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细找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同时对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重拳出击。截至目前,自治区公安厅已移交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干部涉贪腐、职务犯罪线索195条,通报了16名国家工作人员、24名嘎查村“两委”干部、5名人大代表的涉案查处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1月下旬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闻讯而动、雷霆出击,我区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截至目前,已打掉涉黑犯罪组织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63人,打掉涉恶犯罪团伙464个,抓获团伙成员2678人,查封扣押涉案财产1.66亿元。
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区各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建立起信息双向通报机制。自治区公安厅与自治区纪委监委共同研究出台了《逐案筛查涉黑涉恶案件“保护伞”工作制度》《共同侦办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工作制度》等,确保“扫黑”“打伞”同步推进;自治区公安厅深入开展“两委”干部涉嫌违法犯罪问题摸排,并将情况及时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取消了838人的换届选举候选人资格。突出重点,严厉打击。针对我区土地草场承包矛盾纠纷多、矿产资源开发竞争激烈、民间借贷纠纷突出、农闲时间赌博问题屡禁不止、物业管理中存在垄断经营等易滋生涉黑涉恶问题,我区在公安部确定的“十类打击重点”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全区专项斗争“十五类打击重点”,确保打击重拳全覆盖、打击范围无死角。目前已部署开展了7次“2018扫黑除恶”集中行动,成功打掉了巴彦淖尔市长期控制韭菜批发市场、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孟某某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辽市垄断“殡葬”行业哄抬物价的刘某某恶势力团伙等一批黑恶势力。
依靠群众,打赢硬仗。各级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发布张贴通告、开展宣讲活动等形式,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踊跃提供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截至目前,全区公安机关已收到涉黑涉恶线索4459条,其中群众举报占到83%。在人民战争的强大攻势下,全区已有133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
日前,自治区公安厅又派出6个巡察组,对全区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全方位、无死角专项巡察,强化对重点人员、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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