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申請執行九千三 履行案款三萬五

“這次我要把以後需要履行的案款全部結清,可別再把我列入失信‘黑名單’了!” 8月6日,安陽縣人民法院執結一起勞動爭議工傷待遇糾紛案,一公司負責人實在受不了被列入失信後的種種限制,將秦老太申請執行的9370.2元撫卹金以及未來還沒有申請執行的撫卹金一併達成和解協議,並履行執行款3.5萬元。

現年76歲的申請人秦老太與安陽某公司勞動爭議工傷待遇糾紛一案,經過仲裁裁決,被申請人安陽某公司自2011年11月起,每月支付秦老太撫卹金669.3元。由於公司未如期履行,秦老太每隔一段時間,就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一次,要求公司履行這段時間的義務。2018年1月,申請人秦某再次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公司履行2016年11月份至2017年12月份一共14個月的撫卹金共計9370.2元。

執行立案後,幹警及時向該公司負責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並再次將該公司負責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發出限制消費令,對該公司負責人生產、生活、出行等全方面進行限制,最大限度壓縮其生活空間,促使其履行義務。今年7月底,因受不了種種限制,公司負責人安排他人來到法院與執行幹警見面,希望案件能夠和解,並將案款一次性結清。瞭解此情況後,幹警及時與秦老太取得聯繫,併成功促使雙方達成了一次性支付3.5萬元撫卹金終結執行案件的和解協議。“這案子跨度長,每隔一段就會執行一次,這被列入失信後在外辦事真不方便,案子一次性結清我這心裡也就不再有出行負擔了!” 8月6日,公司負責人將執行款送到了法院,並道出了自己被列入失信後在出行過程中受到的種種限制。當日,雙方當事人簽訂了執行和解協議,申請人秦老太領取了3.5萬元執行款,案件徹底畫上了句號。(黃憲偉 黃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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