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客車注意 8月1日起高速公路通行費優惠期結束

2018-08-02 09:35 | 浙江新聞客戶端 通訊員 範曉飛 陳濱 記者 楊世丹

大客车注意 8月1日起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期结束

收費站

根據浙江省交通運輸廳最新消息,8月1日,記者從麗水高速服務區瞭解到,2018年8月1日起,20座、40座客車浙江省內高速公路通行費優惠期結束,將按現行收費標準收費。

據瞭解,原屬一類車的20座客車劃分為三類車,原屬二類車的40座客車劃歸為四類車。

大客车注意 8月1日起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期结束

服務區

此前,為平穩實施調整工作,按照“調整車型分類不調整通行費標準”、“以安裝並使用不停車收費電子標籤為識別標準”的原則,對2012年6月30日(含)前購置的我省20座和40座客車,安裝並使用不停車收費電子標籤支付省內高速公路通行費,其車輛通行費標準費率及車次費仍按原標準執行,即:20座客車0.4元/車公里,車次費5元/輛次;40座客車0.8元/車公里,車次費10元/輛次。

此優惠政策經過兩次延期,總共實行了6年。

大客车注意 8月1日起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期结束

收費站

從2018年8月1日實施新政策以後,所有享受優惠的20座、40座客車將統一執行現行高速公路客車車輛通行費。即:20座客車0.8元/車公里,車次費10元/輛次;40座客車1.2元/車公里,車次費15元/輛次。

以金麗溫高速縉雲收費站至青田西收費站為例,原20座客車需繳費50元,40座客車需繳費95元,新政策實施後20座客車需繳費95元,40座客車需繳費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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