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運鈔車劫犯之母:想當面問問兒子爲什麼要這麼幹|對話

新京報快訊(記者王煜)案發將近兩年,王豔還時常有些恍惚:兒子怎麼就突然搶劫運鈔車了?

9日上午9時30分,遼寧大石橋運鈔車劫案在營口市中院二審開庭。搶劫者李緒義的辯護律師以其主觀惡性較小,希望法院從輕判決。案件庭審至中午11時結束,法院宣佈擇日宣判。此前一審中,法院以搶劫罪,判處被李緒義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5萬元。

李緒義的母親王豔告訴新京報記者,兒子平時比較內向,做出瘋狂的舉動,可能是想分擔一些家裡的債務,如果能夠見到李緒義,還是想當面問一問他,“為什麼要這麼幹?”

新京報:庭審中控辯雙方的焦點是什麼?

王豔:主要就是爭李緒義被抓能不能算自首。檢察院那邊認為不算,因為他是被警察抓到的,沒有跑到公安局去。我們這邊不同意,因為我兒子最後能被抓,是因為兒媳婦把警察帶到了他藏身的地方,這個地方警察事先是不知道的,如果沒有兒媳婦帶著,他也不會被抓,這種情況下,在判決上應該體現一下這個情節。

新京報:事發至今有沒有見過兒子?

王豔:沒有,還沒有進行過會見,開庭的時候在庭上看了眼,情緒還可以。

新京報:如果能夠見面,想對李緒義說什麼?

王豔:我要跟他說,你得好好改造,爭取早點出來,咱們一家人重新開始。還有要當面問問他,為什麼要這麼幹,為什麼要做這個事?

新京報:為什麼會這麼問?

王豔:因為想不通啊,我到現在心理上還有點不能接受,我兒子怎麼突然搶運鈔車了。

新京報:事先毫無徵兆?

王豔:後來想想,可能是因為家裡的債務問題,外面還欠著小三百萬,他大概是怕我上火,想自己都給扛下來。做這個事也跟他性格很像,我們一直沒有分家,在一起過的,兒子很孝順,平時比較內向,有啥事也不會跟我們說。

新京報:目前家裡的狀況怎麼樣?

王豔:家裡現在是三角債,別人欠著我們三百多萬,我們還欠著另外的人小三百萬。兒子進去之後,現在家裡主要靠我和他爸兩個人去打工,一個月三千多元維持生活。

新京報:對於二審判決有什麼期待?

王豔:只要能減輕,無論減多少都行,早點出來還能好好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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