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驗房注意哪些?五大陷阱要當心

Hello大家好,我是房小嶽。今天依舊跟大家分享一個來自房天下知識板塊的注意事項。

買了新房後,大家都會面臨一個交房的問題,那麼在驗房時,有哪些陷阱需要我們注意呢?下面這五點,可千萬要提高警惕。

新房驗房注意哪些?五大陷阱要當心

一、收房時限

收房時限即為開發商約定的收房時間,通常會在收房通知書寄出的30天內,買家根據相關規定,在約定的時間內到相關的地點辦理收房交接手續。若此段時間內,買家逾期沒有辦理相關收房手續,開發商也視為該房已交給買家使用。此日起,買家應當承擔所有購房風險以及相關的一切費用。

應對策略:

買家在購房的時候必須清楚地留下自己的郵寄地址,並確保能本人親自簽收的地點。如果此段時間內有事無法脫身去處理,應當與開發商另約收房驗房時間,並以書面形式確認;也可委託身邊的親朋好友,或找相關律師幫忙。

二、證件不齊

開發商要交樓必須要持有“三書一證一表”.

“三書”是指《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建築工程質量認定書》;“一證”是指《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一表”是指《竣工驗收備案表》。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築工程質量認定書》與《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只有項目竣工後,並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才會頒發“三書一證一表”作為權威認可。然而,很多開發商為了儘快回籠資金,在證件不齊的情況選擇急於交樓的情況司空見慣。

應對策略:

證件不齊全,意味著施工質量得不到保證。在這種情況下,買家可以選擇拒絕收房;若實在要收房,務必籤合同並白紙黑字註明所缺乏的證件,一式三份並蓋公章,妥善保管好。

三、先簽文件後交樓

正常的交樓程序是先驗房,確定房子沒什麼問題後交錢,最後簽署相關文件。然而,很多開發商會把順序顛倒過來,採取先交錢填表簽署文件後再驗房的手段,目的是為了讓自己佔據主動性,讓買家處於被動的一方。即使後面發現問題,開發商也能輕而易舉的把問題拋回給買家自己解決,責任大大減少了。

應對策略:

當今社會,只有書面合同才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買方在購房籤合同的時候應當把合理的收房程序附加到合同裡面,必須先驗房再收房,違約者要賠償對方一定金額的違約金。若買房的時候沒有立下此規定,我們在驗房前簽署各種文件的時候可在每份文件中註明“屋內情況未明”或者“未驗房”等字樣,即使驗房的時候出現什麼問題,也能靈活應對和處理。

四、打疲勞戰

除了先簽文件後交樓這種把戲以外,開發商最常用的伎倆還是打疲勞戰。特意在驗房當天集中通知更多的買家,故意找藉口說為了提高辦事效率而設定多個辦理地點,讓買家為了辦理各種手續以及簽署各種文件表格而東奔西跑排隊等候。往往等到手續辦完以後,大家都累到不行了,只想趕緊回家休息去,根本沒那個心思去認真細心地驗房。這回,開發商的目的達到了,即使有質量不過關的地方也輕鬆矇混過關,損失慘重的永遠只有買家。

對應策略:

現在人山人海的現象確實讓人很難接受,效率可低了。不過,我們可以臨陣逃脫,故意找個藉口離開,然後再約定時間進行驗房收房。實在不行的話,我們可以叫上身邊的親朋好友來助陣,大家分工合作,相信很快就能把手續辦完。驗房的時候有多幾個人陪伴查看會看的更仔細些,更容易發現問題。

五、大事化小

也許很多朋友都遇到過這樣的問題,在驗房的時候發現一些施工質量問題,向陪同驗房的工作人員反應,他們往往會拍著胸口說這是小事,無關緊要的,讓你別擔心,若見你還表現出擔心的樣子,他們一般會承若改天找人上門來修整,這點小事就無需在寫到驗收文件上。

對應策略:

房子是自己的,以後出現了什麼質量問題還得自己承擔。因此,無論如何都要堅持自己的原則,發現問題就得寫到驗房文件上,千萬別輕信工作人員,他們越是跟你套近乎就越是有問題,必須記住這條原則。

現代社會,無論什麼約定,書面協議是最有用的,大家在簽署文件時一定要認真查看。買了新房本該高興,千萬不要掉入陷阱蒙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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