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借款給公司半年,公司不還,該如何處理?

魯比特煩惱


通過讀題目,我認為應該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借錢給公司,然後不知道什麼原因,公司不還錢了,賬務應該怎麼處理。


現在的法定代表人一般都是股東兼任的,如果是這種情況,可以直接轉為實收資本。前提是公司的實收資本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該股東並未繳足。並且公司處於正常經營時期,並未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這種情況相當於債轉股,應該經過股東會同意,並在處理完畢後,為該股東出具出資證明書。

賬務處理如下:

借:其他應付款

貸:實收資本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印花稅


如果不是以上情況,這筆借款,也許是公司不想還了,也許是出借人不想要了,但結果就是一個:不用還錢。這種情況下,可以找相關人員審批,審批通過,確認不用支付的借款轉為企業的營業外收入。

調賬的前提是你要你的領導給你出具書面說明,不然私自調賬,就是你的責任。

賬務處理如下:

借:其他應付款

貸:營業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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