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選拔鄉鎮領導幹部公告!優秀鄉鎮事業編幹部、村幹部、村官機會來了!

2018年撫州市從優秀鄉鎮(場、街道)事業編制人員、

優秀村(社區)幹部和大學生村官中選拔

鄉鎮(街道)機關領導幹部的公告

撫州選拔鄉鎮領導幹部公告!優秀鄉鎮事業編幹部、村幹部、村官機會來了!

一、選拔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人選業績,突出鄉鎮(場、街道)黨組織推薦和縣(區)委組織部門的審核把關作用;

(二)堅持競爭性選拔,採取組織推薦和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擇優選拔,嚴格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幹部選拔任用有關規定操作;

(三)堅持分類選拔,按照“三方面人員”的不同特點,分類提出計劃,分類組織測試。

二、選拔範圍對象

選拔範圍為鄉鎮(場、街道)在編在崗的優秀事業編制人員(含縣區直單位派駐鄉鎮街道工作的事業編制幹部,不含學校、醫院)、鄉鎮(場、街道)所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主任、優秀大學生村官。選拔對象以鄉鎮(場、街道)優秀事業編制人員為主,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和優秀大學生村官要有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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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選拔條件

報考人員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調任規定(試行)》等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優秀鄉鎮(場、街道)事業編制人員

(1)年齡在45週歲以下(1972年9月1日以後出生);

(2)在鄉鎮(場、街道)工作滿5年以上;

(3)大專以上學歷;

(4)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為合格及以上。

2006年1月1日之後進入事業單位的,必須是經組織人事部門公開考錄(招聘)或國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員。

(二)優秀村(社區)幹部

(1)任現職連續滿5年以上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或任村(社區)主任、黨組織書記累計滿7年以上且現在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崗位上工作,或任現職連續滿9年以上的村(社區)主任;

(2)年齡在45週歲以下(1972年9月1日以後出生);

(3)中專或高中以上學歷。

(三)優秀大學生村官

(1)大學生村官服務地為本市內,服務期滿且已轉為事業編制(含招聘為事業編制幹部)或考錄為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或者從選聘到村任職起工作滿4年且目前仍在村官崗位;

(2)大專以上學歷。

優秀鄉鎮(場、街道)事業編制人員、優秀村(社區)幹部的任職年限計算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優秀大學生村官的任職年限計算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與選拔: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4.在錄用(聘用、任職)試用期內的;

5.鄉鎮(場、街道)事業編制站(所、辦)長(主任)任職期間任職所在單位連續兩年在本系統組織的綜合目標考評中排末位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社區)主任任職期間任職所在村(社區)連續兩年在鄉鎮(場、街道)組織的綜合目標考評中排末位的;

6.大學生村官未經縣級及以上組織部門同意,擅自在縣(區)直及以上機關借用未在村工作連續三個月以上的;

7.其他不宜選拔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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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選拔名額

根據各縣(區,含撫州高新區、東臨新區,下同)職數空缺和選拔計劃呈報情況,全市在優秀“三方面人員”中共選拔137人擔任鄉鎮(街道)機關領導幹部。其中:

(一)在優秀鄉鎮(場、街道)事業編制人員中選拔78人。分別為:臨川區11人、東鄉區11人、南城縣8人、黎川縣8人、南豐縣4人、崇仁縣10人、宜黃縣6人、樂安縣5人、金溪縣6人、資溪縣3人、廣昌縣3人、高新區1人、東臨新區2人。

(二)在優秀村(社區)幹部中選拔17人。分別為:臨川區2人、東鄉區1人、南城縣1人、黎川縣1人、南豐縣1人、崇仁縣2人、宜黃縣2人、樂安縣2人、金溪縣2人、資溪縣1人、廣昌縣1人、東臨新區1人。

(三)在優秀大學生村官中選拔42人。分別為:臨川區4人、東鄉區6人、南城縣4人、黎川縣5人、南豐縣2人、崇仁縣3人、宜黃縣4人、樂安縣2人、金溪縣5人、資溪縣3人、廣昌縣3人、東臨新區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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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選拔程序

(一)個人報名。符合選拔條件的人員,按照自願、誠信的原則,如實、準確填寫《撫州市從“三方面人員”中選拔鄉鎮(街道)機關領導幹部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一式三份,含電子版),並攜帶身份證和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提交4張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證件照片(含電子版),個人提出報名申請,經所在鄉鎮(場、街道)黨(工)委審核後,到縣(區)委組織部(高新區、東臨新區黨群工作部)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8月20日至22日。其中,有大學生村官經歷、符合報名條件、現不在原服務縣(區)工作的人員,可在現工作縣(區)報名,也可在原服務縣(區)報名,但只能在一個縣(區)報名,且須經原服務地鄉鎮(場、街道)黨(工)委和縣(區)委組織部審核同意。

(二)資格審查。各鄉鎮(場、街道)黨(工)委對報名人員條件和資格進行初審後,縣(區)委組織部(高新區、東臨新區黨群工作部)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凡不具備資格者,不得參加選拔;資格審查貫穿選拔工作全過程,已經入闈的,取消其選拔資格。

原則上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數與選拔名額不低於5:1,才能開考。沒有達到該比例要求的,則視情況相應調減選拔名額。

(三)組織推薦。各縣(區)根據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數及選拔名額情況,組織各鄉鎮(場、街道)黨政班子成員及相關人員在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中進行差額署名推薦,並經鄉鎮(場、街道)黨委會(工委會)集體研究提出推薦人選名單。

各縣(區)黨(工)委根據各鄉鎮(場、街道)黨(工)委推薦和平時瞭解掌握情況,按照推薦參加筆試人數與選拔名額不超過7:1的比例分類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

(四)筆試。筆試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筆試時間安排在2018年9月1日,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採取閉卷考試的方式分類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包括客觀性試題和主觀性試題,滿分為100分。客觀性試題主要測試:政治理論知識、法律知識、農業農村知識、科學技術常識、管理知識、公文寫作知識等;主觀性試題主要測試應試者對黨和國家現行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的理解和解決“三農”問題的實際操作能力。

筆試實行加分制。加分標準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各縣(區)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按照與選拔名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分類確定面試入闈人員名單(入闈最後一名出現成績相同者一併列入)。面試入闈人員名單由各縣(區)向社會公佈。

(五)面試。面試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各縣(區)具體實施。面試採取結構化方式分類進行,滿分100分。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地點由縣(區)確定。面試成績當場公佈。

面試結束後,計算考生總成績。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面試成績。

縣(區)根據考生總成績,結合民主推薦和平時瞭解掌握情況,同一類別選拔名額為1-3名的,按比選拔名額多1人的比例分類研究確定考察入闈人選名單;同一類別選拔名額為4名及以上的,按選拔名額1:1.5的比例分類確定考察入闈人選名單(如按比例計算不為整數的,則進一位列入)。考察入闈人選名單由各縣(區)向社會公佈。

(六)差額考察。考察工作由各縣(區)委組織部(高新區、東臨新區黨群工作部)分類組織實施。縣(區)委組織部(高新區、東臨新區黨群工作部)根據幹部選拔任用有關規定製定考察方案,對考察人選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嚴格進行考察。考察採取民主測評、徵求意見、個別談話、實地考察、上戶隨機瞭解等方式進行,尤其注重人選政治素質的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重點看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嚴格把好政治關口。

考察過程中,須認真審核考察對象人事檔案,對檔案存在惡意塗改、造假等情形的,經組織認定後,終止考察程序。

進入考察程序後,如發現考察對象存在影響任職情形經查核情況屬實的,取消其考察資格,且不再遞補。

(七)縣(區)委常委會(工委會)票決。對擬選拔擔任鄉鎮(街道)機關領導幹部的優秀鄉鎮(場、街道)事業編制人員、優秀村(社區)幹部和大學生村官人選和擬任職務,縣(區)委常委會(工委會)按規定進行票決。票決通過的人選,在當地有關新聞媒體和所在單位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

(八)任職和辦理公務員登記手續。經公示不影響任職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任職和公務員登記手續。其中,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的,原則上應當繼續兼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至本屆期滿。

市委組織部監督舉報電話:0794-12380。各縣(區)委組織部(高新區黨群工作部、東臨新區黨群工作部)監督舉報電話由各地發佈。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機會來了!你準備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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