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跪求要自己十歲的女兒給他們十三歲的外孫捐腎,老公拒絕後,被公婆罵無情,怎麼辦?

正雲琢開廣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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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今天看到第二個捐獻的問題了,我是一名重症科醫生,也是一名器官捐獻協調員。剛才看到的是大家勸她給小姑子捐腎,我告訴她誰都不能強迫和道德綁架。

國務院出臺、2007年5月起實施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下稱《條例》)規定:捐獻人體器官的公民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於成人活體捐獻的的問題,一般必須是本人自願的為準。對於未成年的活體器官捐獻目前我國規定是違法的。

一般未滿18歲的成人意外死亡,器官捐贈首先考慮的是孩子生前的醫院,如果孩子不同意,那父母也沒有權利捐獻,如果孩子沒有過明確表態,那麼就要看父母的意願,必須雙方都同意才可以。

對於活體未成年人員的器官捐贈,我國法律規定就是違法的,是不容許的。

你得公婆真是愚昧的可以了,首先就算同意,作為父母的你們同意,也是沒有用的,何況你老公完全拒絕了。

是你的公婆,你老公的父母,可能你會覺得拒絕他們今後沒法處了,但他們這麼決定的時候考慮過你的女兒和你們夫妻的感受嗎?

為了不是關係不是太僵你可以用法律來嚇唬他們,他們去聯繫醫院,看看有沒人做。

但這些都是權宜之計,作為你女兒的監護人,現在你就要為她負責,何況法律是支持你的。

未成年的孩子懂什麼,國家之所以規定18歲未成年人員活體捐獻違法,就怕那些沒有人性的父母或者親人做一些買賣兒童器官的事情。還有這些所謂的親情道德綁架的事情。

不要被愚昧的親人道德綁架,何況你老公始終是他們的兒子。

我要是你,不處就不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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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的小大夫


我要先屢屢這個關係,你的公婆是你女兒的爺爺奶奶,這個爺爺奶奶跪求自己的兒媳婦,同意十歲的孫女,捐腎給自己的十三歲的外孫子。

然後,被你老公拒絕了。你女兒的爺爺奶奶,罵自己的兒子兒媳無情,是吧。

十三歲的外孫得病了,病的很嚴重,需要換腎,才能延續生命。作為姥爺姥姥心急如焚,想挽救外孫的生命。其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也是人之常情。

人長兩個腎,摘掉一個腎,還是可以活命的。不過,原本兩個腎的工作,交給一個腎去完成。勢必會加重這個腎的負擔,對人的健康是有重大影響的。

況且,一個十歲的女孩,未來的人生還很長。捐獻一個腎,只留一個腎。對以後的工作,生活有很大的影響,還極有可能會影響到生命安全。

父母有撫養子女的權利和義務,照顧子女健康成長是父母的責任。父母作為孩子的監護人,是沒有權利決定,捐腎不捐腎的。

即使,十歲的女兒自己決定捐腎,也是不可以的。因為孩子還不具備行為能力,她做的決定,也不應該被採納,她還沒有權利做出決定。

所以,冉兄認為,你公婆讓你十歲的女兒,給自己的外孫捐腎是錯誤的,是不可取的。你老公拒絕了你公婆的要求,是正確的。

生死有命富貴在天,我們不能讓一個健康的生命,冒著生命的風險,去挽救另一個生命。這樣做是非常不公平的,也有違天命。

父母是孩子的監護人,父母有保障子女健康成長的責任,你公婆外孫的父母,有權利,責任和義務,為自己的孩子捐腎,挽救其生命。

如果,父母的腎臟不匹配,也只能聽天由命,想別的辦法。不能以犧牲別人的生命健康,來挽救另一個生命的延續,生命是平等的。


冉兄說事


公婆跪求自己十歲的女兒給他們 13歲的外孫捐腎,老公拒絕後,被公婆罵無情,怎麼辦? 這個事在外人看來是親戚關係,可是在公婆的眼裡關起門來就是一家人。 手裡手面都是肉,兒子的孩子和女兒的孩都是老人的孫兒輩,叫親孫女捐腎救親外孫,可謂是用心良苦,情理之中。

作為妹妹,因為是自己親生的孩子得病,肯定會救兒心切,哪怕是自己的親生侄女捐出來的,她絕沒有去考慮幼小的侄女以後會不會落下什麼不適,能不能像正常人一樣過日子。他們如果接受了侄女的捐贈,就太自私了。為什麼他們夫妻倆不能去配型?自己捐腎呢?

姥爺,姥姥在還不知道孫女和外孫配不配型的情況下,就要求孫女給外孫捐腎,就算孫女和外孫在配型上完全吻合,符合條件,也得尊重孫女,兒子,媳婦的意見,還得靠他們自願,監護人不同意,醫生不能動刀。老人不能搞一言堂,因為腎這個東西不是公婆自己身上的零件。

作為父親,肯定不願意自己好好的一個女兒,去為外孫捐腎,現在女兒才十歲,未來的路還長著呢,人要是少了一個腎,肯定會影響以後她的身體健康和正常體力的。依我說,為了保護女兒身體不受侵害,對父母不愚孝並堅定的說不,他是一位合格的好父親。

你老公這樣做並不是自私,因為在這件事情上就沒有自私可言。要是為此事和公婆搞疆了關係,那就暫時的搬出去和公公婆婆分開過,要是一直得不到公公婆婆的諒解,那就永遠的分開了,只要別忘了贍養和照顧老人的職責就行了。


老蔣閒言


公婆這種要求真是無恥到極點了,還是人嗎?怎麼會無恥到這種地步?居然還敢開口提這無恥的要求。這種要求提都別提。一般這種情況都是有矛盾的家庭,公婆偏心女兒,不疼兒子的典型。

這是我看到這問題的第一反應和心理活動,忍不住很氣憤。

首先公婆這是百分之百的無理要求,外孫生病如果是小病我們可以出於情義道義上幫忙,比如沒人輪流照看孩子,要求兒子兒媳去幫下女兒女婿,這是可以的,也是正常的,情理之中。

難道就因為外孫需要有人捐腎治病,公婆就可以蠻不講理的要求兒子兒媳同意,讓自己的親孫女捐腎給外孫,這種要求就是公婆訴訟到法院,法律也不會支持公婆的無理要求。

我想有公德心的社會大眾也不會支持公婆的無恥要求,兒子女兒都是身上的肉,割哪塊肉都會疼,不能因為公婆偏心女兒就有權傷害兒子一家。

捐腎不是小問題,這是大問題,任何人都無權要求誰為誰捐自己身上的器官,除非自願,腎在身體健康上是最重要的器官之一,誰都知道人少一個腎,這人將來長大就象廢人一樣,不能負重,健康就更不會好了。

中醫上說腎為先天之本,腎的重要性可想而知,腎對男人女人都重要,腎好,人就健康,氣色就好。

誰會閒的沒事去把自己的重要器官給捐出去,不要說是讓外孫女捐了,讓誰捐都是犯法。所以說公婆的要求是無理的。

公婆如果疼愛外孫,你老夫妻倆自己捐腎給外孫一定沒人說閒話,再說這是女兒女婿的兒子,要捐也應該是女兒女婿自己捐腎,這應該是女兒女婿的責任,這女兒女婿也不懂事嗎?

有無理的公婆就有無理的女兒女婿,把自己父母推到不義無恥之上。女兒應該嚴厲制止自己的父母做這無理的要求。

其次,兒子不同意是對的,再有血緣關係親情關係,也不能道德綁架非要讓兒子同意。

兒子的做法很明智,人不是動物,說捐腎就捐腎的事,腎捐了就毀了自己的孩子,維護孩子的健康保護孩子不受人傷害這是做爸爸的責任。

做父母的不但給了孩子生命的機會,也要保護孩子完好無缺的健康成長,這是為人父母的責任義務,我們任何人都無權去要求一個人必須聽從安排,既使是父母也無權要求,決定權只在自己,我不願捐腎,誰都無權要求我捐腎。

父母是孩子的監護人,只起到保護孩子養育孩子不能無理要求孩子。兒子保護女兒不受傷害拒絕是對的,兒子比公婆明事理,不糊塗,有此好爸爸,是孩子之幸。

捐腎不是小事情,不能亂捐腎,血型配對等一系列的指標相符合才行,也要碰上自願捐腎的人,強迫別人捐腎是違法的,既使是有血緣關係也無權要求,更無權干涉別人的決定。

公婆如果實在想做好事討女兒女婿喜歡,那就老倆口自己捐腎吧。既合理也合法,還不被會人笑話成:這老倆口真不懂事。

大家庭矛盾往往出在父母身上,有個明事理有愛的父母是兒女之幸,碰上不明事理的就是災難。

碰上無理要求的,請學會嚴厲拒絕,不管她是拿什麼來要挾都不能答應,答應了就是 幫人助紂為虐傷害人。

我們要做個善良的人,但是善良不應被任何人利用,學會拒絕,遠離傷害,保護家人是責任。


馨媽愛寶貝


你的公婆,跪求?你們十歲的女兒給他們十三歲的外孫捐腎臟?你老公拒絕了,就被你的公婆罵無情無義,該怎麼辦?

這期間,也許會有些隱情的哦,我們不得而知。你公婆是不是有些重男輕女 喜愛外孫子多過孫女;又或者是偏心她女兒一些,也未可知。

下面,我們只來說說這件事的本身吧。其一,你女兒也是人,雖然還很小,只有十來歲,儘管他們是她的長輩,卻也無權干預,讓她捐腎臟與他們的外孫子;其二,就算你們是她的父母,也沒有權力,讓你們的女兒捐腎臟給其它任何的人,包括是你們的侄子,(同時也應該是她的表哥吧)。其三,就算是你們都同意了,正規的醫院應該也不會同意做這兩臺手術的,因為,活體的器官移植,是有很多附加條件的,並且,必須要是無償贈送的。你女兒還那麼小,還沒有自己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沒法簽訂免費贈送的這麼一個合同。所以,就算是她天真無邪,自己答應了,也是無效的。

再說,捐助腎臟,是與身體健康直接相關聯的。如果,現在捐助了,對她的身體肯定會是立竿見影的馬上就會有影響的。保不齊以後,她就會後悔的;也保不住以後不會怨恨你們做家長的。

至於,他們的外孫子,這麼的小小年紀,就得了腎臟病,並且是相當嚴重的,所以才會需要換腎臟的。小孩子也確實是挺可憐的。但是,沒有辦法的不是?確實,誰也不想呀!這就是他的命呀,可憐的孩子。

他得了腎臟疾病,他父母親人,包括他的外公外婆,著急上火,也是情有可原的,可以理解。包括你們兩公婆,也就是那個小孩子的舅舅舅媽,應該也還是很難受的吧。畢竟,不管怎麼樣,這麼小的小孩子,發生了這種事,只要是正常的人,都是會心疼的。

再說,手術本身的風險就相當的大,如果是你女兒的腎臟捐助給他們的孫子,也並不一定就會成功。相反,還可能他們的外孫子沒有救活,他們的孫女兒又搭上了,後果不堪設想。何苦來呢,又何必呢?

再說,我們中國,乃至全世界,現在應該也沒有這種法律,會同意小孩子作為供體,捐助腎臟給別人的。

所以,不能讓你們的女兒捐助腎臟,任是誰都不行;也不管是捐給誰,都是不可以的。(但是,如果是你們這些個的大人之間,有自願捐贈的,並且是配型成功的,倒是還可可以考慮的哦。)

你們只要將這些道理說與他們聽了,這種事,只要是明白事理的人,都應該不會再生你們的氣了。哪怕是他們的女兒女婿等人,也是不應該會再生你們氣的。

至於,那個小孩——他們的外孫子,生了這麼嚴重的腎臟病,如果沒有辦法治療,也是他的命,命中註定的,不能怪誰的。如果必有這一劫難,大難不死,必有後福,目前就只有靠透析來治療維持著,再等待,看到時候會否有合適的腎源再做移植手術了。你們,也可以盡力而為,傾其所有,幫助他們渡過眼下的難關,畢竟,血濃於水,還是一家人不是?錢財乃身外之物,只要能夠救活了這孩子的命,花多少錢,都是值得的。不要灰心,不要氣餒,只要你們攜起手來,就算是沒有你們女兒的捐助或者說是捐贈。何況,社會上還有這麼多的好心人呢,只要大家齊心協力,相信,這個難關應該還是可以度過去的。


豆248752315


看到這個問答,氣就不打一處來,真想抽這對老而無德的老兩口子幾耳光。

或許,在這老兩口子心中,外孫的健康比孫女的健康更重要,外孫的命比孫女的命金貴。

老兩口讓一個十歲的孩子捐腎,咋想的?腦子進水了,還是讓門擠了,讓驢踢了。典型的重男輕女。

還好,被題主的老公不愚孝,嚴辭拒絕。因此,被這老兩口子大罵無情。

他倆對外孫有情,卻對孫女無情。真是無理取鬧,泯滅人性。

建議題主別理這老兩口子了,老死不相往來。這樣的老人不必去尊重。

如果老公心疼他父母,讓他去孝敬。但是,也不讓女兒叫爺爺奶奶,他們不配做爺爺奶奶。



七色花666


一:當然要一口拒絕,支持你老公這種做法


首先,明確捐腎會發生什麼後果?


失去腎最大的謊言:人左右腎只有一個腎臟工作,只有三十歲以後才啟用右腎,而左腎是不用的。在手術中你切掉的是用過的腎,留下你沒有用過的腎。腎手術3天可下床,10天蹦跳……


事實是:另外一個腎決非簡單的備用。他是在危險情況下的備用,相當於身體的積蓄。  在安靜健康的情況下,一個腎是夠用的。但是如果遇到特殊情況,比如懷孕,比如生育,腎需要處理更多代謝廢物時,一個腎就不夠用了,而且處理含有代謝物過多的血液會讓代謝物粘在腎上引起腎炎。  另外的還有感染時,被病毒和細菌感染後,大量的代謝廢物進入血液,對於只有一個腎的人是很危險的。建議多喝水,降低血液代謝物含量,否則極易引起腎炎。  只有一個腎,也不能進行重體力勞動和心情異常激動,因為都會引起代謝物增多,對供腎者引起危險。  當你決定為家人捐出去一個腎時,請考慮以下:  1,你以前經常有發燒幾天的經歷的嗎,如果你的免疫系統較脆弱,你願意承擔捐出去一個腎以後得腎炎的風險嗎?  2,你有一份不需要出力的工作嗎?  3,你的子女有足夠多的錢,並且願意供養失去體力勞動能力的人嗎?  4,你以後不打算生孩子了嗎?也不再進行任何劇烈的體育運動了嗎? 


所以別捐,千萬別捐,頂住,為了自己女兒的未來和幸福。



第二:公婆算什麼?和則親近點,不和則不鳥她


要過日子的是夫妻兩,夫妻把家管好,讓子女長大健健康康就成。孝順也不能把自己孩子的未來搭進去。你老公都這麼明事理,你更應該統一戰線,慶幸你有這樣的老公吧!這種男人都快絕種了。。


小斯說手機


怎麼有這樣狼心狗肺的公婆?這樣吃裡扒外的爺爺奶奶?這樣的事莫說跪求,哪怕在面前提一聲,這輩子就甭想再把他們當親人待了!



外孫與孫女比起來,縱使再重男輕女的家庭,外孫也不可能比得過孫女!孫女才是自家人,外孫外孫,越養越生,養大外孫,反臉無情!

世上有幾個外公外婆能得到外孫的好,說句不好聽的,就是百年之後,能夠到墓前清明掛掃的,孫女還是比外孫強!


再說能救外孫的最佳人選還是公婆的女兒女婿,也就是外孫的父母,此時正當青壯年,匹配更合適,自己都不肯捐腎救子,反要別人捨身救命,於情於理,怎麼開得了口!

這樣的親人讓人一見到就會瘮得慌,還是離得越遠越好!


五音山人1


看到這樣的問題,首先很同情,遇到了就需要理性的面對。首先可以明確的是不管哪個國家對器官捐獻都有嚴格的規定,需要充分尊重捐獻者意願,從提問者的描述,女兒應該是配型成功的,作為一個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小孩任何大人包括監護者都無權給她做主,所以從法律上講公婆是無權提出這樣要求的。從家庭倫理上講,公婆包括小姑子一家遇到了這樣重大變故,需要抓住一個救命稻草的行為可以理解,但不能道德綁架或是侵犯人權。再理性一點分析,器官移植需要有條件滿足,單就一個排異反應就不是一般人能承受,一個十多歲的小孩即使有個合適的腎源進行移植,能否邁過排異關還不可知,為了一個不確定的可能性去傷害一個完整的生命體是否值得?何況還是在侵犯了一個無民事行為能力個體權利的情況下。所以搞清楚這些我相信你會堅決捍衛女兒的權利,當然如何與公婆和小姑子一家溝通取得他們的理解同樣需要你的智慧


cici130812


“捐腎可不同於獻血”,捐了就沒了,不可再生!



女兒還只有10歲,讓如此大的孩子捐獻器官,可能是被救的外甥半死不活,捐獻器官的孫女也是從此陷入一生的病痛折磨。

公婆的心情可以理解,一個是孫女,一個是外甥,手心手背都是肉,一個都不想失去。捐腎的配型很難尋找,好不容易在親屬中間孫女配型成功,老人們心想捐腎是自然而然的事,哪成想被拒絕。

同時,兩老人可能另有“私心”,那就是13歲外甥是男孩,而孫女是女孩,“重男輕女”思想下,更是讓他們有了強制捐腎的想法。

作為女孩的父親做的對,為了女兒的幸福,拒絕就對了。捐腎後,原來兩個腎完成的任務,現在一個腎來完成,對身體健康和壽命絕對有影響。父母的拒絕是對未成年子女的最好的保護。

作為公婆,下跪也好,罵沒有良心也罷,都是有點“老糊塗”了。



命運自有安排,倘若上天要給人這種疾病,那除了接受再無他法,這時候不能強求他人應該做什麼,畢竟捐了腎,那是不可逆的傷害,影響的是一生。大家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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