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召開轄區駕校、檢測站負責人約談會

镇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召开辖区驾校、检测站负责人约谈会

為了切實加強對轄區駕校、平安檢測站的源頭監督管理,嚴格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隊車管所於8月7日下午在三樓會議室召開駕校法人校長及檢測站站長集體約談會,車管所所長王海龍、副所長李雅玉及全縣所有駕校的法人代表、校長及業務主辦參加會議,會議由副所長李雅玉主持。

镇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召开辖区驾校、检测站负责人约谈会

約談會上,首先由車管所所長王海龍組織學習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關於進一步規範駕駛培訓機構教練車線路報批工作的通知》慶公交支發[2016]121號文件精神;其次車管所副所長李雅玉通報了上半年平安機動車檢測站工作情況。最後車管所所長王海龍就檢測站和駕校存在的問題及《教練車線路證》報批、檢測站、駕校監管措施的落實情況作出重要講話,深刻分析了當前我縣駕校和檢測站落實源頭管理存在的瓶頸和不足,就關於駕校和檢測站今後的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提出了四點建議:一是駕校要規範教學行為,切實履行職責。嚴格按規定時間、規定路段進行練習駕駛機動車,杜絕在非練習路段時段教學,要把安全理論與駕駛技能教育同步開展,培養出交通安全意識強,駕駛技能硬的高素質機動車駕駛員;二是駕校要做好源頭管理,切實落實安全措施。各駕校要定期組織對訓練設施設備和教練車檢查,及時發現教練車輪胎磨損、燈光不亮、噴塗的“教練車”字樣不清,科目三訓練路段警示牌缺失、牌面反光漆面淡化等問題及時整改,確保訓練工作安全開展;三是檢測站要切實做好機動車核發檢驗合格標誌工作。

嚴格按照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各項規定標準檢驗機動車,貫徹落實好公安部“放管服”20項便民服務措施,公開相關事項和標準,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讓群眾切實感受到改革紅利。

镇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召开辖区驾校、检测站负责人约谈会

通過約談,各駕校負責人及檢測站負責人紛紛表示,將會進一步強化安全責任意識,加強駕校和企業的日常管理,提高教學質量,規範行業標準,切實落實好安全主體責任,為進一步提升交通管理工作盡職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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