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們睡過,你還記得嗎?

《去年在馬裡安巴》是一本很枯澀的小說。

枯澀到當年文學院裡,許多作家都用以作為裝逼的利器。

講了什麼呢?

一個優渥而寂寞的少婦,與丈夫度假,在那個寂靜無聲、闃無一人的旅館裡,她遇見一個人。

這個人走過來,服裝講究,有種恰到好處的、令人激盪的氣質。

就像歷經情傷,心懷滄桑,知道了世上無數壞事情,也知道世上無數好事情的那種人。

當然,還有點錢。

他走過來,徑直走向她,像久別重逢,有種秘而不宣的喜悅。他對她說:“你還記得我嗎?”

她搖頭。

“去年,去年在馬裡安巴,我們曾相愛,你不記得了麼?”

她依然搖頭。

“去年你曾說過,如果我愛你,那麼明年的這個時候,我來帶你走。”

她回應:“您一定認錯人了,先生。”

他神色黯然,開始流露出憂傷。

“你真的不記得那段愛情了嗎,去年在馬裡安巴?”

“其實我們都清楚,去年夏天,就是現在,就是馬裡安巴。”

去年我們睡過,你還記得嗎?

在這個故事的開始,一切都是合乎常規的。

女人被突如其來的男人打擾,以重逢之名。出於禮節,也出於女人的本分,她拒絕了他。

如果只是到此為止,故事就不成故事,阿蘭·羅伯·格里耶也不會費那麼多技巧,來寫作這部小說。

在那個富麗的、靜默的旅館中,在那些名流乏味的交談中間。她其實一直在等著什麼。也許,這種等待在很久以前,就開始了。

等什麼呢?

一句盪漾的、灼熱的、使人像雲朵一樣膨脹開來的話語?

一場安全又激烈的擁吻?

一個得體又孟浪的陌生人?

我們不得而知。

但有一點是篤定的:

所有的非常態,都有常態的原因存在。

而那些常態的原因,人們往往看不見,或者裝作看不見。

他開始敘述。

在丈夫不在的場合,用種種細節,敘述他們曾經的相識。

他用語言,構建了一場深情又悲傷的往事,然後指給她看,“這就是我們的往昔……我已經來了。我來帶你走。”

他用虛構,將她潛意識中的影像,變成確鑿的回憶。

他看著她,深深地看著她,以緩慢而低沉的聲音,講述去年的天空,去年的旅館,去年和她和他。

“……你還是老樣子,可是你看起來已經不記得我了……”

“……我第一次見到你,是在花園。你一個人,隅隅獨行……”

“……你再回憶一下,當時我們靠近一組石頭雕像……你問我雕像是誰。我說我不知道。你開始猜。我說,可能是你和我。然後你開始笑。就在那時,我愛上了你……”

“……我們在一起漫步,日復一日,那時,你和我之間,只有半臂之隔,不能再近……”

“……沿著長廊,穿過空無人影的屋子,我曾來與您會面……”

“……我始終等待著您,現在依然在等待您……”

她在這些講述之間,陷入真幻莫辨的境地。

有時覺得,一切都是虛構。有時又覺得,依稀彷彿有過這種印象。

當事件無法分辨之時,一切就看她內心。她想要相信哪一個,哪一個就是真實。

她相信曾經存在。

她的生活太稀薄了,也太壓抑了,她就想要戲劇感,要豐盛感,也要被愛感。

在男人描述出的往昔之中,她是那麼落寞,而她的落寞又被他全部理解。她的消失還令他憂傷至今。

這一切都是那麼正中下懷。

充滿深情的往昔,充滿詩意的刺激,與麻木的生活全然不同。

她喜歡這個故事。

她掙扎著說:“這個故事已經結束。再過幾秒鐘,它就會完全消失。”

他篤定地回答:“直到永遠,像一塊大理石……”

那些語言像連續不斷的咒語,將她變成另一個人。

她由拒絕,到逃避,到躲閃,到抵抗,到在他的別樣進擊下崩潰,最後,她相信了他。

“我們錯過了那段愛情。去年在馬裡安巴。”

去年在不在馬裡安巴又有什麼關係呢?

如果去年不在馬裡安巴,那我們今年去,於是他們就私奔了。

她離開旅館,離開她的丈夫,離開冷漠的中產階級生活,離開她的習慣和她的身份,跟隨男人離開。

沒有方向。下落不明。

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故事。

不同的人,會在其中看見不同的解讀。

評論家看見隱喻,心理學家看到匱乏,小說家看見人性,詩人看見失而復得,巫師看見催眠,雞湯寫手看見“女人是需要寵的,不寵,就有別人來寵”,衛道士看見苟且,對生活失望透頂的主婦看見誘惑,丈夫們看見不忠,浪蕩子看見引誘技巧。

但無論如何,這在生活當中,只是一個小小的切片。這個切片會投射出許多倒影,在凡俗又真實的生活中。也許是你,也許是我,也許是他和她。

無數的倒影,無數的同類。

畢竟,一個對丈夫灰心的妻子,一個篤定深情的撩拔者。

一個對守寡式生活滿腹幽怨的女人,一個充滿冒險氣質的男人。

這兩者,太容易發生故事了。

茨威格在《一個女人一生中的24小時》裡,也寫過類似的故事。

在小說一開始,他就寫了一場成功的私奔。主角是一個已婚女人,和一個男孩。

這件事自然引發眾議。

而後,在一群見證者和議論者中,我們又聽見了一個相似的故事:

C太太在42歲出門旅行。那一年,她遇見一個波蘭青年。她為他意亂情迷,為他放棄一切,什麼也顧不了。

她不想再顧及教條,也不管世俗困擾,只想聽從心的命令。

那是她一生中最美的24小時。

雖然,豔遇在一夜迷情後,就宣告終結。但已經足夠她紀念一生。

茨威格說:

女人一生裡,確有一些時刻,會使她屈服於某種神秘力量,不但違背本來的心願,又不自知其所以然。這種情形實際上存在著。

硬不承認這種事實,不過是懼怕自己的本能和我們天性中的邪魔成分,想要掩蓋內心的恐懼罷了。

他的確是全世界最懂女人的作家。

將女人隱秘的悸動、不由自主的沸騰,說得如此到位。

忽然想到兩句歌。

一句是陳昇的。他在《我喜歡私奔和我自己》中唱:我想做一些從來都沒做過,連自己也感到訝異的事情。

還有一句,是劉若英的。她在《我們沒有在一起》裡面唱:後來的我一直在想,跟你走吧,管他去哪呀。

然而,真正的問題是,娜拉出走之後怎麼樣?

魯迅說,要麼墮落,要麼回來。

《去年在馬裡安巴》、《一個女人一生中的24小時》裡的女主角,跟隨賭徒、浪子遠行之後,又會遭遇什麼?

奈保爾在《愛,愛,愛,孤獨》裡,用一個很不文藝的故事,告訴了我們答案。

在米格爾街的盡頭,有一天,搬來一戶人家。

那是一對男女。

“女的特漂亮,男的是個醜傢伙。”

女人太與眾不同了。她衣著奢華,舉止優雅。而男人又高又瘦,衣服破爛,而且酗酒,罵粗話,散著臭氣。

大家本能地為她擔心。

苦難終於開始了。

女人總是哭著喊著,從房子裡跑出來。跟著她一起奔出的,是狗叫、男人的喊叫和詛咒。

她在長街上奔跑。一邊跑,一邊喊:“救命,救命,如果他追上我會殺了我的。”

可是,當事情消停以後,她又會回到那所房子,等著下一次被毆打,被辱罵,被逐出家門。

有人問她:“為什麼不離開那個該死的?”

她答道:“也許你覺得我太蠢了。但我喜歡託尼,我愛他。”

然而事情卻沒有因為她偉大的“愛情”而有所好轉。

她經受著日復一日的貧困,也飽嘗著日甚一日的折磨。

他開始拿著刀,大喊著:“我要殺了你,我要殺了你!”甚至還慫恿他的惡狗,往她身上撲。

她努力裝著雲淡風輕,裝著一切都很好。但容顏卻有了變化——眼角爬上皺紋,臉頰密佈黑斑,神情哀怨而倦怠。

有人開始好奇她的身份。

結果,在報紙上的尋人啟事中一查,發現她是某個上流社會的太太。

她本擁有體面的一切。

但當她被這個流浪的水手撩得昏頭轉向,情慾勃發,理智消失殆盡後,她放下一切,和他私奔了,來到這個黯淡、骯髒、逼仄的小街上,開始她暗無天日的受苦。

故事的最終,她意識到,有些人是毫無必要相守的,恰如有些冒險也毫無必要。

她離開了託尼,回到沉悶但闊綽的生活裡。

長街上的人都大籲一口氣,因為,大家都覺得,這才是最好的結局。

“……從她的別墅邊走過,看到海瑞拉夫人正坐在花園的安樂椅上讀報,通過房間打開的門,可以看到一個穿著制服的僕人在準備午餐。

車庫裡停著一輛黑色轎車,一輛嶄新且龐大的轎車……”

人生的冒險太多。

之於女人,最常見的冒險,便是情慾。

我不反對大家在關係中的試探。

只是,在開始之前,得問自己一句:想好了麼?能負責麼?

《海的夫人》裡那個有夫之婦,就是最好的例子。

在結婚之前,她曾有一個戀人,住在海的彼岸。一天突然尋來,叫她一同去。

她告知了她的丈夫,要和那外來人會面。臨末,她的丈夫說,“現在放你完全自由。你能夠自己選擇,並且還要自己負責任。”

是的,他給她自由。

但自由也意味著責任。她承擔不起這責任。於是,她接納了並不完美的生活,放棄內心的衝動,留了下來,繼續秩序井然的朝朝夕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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