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風險沒有來臨的時候,我們往往忽視風險的客觀存在,總以為風險離自己很遠,甚至會牴觸保險。
當風險已經來臨的時候,我們才發現沒有保險來替我們轉移風險,悔之晚矣!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風險還沒有真正來臨,但我們開始意識到風險的存在。比如在體檢或者檢查過程中,發現身體存在結節、囊腫、結晶、心律不齊、尿酸偏高、脂肪高等情況,意識到自己應該購買一份保險時,這時保險公司又是否同意承保呢?
一直跟我文章的朋友應該知道,投保分標體和非標體。
如果身體健康,那就是標體,可以按標準費率承保。簡單說就是保險產品規定了你這個年齡段保費是多少,你就按這個保費交就可以了。
如果身體近期內有檢查異常,或者有過住院史、既往病史,那麼你就需要在投保時告訴保險公司,這樣你就是非標體。保險公司會根據你告知的情況和相關的診斷報告,決定是否承保。
同意承保的話,也並不意味著一定是按照標準費率來收保費,有可能會要求加費或者除外某些部位的保障責任。如果病程較重,或者發展較快,就有可能被拒保了。
今天,“保險觀察”就把可能碰到拒保的心臟類疾病給大家總結一下。
心臟是人類最為重要的器官之一,是人體循環系統的動力之源。心臟出毛病,意味著整個身體可能容易出問題。在各大保險公司的核保過程中,對心臟類疾病都是極為慎重的。
因此,絕大多數心臟類疾病都容易被拒保。
明確會被拒保的疾病
已患有心臟病、心臟瓣膜疾病、心臟肥厚/擴大、心衰、心肌病、心絞痛、心功能不全、心肌梗塞、主動脈疾病、室性心動過速、房撲、房顫的,基本會直接拒保。
如果做過冠狀動脈搭橋、介入、導管、球囊擴張手術,或者進行過心臟移植、安裝過心臟起搏器,基本也是會被直接拒保。
通常能夠承保的疾病
如果心電圖異常僅顯示短PR綜合症或PR間期延長,還有竇性心律不齊,這些疾病是可以直接承保的。
還有的疾病則需要結合病史進行判斷:
先天性心臟病:如果僅僅是房間隔缺損、室間隔缺損、心內膜墊缺損、卵圓孔未閉,或動脈導管未閉,經過手術治療預後良好,1-2年內沒有後遺症,可能標體承保。
川崎病:能夠提供心臟完全康復的證據,沒有殘留症狀,可能標體承保。
心肌炎:積極配合醫生完成治療,康復超過1-2年,沒有併發症,可能標體承保。
左室高電壓:在做心電圖時,有時會被提示左室高電壓,這種情況需要提交完整檢測報告,核保人員會根據病因、病史,有無併發症綜合進行評估。如果僅僅是左室高電壓的話,標體承保比較樂觀。
心律失常:這是在體檢時很容易發現的症狀,但多數情況下,較為輕微的心律失常仍然可能以標體承保。比如偶發性早搏、輕微竇性心動過速、輕微房性心動過速、輕微竇性心動過緩、無合併症狀的預激綜合症等。
嘔心瀝血,“保險觀察”將心臟類疾病承保情況總結成一張圖,方便大家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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