著法官問人犯:“你是誰誰麼?”那個人犯大喊起來“我不是,我冤啊……”。這一下子可把法官嚇了一跳,趕緊和監督的檢察官商量怎麼辦,最後雙方各自報告上級高院。高院那邊聽了也是大吃一驚,趕緊下令停止執行,人犯帶回複查。


那天一起執行的六七個隨著槍聲都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價,這個人犯竟然破天荒的坐上了回程去看守所的車……


那邊高院複查案卷絕對沒問題,唯一的障礙就是要被執行的是不是那個人。


到了看守所,所方一聽法院的說法立馬就急了,這人從押進來那天就叫這個名字,怎麼今天竟然說不是自己了?我們絕對沒有搞錯!!!


執行庭法官無奈找到了當年審判時候的法官,檢察官,律師,大家都說此人就是當年審判時候的被告,絕對沒錯……可是此人還是一口咬定他就不是那個人!


再去找來辦案的刑警隊,全體辦案的警察都說當年抓得就是這個人,證據也都是指向這個人,他自己也供認作案過程。沒用,此人還說他不是……


只能去他原籍那個村子裡把村支書、治保主任似乎還有遠房親戚一干人等都找來,現場辨認,他就是那個人。沒用,此人就說他不是……


最後上報到了最高院,畢竟此事大家都從來沒見過啊!據說最高院的指示是,一定要徹底查清,如果只是此人堅決不承認,那麼就要搞好證據。


無奈,中院執行法官只能組織了上面提到的所有人跟這個人犯一起合影,然後簽字畫押的證明此人就是當年他們家鄰居,他們抓的,他們押的,他們起訴的,他們辯護的,他們判的那個人……


拿到了這些,那個人犯終於又被帶到沙坑邊上,不過這次我那個戰友沒去,只是他聽說直到執行員扣動扳機時候,那個人犯還在大喊“我不是……”此人這一圈折騰,讓國家多花了幾萬塊錢,百八十人被拽著幾個來回,最終多活了兩個多月。




千里巖


這晚李大江接到他叔叔的電話後,整個人無比憤怒,連夜租車往家裡趕。

他叔叔打的究競是一個什麼電話,競讓李大江放棄了即將完工的裝修項目,連夜從百公里之外的省城急怱怱的趕回老家?


李大江讓車子停在村口,然後靜靜地摸到家門口,翻過圍牆來到臥室外,他側耳細聽,果然屋裡有一個男人的呼嚕聲,他老婆的輕微呼吸聲也伴隨著直鑽他的耳際。

李大江怒吼一聲,用腳踢開房門,一手拿手電照向臥床,另一隻手便舉刀向床上一光身男人刺去。他叔叔電話裡說的沒錯,這個偷他老婆的男人是他從小玩到大的朋友,他忍受不住這兩人對他的背叛,所以連夜趕回家捉姦,失去理智的李大江在刺倒那個男人後,用手把驚恐的老婆活活卡死了。

這時隔壁傳來他的兩個小孩的哭聲,是李大江的動靜把孩子們吵醒後嚇哭了。驚慌失措的李大江無心去看,轉身便奪門而去,他跑到村口坐上他租來的車,叫司機往省城開。司機一看他滿身是血,又驚慌的樣子,留了個心眼,路過派出所就開了進去,然後李大江就被抓住了。


李大江因故意殺人被判了死刑,收到判決書後,他終日以淚洗面,一時衝動,犯了死罪,留下兩個小孩,無父無母,從此變成孤兒,李大江想見他倆一面也沒機會了,他的悔恨無時無刻不在折磨著他,這個家毀了,如果當初他不動刀,就算離婚,就是被人家罵作烏龜又能怎樣,可一切不能重來……

當李大江在刑場上倒下後,他的眼淚還在流著,象似在洗刷從額頭流下的鮮血……


天台觀寧波


我們這裡看守所死刑犯上路被稱作“走大號”。九七年因犯事被關進去呆了半年,後來被判了進了監獄。在看守所半年期間送過三個大號。其中一個哥們兒印象非常深刻,關係也不錯。他和我同齡,因入室盜竊時被人堵在屋裡而演變為故意殺人。剛滿十八歲被判了死刑。我們這邊若是提前半小時開早飯的話就說明今天有上路的。平時是六點半開飯的。話說頭天晚上,那哥們兒抱著本《碧血劍》看了一晚上。我半夜睡醒時候發現他還在那看書。沒在意,繼續睡。迷迷糊糊中就做了一個夢:一個穿白衣服的老頭抱著只大紅公雞開門進來,在屋裡轉了一圈就出去了。可能因為是夢,反正夢裡沒覺害怕。直到被外面走廊裡飯車轟隆聲吵醒。發現天還沒亮,正常都是號裡的喇叭裡播放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的《新聞和報紙摘要》時候才起床的。這次沒播說明是提前開飯了,也說明今天又有一批要上路了。那哥們兒放下書,給我說:哥們兒(實際叫的我名字),我今天可能要走了。我還安慰他說:不一定是你的,要真是你的話晚上我給你點三隻煙。他笑了笑。沒多久就捱到我們號打飯了。大家都問勞動號(被判刑期不足一年的犯人在看守所勞動,負責給未決犯打水打飯和賣百貨):知道今天要走幾個?“可能四五個”。因為他們能從進所的武警數量上猜得出來。大家悶聲吃飯。那哥們兒沒吃,可能吃不下。我勸他吃點兒,他說:你還有新襪子嗎?我連忙把家裡剛送來的一雙新布鞋和一雙乾淨襪子拿給他了。他剛穿上,就聽見開門聲,外面管教幹事喊了聲他的名字,同時進來倆武警把他提了出去。出門時候他回頭還給大家打了個招呼:好像說的是“我走了”。當時腦子懵懵的,真的記不清他說的什麼了。大家都擠到門口使勁兒往走廊盡頭看。我坐著沒動。聽見他們說碼起來了。意思就是被武警反手綁起來了。死刑繩,每個上路的都得綁起來。反正直到晚上的廣播裡說,……今天,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某某某某等三人執行死刑,並簡要介紹了其三人的犯罪經過。我才想起來這傢伙走了。趕緊跑到廁所,點了三顆煙。那三顆煙是我一天的口糧啊……


永寬通寶


人終歸結底還是動物,是動物就有求生慾望,比如到雞籠裡面抓雞,剛開始是用翅膀拼命的撲騰,當翅膀被你控制了甚至還會用嘴拼命的琢刀,直到血被放乾淨生命終結,才會停止反抗!

其實被判死刑的死刑犯在執行死刑之前也有非常複雜的心理過程,剛開始進看守所的時候由於對法律的不懂,要麼對自己所犯的罪行過於樂觀,要麼會被號所裡面的同壓犯“逗”嚇的半死。


以前有個販賣海洛因50多公斤(按我國法律,證據確鑿,證據鏈完整的情況下必死無疑)的毒販剛進看守所的時候,由於他的經辦人員為了儘早破案向他運用技巧騙他說:“有什麼事你儘管大膽說,就你這小事最多判個三五年”,剛進號所的時候號友也都全逗他說他這事最多也就判個三年,減減刑兩年多就回家了。所以他本人心態很好,整天若無其事一樣。

後來由於在裡面待的時間長了,學習了一點法律知識,漸漸的瞭解了自己所犯罪的性質,開始責備自己怎麼那麼傻,那麼相信經辦人員,不應該向他坦白,並同時期望律師、家人給予他幫助,爭取不被判死刑。

當中院一審判決書下來的時候,不出意外的被判決“死刑、立即執行”,帶上死刑犯特別“腳鐐”後整個人心態和行為接近崩潰,好幾天米水不進,經過這幾天內心崩潰階段就變的慢慢接受事實,但行為變得越發古怪,時而白天和號友探討怎麼上訴、時而聽號友講怎麼去爭取重大立功,並幻想怎麼編故事幫助公安人員抓住恐怖分子立功減刑,到了晚上又獨自睡在通鋪上偷偷抹眼淚,讓人看起來既可憐又可嫌。

當二審死刑最高院複核下達後,也就是意味著隨時會被執行死刑,其實這時反倒慢慢接受現實,但當有一天裡面的警察大喊他名字時,他自己知道死期到了,臉一刷直接變白了,出號所門站都站不穩,還是叫上兩個人攙扶出號所讓法警核實身份,當天晚上從死刑犯的同監所內調兩個平時處的較好的室友和一個看守所警察陪著他,寬寬他的心。多半是說些:“十八年後是條好漢”、“家人不用擔心、兒孫自有兒孫福”之類的話,一整晚陪著死刑犯打牌、聊天,避免出現意外。(死刑執行前尋短見),試問知道自己明天即將赴死,又有誰能安然入睡?

死不可怕,可怕的是等死的過程,人如同案板上的肉等待屠夫下刀屠殺,那種滋味也許只有經歷過後執行前又改判死緩的人才能描述的出來!(以前在看守所看見另一個毒販一審宣判死刑立即執行,後來二審改判死緩,不停的跪在地上像搗蒜一樣磕頭感謝蒼天感謝大地感謝黨)真是人生無常,絕地求生!

最後,勸各位看官切莫觸犯法律,當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是多麼珍貴,高牆外的一花一木一草、下午坐在窗臺吹著徐徐微風欣賞窗外的風景是何等愜意!



我是資深實體行業從業者珠寶小呆萌,社會、法律、經濟問題達人,我不贊同你每個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歡迎評論留言補充!


珠寶界的小呆萌


我來說一個女性死刑犯的真實案例。

2012年那是我第一年到看守所上班,知道所裡關押著一個女性殺人犯,具體情節不太清楚。

等我把她的名字跟本人對上號的時候才發現並不是所有的殺人犯都是窮兇極惡。因為工作性質能接觸到她,所以知道這些。那年她大概二十六七歲,白白淨淨,有說有笑,和善可親,跟這個年齡段其他女孩子並無二致。

後來偶然得知她的經歷,家境一般,面容姣好,相親認識一個富二代,結婚生子,然後被老公和婆婆家暴,一怒之下用菜刀砍死了老公,砍傷了婆婆,把兒子捂死,然後自殺未遂。可見哀莫大於心死。

做精神病鑑定的時候我在現場,鑑定醫生問她為什麼殺死兒子,她哽咽著說怕兒子活著沒有父母以後會受苦。這句話至今讓我記憶猶新。

行刑那天,我在辦公室能聽到女子監室傳來的哭喊聲,全副武裝的法警嚴陣以待,我透過窗戶能看到她臉上的眼淚,一路走一路微笑一路跟我們揮手再見。

情有可原,罪無可恕。

注:圖文無關,侵刪。




左手懸壺右手執杖


當年死刑宣判是以公審為主。將死刑犯押至大型公共場所宣判,然後遊街,再押至刑場執行槍決。我所在地是個小城,發生個命案什麼的全城老百姓知曉的原因,情節比法院少不了多少。那年,我市一劉姓銀行工作人員,利用工作之便,將金庫裡八百多萬元盜出,再用小額錢款袋填充所盜款的空間。他將盜來的錢交給朋友做買賣,以求利益,因為他了解單位檢查金庫的時間差,正夠他週轉。然後再將錢款運回金庫。然而,人算不如天算,單位突擊檢查。案發,被判死刑。當時他被五花大綁押往我們市的體育館,一身深色的新衣服把臉色襯得慘白慘白的。胸前掛了一個大牌子,寫的是罪名及姓名,和一個鮮紅色的對號。人一直面無表情,站的挺直的,和他一起還有一個同時執行的強姦幼女的老頭,六十多歲的樣子。農村的。不瞭解細情。法官宣判完,法警押著他們一人上一臺大卡車開始遊街,往刑場方向開。我看到他不時看向人群,也許是他認識的吧,因為工作原因,我在刑場最裡圈,刑場有外圍警戒,一般由公安的同志負責。再裡面是武警負責一圈,再裡面就有,人大,檢察院,法院等相關部門的人。最外圍是圍觀群眾,黑壓壓的,站滿了山頭。到刑場後,將他倆分別押下來,都是自己走的,沒堆。從始至終沒有說話。他脖子部位有繩子。避免犯人情緒失控亂喊叫。然後到行刑地,讓他跪下,左右兩個肩膀分別由兩個武警俯身單手扶著,他身後另外兩個武警端著半自動做瞄準狀,他旁邊一個武警單手手持一個三角小紅旗上舉著。這是候,他的頭已經低下了,很低很低的。這種狀態也就持續了五六秒,隨著小紅旗有力的向下一揮槍聲響了,在空曠的原野中,槍聲很清脆,但是不齊。刑場執行有一條不成文規定,要求槍聲最好一致,也就是要求執行者一起開槍,尤其是在執行兩人以上的隨著槍聲,他就像被人從後背猛勁推了一下一樣,頭突然後仰,身體猛然向前撲倒,然後頭頂在地上,支了兩三秒,嘴角流出血沫,慢慢側倒下去,不動了。而此時,那個同時執行的老頭卻身體抽搐,趴在地上,後背劇烈起伏著。法醫上前翻過老頭身體,扒開眼皮檢查,後又用剪刀剪開前胸衣服,露出胸脯,用白棉花吸乾血,檢查。後法警拿著五四手槍對著他前胸補了幾槍,最後,他的一條曲著的腿猛然一蹬。 再打,身體已無反應。當槍聲想起時,圍觀群眾中就隱約有哭聲傳來。兩條生命去了他應該去的地方。 帶給人的是無盡的各種感慨。敬畏法律,敬畏生命。現實沒有假如,生活不能重來。


熱乎雪糕1


以下寫的是我自己的經歷,不喜歡請您權當放屁哈!看了有同感的哥們兒請你點個關注,謝謝!這篇記敘文,其實早就在頭條發過,後來不知道因為什麼被刪。在這裡和大家說一聲,怕您懷疑是抄襲來的。

地域不一樣,所以死刑犯上路前夜到執行期間待遇也不一樣。我在看守所陪送過幾個上路的。當然我也因為犯法進去的。都是年輕時的事。我被判一年,留所執行。羈押在七號重刑犯室,也就是所謂的死刑前夜羈押室。因為裡面有鐵床也叫地卯。上路的人被告知後轉到我們號,有政府將其手腳腰分別固定。人看起來像個大字型。一直到次日上路前才解開。

我們這裡看守所凡事上路的,都是死前頭天晚上七點多提出來,告知他。然後送我們號。因為我們號有鐵床,把他固定後,由我來伺候,一般都是寫遺書,陪他說話抽菸。一晚上都很放鬆。早上五點多,政府送熱水來給擦身。一般吃羊肉水餃。這個時間斷也很放鬆。七點半左右來武裝提他的時候開始哆嗦了。開始捆綁時候幾乎昏了。一直到捆綁後給他抽菸喂他水,才開始平靜下來。然後上車就正常了。當然刑場我們不能去的

很少有大小便失禁的。總之,有二個階段他們怕,一是,晚上提他告知時候。二是武裝來捆綁時候。

死刑犯平常的生活和一般犯人一樣的待遇,當然,除了晚上不用值班。有手工活也一樣參加,但是他們沒有任務的。也就是臨刑前夜給他吃點好的,前面說過,我們看守所上路的基本都是吃羊肉水餃和幾個水果,煙二三盒。水餃一般都是早上六點前政府給送過來。水果和煙是當天晚上他進號被固定好了以後就送來了。

我還記得有個東北的第二天上路的,送進來固定後和我談心。客觀的說,他是個非常堅強的人,因為他是個孤兒,又是上門女婿,背井離鄉來到山東。結婚二年多,因為他比較憨厚,不會來錢的路,讓老丈人很不待見。把他打跑幾次,酒後把他老婆頭砍了。然後自殺被救。在看守所押了二年多才執行。晚上和我說,沒有衣服褲子。想讓我幫他對付一套,體面的走,因為他是個孤兒,沒有人來看守所送東西。真的很可憐。我和號裡幾個經濟條件好的人商量了,給他找了件黃大衣,我送他一條牛仔褲,還有一個回民給他一雙夢特嬌襪子,政府給他一雙黑布鞋。他叫李軍,好像是吉林通化的。早上來提他的時候他還說馬上就要見到他老婆了,沒有害怕,捆綁時也很淡定。因為是冬天上路的,所以給他找了件黃大衣。他出門時大聲和我們號里人說,謝謝哥們昨天晚上的照顧,其他的還沒說就被武裝架出去了。因為他是孤兒,又是上門女婿,在看守所二年時間裡沒有人給他送東西,全靠號裡的接濟。所以也沒有什麼遺物送出去。這樣我和另外一個勞動號就不能陪他出門了。

記憶中還有一個影響比較深的,是個近七十的老人,晚上七點多被提出告知次日執行後,轉到我們號裡,被固定後依然有我負責照顧他。交流後得知:他家在村裡是個弱勢家族。一直被惡鄰欺負,兩家發生糾紛,老人兒子被打跑十多年沒敢回家。期間惡鄰一直揚言只要看見他兒子,不搞死也要殘廢他。老人幾十年被欺負,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將惡鄰搞個一死一重傷。如此而已。

老人也沒留什麼遺言,他說痛快啊!痛快。老人在看守所期間一直沒抽菸。【看守所不許抽菸】一會政府送來了煙和水果,問早上想吃點什麼,老人說大包子,不吃水餃,我想吃大包子。讓我給他點菸,可能是老人長時間沒抽菸了,一顆煙沒抽完,直接抽暈了。就此睡去。一直到早上四點才醒。伺候他洗澡吃飯後,七點多武裝進來捆綁。他一點也不恐慌。特別淡定,也沒有說話,和我點點頭就被架出去了。我把他的行李送到二門就回號了。所謂伺候上路的人洗澡,其實就是政府送來一盆熱水,給他擦擦身體而已。另外就是問管教要個電動剃鬚刀幫他清理一下。我說過,我寫的都是我親身經歷的,我文化不高,不會杜撰

年少輕狂的我觸犯法律被判一年,留所執行,我進號的時候,裡面已經有一個已經判了死刑的,叫什麼忘記了,姓王。正在上訴中,三月份判的,到了四月下旬了,他帶著手銬腳鐐的天天晚飯後洗澡,人長時間關在號裡本來就捂的很白,加上他天天洗澡,人越來越慘白。洗過澡就趴在打飯洞口往外環看,因為有個不成文的規矩,一般死囚上路基本都是五一,六月,十一,臘月。他以為自己五一要上路了,天天把自己折磨個半死,不到晚上十點他是絕對安慰不了,因為他犯的是姦殺幼女,所以號裡幾乎沒人和他說話,我是新號更沒資格說話。這是真的。

按正常的法律程序,一般死囚從判決到執行快的起碼三個月,慢的有二年多的。五一上路的沒有他,好歹安慰了一個月,到五月底了,他又開始折騰了,因為他是姦殺幼女,以為六一差不多了,又開始天天洗澡。我們見怪不怪了,隨他了。遺憾的是他的願望落空了,六一沒有上路的。他以為可以安慰的等到國慶節了。他說國慶節這一關是過不去了,能在活幾個月了。可是他的願望又落空了。七月上旬的一個晚上,七點多號門被打開,我們以為是來新號了,沒想到進來兩個武裝,直接把他拖出去了。一個政府告訴我們號頭,把地卯收拾收拾,把他東西歸攏好,我們就明白了。過了約半小時他被武裝押號裡了,一直在哭,被固定後,號頭安排我照顧他。他沒有遺書,他擔心的是沒有人給自己收屍。最後說了句話:明天上路了,所有的罪都消了。我似懂非懂。早上武裝來捆綁他的時候,他就像個木頭似的,眼睛直勾勾的。臉慘白。

後來,聽勞動號的人說,他家來人收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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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月途徑我的掌紋


我說一個真實的殺人犯的故事吧!

我們老家是一個小鎮,街裡有個小夥子看上了旁邊理髮店裡的一個小姑娘,但好像人家小姑娘對他沒什麼感覺,雖然小姑娘對他很冷淡,但他還是時不時的去撩人家。

終於有一次讓他有了機會,那是一個冬天的晚上,小姑娘要回家,電車壞了,於是小夥就說要送姑娘回家,姑娘想反正離得不遠也就同意了,半路上小夥說他回家哪個東西,隨後在送她回家。

之後,姑娘被小夥帶回家,小夥自己一個人住,到家後起了邪念,姑娘不從,於是小夥霸王硬上弓,之後怕姑娘告發他,就殘忍的把姑娘掐死,把屍體放在院子裡的大樹下,用柴草蓋好,因為冬天特別冷,大半夜的時候屍體已經凍成冰棍了,小夥用切割機把姑娘屍體分屍,之後裝在塑料袋裡,分批次的扔進了垃圾堆。

一個拾荒的老人發現了屍塊,隨後報警,當時鎮裡都炸鍋了,也都在為那麼好的姑娘而惋惜,隨後警方很快就鎖定了那個殺人的小夥,接下來的事情就很簡單了,小夥如實的講述了他殺害姑娘的經過,不久之後小夥就被判了死刑。

臨刑的那天,鎮裡的人都去看了,看不到他的表情,低著頭彎著腰,樣子很狼狽,他的家人一直在大哭,尤其是他的媽媽哭暈了好多次。

但遺憾的是就算小夥有悔恨的心,也已經晚了,身不由己的走了。



詩詞公寓


由於工作的關係,曾經接觸過一些被判處死刑的人,對他們的情況也有一定的瞭解。

幾年前我辦過一起搶劫臥鋪客車的案件,該案件的五個罪犯都是年輕人,他們持槍公然搶劫臥鋪車,氣焰囂張,情節惡劣。被抓獲後,他們大部分人都覺得自己難逃一死,所以也抱著無所謂的態度。

我作為第二被告的辯護人,受其母親的委託,為他提供法律服務。一開始該被告人是抗拒辯護人的,後來聽說是她母親給他請的律師,態度稍微好了一天。但是他自知自己罪孽深重,所以也就非常平靜,該承認的都承認,該交代的都交代。在開庭的時候,他望著母親淚流滿面,跪在地上,朝著母親的方向連磕三個響頭……



當他被判決死刑後,我最後一次見他的時候,他什麼也沒有說,只是交給我一封信。我一看這封信是他的家書,也算是他的臨終遺言吧。他讓我把這封信在他死後交給他的母親。

因為按照規定律師是不得接受被告人的物品的,所以我讓他交給管教,由管教轉交給他自己的家人。

我雖然沒有接收他的“遺書”,但是我也看了一些內容,大致是說一些後悔和安慰的話。其中說到:“恕孩兒不孝,孩兒不能為你養老送終,不能報答你的養育之恩……”“非常後悔,讓子女和孩子們以後一定要好好學習,道紀守法……”等等,讓人過目不忘。

雖然寫的錯別字很多,但是慢慢揣摩,還能夠看懂,又雖然感覺到文化水平不高,但是從字裡行間感覺到都是流露出來的真實感情,是一般不是親身經歷的人編不來的。這也正是:“人之將死,其言也善,鳥之將死,其鳴也哀。”

真是: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法重情深


當過武警的人有不少有過執行槍決的經歷,我是95年武警,當兵3年也執行過幾次槍決任務,這種事對普通人來說還是有幾分神秘的,從早上4點到看守所,一直到最後執行,中間有5、6個小時我們都是和他們在一起的,關於執行前的故事其實很簡單,他(她)會反覆告訴你就算要飯也不要犯法,沒有什麼過不去的坎,人只要還活著就有無限可能,千萬不能一時衝動去犯法,更不能明知是死罪還要去做(比如販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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