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欠朋友5000元,拖了13年不肯還,「受刺激」後主動求還錢

河南商報記者 孫科 通訊員 李登科 穆童

13年前,他借給業務夥伴7000多元讓其渡過生活難關,可對方還了2000元后,就再也沒了下文。

如今,這位昔日朋友經濟富裕,還經常駕駛兩輛不同的車,但錢依然不還……

借了7000多元,只還了2000元,就再也沒下文

2005年9月,被執行人沈某以經濟困難為由,向業務夥伴譚先生借錢用以緩解資金壓力,譚先生念朋友情深,將7093元錢借給了沈某,約定2個月內還清。

沈某陸續還款後仍有5000元久久不予歸還,之後譚先生多次要求還款,沈某均不予理睬。

2007年,譚先生在多次催要無果後,將沈某起訴至河南省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要求沈某歸還欠款。

法院經過審理,依法判決沈某歸還欠款5000元及利息,並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判決生效後,沈某仍不履行判決書所確定的義務,譚先生就向中原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於當時執行查控手段有限,並沒有查出被執行人沈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只能中止執行。

買不了高鐵票,回不了家,這事急了起來

經過十年的時間,被執行人沈某經濟富裕,生活改觀,譚先生髮現沈某經常駕駛兩輛不同的車輛,於是譚先生在今年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

執行員王曉東接到案件後,立即聯繫被執行人沈某,要求其履行義務,沈某仍不理睬。

經過網絡查控,發現沈某名下確實有車輛及其他財產,但由於本案標的額不大,不能直接拍賣這些財產,為了督促沈某儘快履行,執行員王曉東便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限制高消費。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後,沈某不以為然,仍不予還款。讓沈某萬萬沒想到的是,成為失信被執行人名還真是慘,居然連回家的高鐵票都買不了。

“王法官,我立馬還錢,把我從失信黑名單裡撤了吧,我在杭州,買不了高鐵票,回不去啊。”8月14日,沈某主動聯繫王曉東要求還錢,並積極聯繫申請執行人譚先生,將欠款本金及利息共11000元通過微信轉賬履行完畢。

在沈某履行完還款義務後,本案順利結案,沈某才買到從杭州回鄭州的高鐵票。沈某感慨到,“我以後再也不當老賴了”。

執行員王曉東:“對於老賴,法院正在重拳出擊,而將老賴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只是其中一項措施,而僅僅這一項措施,就會讓老賴受到以下限制:限制參與政府投資項目、限制獲取政府補貼、限制擔任國企高管、限制從事特定行業、限制設立金融類公司、限制招錄為公務人員、限制入伍服役、限制成為海關認證企業、限制招投標、限制購買不動產、限制貸款、限制出境、限制子女就讀高收費學校、限制購買飛機票、限制購買高鐵及動車票、限制入住星級以上賓館、限制購買具有現金價值的保險、限制辦理信用卡、限制獲得榮譽等57項信用懲戒措施及限制消費措施,並通過媒體予以公開曝光。因此奉勸正在東躲西藏的老賴們,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早還早輕鬆,否則就得過有家不能回,高鐵不能坐,飛機不能乘,星級賓館不能進,旅不了遊,度不了假的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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