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婚》:文麗的矯情勁兒真的不讓人喜歡,從她買鞋就可以看出來

劇中,文麗是一個典型的小資,生活中可以不講究吃,但是穿戴是必須要講究的,不管是在什麼年代。結婚後文麗也一直都特講究,可是這民是以食為天的啊,你再怎麼愛美,那也得吃飽了才行啊!文麗和佟志結婚四五年後正好趕上了三年困難時期,那時候人們連吃的都沒有,每天都餓的不行,可是這文麗還是在窮講究,這就有點過分了,難怪有人說她矯情呢!而且從給孩子買鞋這件事上我們就可以看出,文麗的日子過不好還真不能怨別人,只能怪她自己了!

《金婚》:文麗的矯情勁兒真的不讓人喜歡,從她買鞋就可以看出來

三年困難時期大家為了一口吃的拼盡了全力,有的人連飯都吃不上,這平時就不會過日子的文麗和佟志兩口子就更甭提了。大人吃不上,孩子也吃不上,可是大人能將就,這孩子哪行啊!燕妮三歲了,正是長身體的時候,吃的不好不說,這穿的就更可憐了,孩子的衣服可以穿稍微短點的,可是鞋子不行啊!燕妮的鞋子已經是實在穿不下去了,文麗必須要給孩子換鞋,但這換鞋就非得買新的?孩子正是長個子的時候,很快就會再換新鞋子,退一步說,就算是要買新的就非得買那麼高級的?

《金婚》:文麗的矯情勁兒真的不讓人喜歡,從她買鞋就可以看出來

文麗有兩個姐姐,姐姐家的孩子都比燕妮大,困難時期大家都不容易,能節省的都節省了,你去姐姐家給孩子找兩雙布鞋不是難事兒吧!就算姐姐家沒有,那莊嫂那是肯定有的啊!可是文麗放不下這面子,也不想讓燕妮穿男孩子的鞋子,所以還是想給燕妮換新的。你說你換就換唄,為什麼不能自己做呢?燕妮的鞋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兒了,文麗也早就知道了燕妮鞋子不合腳的事,可是她一直都沒給孩子做。自己不會做,那姨和姥姥總會做吧,就算不想麻煩她們,讓燕妮的乾媽莊嫂給做一雙也不是不可以啊!可是這文麗就是不願意求人,非要自己去給孩子買新的!

《金婚》:文麗的矯情勁兒真的不讓人喜歡,從她買鞋就可以看出來

到了商店裡,文麗一眼就看中了一雙紅色的小皮鞋,請注意,這時候大家都已經吃不上飯了,可是這文麗還是窮講究,非要給孩子買那雙好看的皮鞋。難道窮人家的孩子就不穿鞋了嗎?難道別人家的孩子都穿的皮鞋嗎?要是平時多疼孩子一些也無妨,可是孩子連飯都吃不上了,還要穿皮鞋?那雙鞋12塊錢,佟志一個月的工資才30塊,這鞋子在當時算是奢侈品了吧!最後文麗用自己的一張自行車票換了那雙鞋,孩子是高興了,文麗兩口子的日子也越來越緊了!這文麗啊,寧可不吃不喝,寧可把自己餓暈了也要窮講究,難怪她的日子過不好了,也難怪他們家總在家務事上出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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