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498 證券簡稱:山東路橋 公告編號:2018-64
山東高速路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債券發行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履行的審批程序
經山東高速路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擬向符合《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規定的合格投資者發行公司債券。該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並需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方可實施,且最終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的方案為準。
二、關於公司符合公司債券發行條件的說明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和《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將公司的實際情況與上述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逐項對照,董事會認為本公司符合現行公司債券政策和公司債券發行條件的各項規定,公司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公司債券發行條件。
三、本次發行概況
為拓寬公司融資渠道、優化負債結構,降低財務成本,公司擬發行公司債券。發行方案如下:
(1)發行規模
本次發行公司債券規模不超過人民幣10億元,計劃分期發行。具體發行規模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公司資金需求情況和發行時市場情況,在上述範圍內確定。
(2)是否向公司股東配售的安排
本次債券不向公司股東優先配售。
(3)債券期限
公司債券的期限為不超過5年(含5年,可為單一期限或多種期限混合品種。本次公司債券的具體期限構成和各期限品種的發行規模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公司資金需求情況和發行時的市場情況確定。
(4)募集資金使用範圍
本次發行的募集資金擬用於補充公司營運資金和調整公司債務結構(包括但不限於償還銀行貸款)。具體募集資金用途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公司資金需求情況和公司財務結構確定。
(5)股東大會決議的有效期
本次發行債券事宜的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中國證監會核准本次公司債發行屆滿24個月之日止。
(6)上市場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債券發行結束後將盡快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出關於本次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申請。經監管部門批准,本次公司債券亦可在適用法律允許的其他交易場所上市交易。
(7)償債保障措施
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出現預計不能按期償付債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償付債券本息時,將至少採取如下措施:
①不向股東分配利潤;
②暫緩重大對外投資、收購兼併等資本性支出項目的實施;
③調減或停發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和獎金;
④主要責任人不得調離。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從維護公司股東利益最大的原則出發,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發行公司債券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於:
(1)決定聘請參與本次發行的中介機構,選擇債券受託管理人;
(2)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根據公司和市場的具體情況,制定本次發行公司債券的具體發行方案以及修訂、調整本次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條款,包括但不限於具體發行規模、發行價格、發行時機、債券期限、是否分期發行及發行期數、是否設置回售條款和贖回條款、評級安排、擔保事項(如需)、還本付息、償債保障、上市安排等與發行條款有關的一切事宜,以及在股東大會批准的範圍內決定募集資金的具體使用等事宜;
(3)執行就本次公司債券發行及申請上市所有必要的步驟及在董事會已就本次公司債券發行及上市作出任何上述步驟的情況下,批准、確認及追認該等步驟;
(4)辦理與本次債券擔保有關的事項(如需);
(5)如發行公司債券的政策發生變化或市場條件發生變化,除涉及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須由股東重新表決事項外,授權董事會依據監管部門的意見對本次債券發行的具體方案等相關事項進行相應調整;
(6)在市場環境和政策法規發生重大變化時,授權董事會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開展本次債券發行工作;
(7)辦理與本次債券發行有關的其他事項;
(8)授權期限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中國證監會核准本次公司債發行屆滿24個月之日止;
(9)在前述第1-5項取得股東大會批准及授權之同時,同意由董事會轉授權本公司總經理在前述授權範圍內具體處理公司債券發行及上市的相關事宜,並同時生效。
五、其他事項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責任主體,不是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名單的當事人,不是電子認證服務行業失信機構。
2.本次發行公司債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並經相關監管機構核准。公司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披露本次公開發行公司債的相關情況。
六、備查文件
1.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山東高速路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8月2日
證券代碼:000498 證券簡稱:山東路橋 公告編號:2018-65
山東高速路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介紹
山東高速路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路橋”或“公司”)股票已連續兩個交易日(2018年8月1日、2日)累計偏離值超過20%;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相關規定,屬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
二、關注及核實情況
針對公司股票異常波動,公司董事會進行了核查,並就有關事項函詢了控股股東,現就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1.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於2018年6月8日披露了《重大合同公告》,於2018年7月10日披露了《2018年半年度業績快報》,於2018年7月12日披露了《2017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於2018年7月28日披露了《關於2018年第二季度經營情況的公告》,於2018年8月1日披露了《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公告》《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關於調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價格、激勵對象名單、授予期權數量並註銷部分期權的公告》《關於子公司購置辦公樓的公告》《關於補選監事的公告》《關於召開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3.公司未發現近期公共傳媒報道可能或已經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經營情況、內外部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亦未預計將要發生重大變化;
5.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於本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處於籌劃階段的重大事項;
6.股票異常波動期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未買賣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說明
本公司董事會確認,本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本公司有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四、必要的風險提示
1.經自查,公司不存在違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於2018年7月10日披露了《2018年半年度業績快報》: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13026.22萬元,同比上年同期減少49.69%;截至目前,公司已披露的業績快報以及實際情況與預計情況不存在較大差異。
3.《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為公司選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五、備查文件
關於山東路橋股價異動的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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