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丨司法机关机构改革来了!

司法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已经“胎动”,法院检察院将“瘦身”。

一些地方法院检察院近日召开推进会,部署落实司法改革工作。

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将迎来“瘦身”和内部结构再造,这一轮司法改革的一个核心就是内设机构改革。

近日,天津、新疆、广东、吉林等地法院检察院先后召开推进会,部署落实司法改革工作。

在7月24日召开的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中央政法委负责人要求,要把党的十八大以来部署的司法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部署的司法机构改革融合起来,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司法机构职能体系。

会议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召开了专题视频会议和大检察官研讨班,部署司法改革和下半年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要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加快构建符合司法规律和人民法院实际的内设机构体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指出,要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切入点、突破口,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不久之后,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将迎来“瘦身”和内部结构再造。

重磅丨司法机关机构改革来了!

“内设机构改革触及的利益多、牵涉面广,直接涉及领导职位数量、干警职业预期等,是一场‘动奶酪’的硬仗。”华东地区某法院法官表示。

与内设机构相配套的“捕诉合一”等改革,则引发了效率与公平的关于改革目的的争论。

1、法院:法官办公室+审判业务庭

2018年5月25日,最高法院与中央编办联合印发《关于积极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

重磅丨司法机关机构改革来了!

刑事庭、民事庭、行政庭是我国法院内设的基本审判业务机构,多数法院还继续细分为刑一、刑二、民一、民二庭……

美国、英国的法院均未设置审判业务庭,其审判管理采取的是以法官为中心,由法官、法官助理、记录员、雇员组成“法官办公室”模式。

德国、日本的法院虽设置审判业务庭,但行政事务与审判事务分离,诸如管理法官等辅助事务被从审判业务庭中剥离出去。

我国部分法院也已实行法官办公室模式。

比如深圳前海法院不设审判业务庭,根据业务需求,围绕主审法官建立若干专业审判团队,法院仅设立司法政务处、审判事务处两个综合部门。

重磅丨司法机关机构改革来了!

深圳前海合作区法院

珠海横琴法院也不设审判业务庭,审判团队之外的内设机构包括审判管理等三个办公室,以及一个执行局和一个法警队。

重磅丨司法机关机构改革来了!

珠海横琴新区法院

“这种模式主要在新设立的法院中实行,而且一般适用于法官人数较少、受理案件数量不多的法院,在其他法院可能阻力较大。”上述华东地区某法院法官说。

正在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草案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可设必要的审判庭。法官员额较少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综合审判庭或者不设审判庭

在海南省5家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之一的乐东县法院,原有的民一庭、民二庭、刑庭和行政庭整合为综合审判庭,下设民事、刑事、行政三个审判团队。整合后,原属于庭长的行政管理权上交给分管院领导。

合并同类项是多数法院采取的改革举措。据公开报道,天津市中级、基层法院(除滨海新区法院外)及海事法院已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并完成“三定”方案,内设机构数量由改革前的361个减至234个,精简比例为35.2%。

大量的非审判业务部门被合并,比如西南地区一家基层法院有20个内设机构,非审判业务部门为9个,有的部门只有1名工作人员,且工作量集中在年底考核期间。

“在改革前的业务庭中,一名法官可能几十年都只审理某一种类型的案件,造成专业窄化,而审判团队模式,对每名法官的案件分配更具合理性。”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透露。

2、检察院:按案件类别设立机构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叠加,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变化将更大。

《检察日报》7月26日报道称,反贪转隶前,检察机关以反贪为主、为重,导致反贪与其他工作不平衡。

“反贪等部门转隶至监察委后,检察机关的侦查权缩水,但也给了检察机关强化其他职权的契机。”张建伟说。

重磅丨司法机关机构改革来了!

7月25日举行的大检察官研讨班

释放了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的“信号”:

重新组建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

设立专门的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机构或办案组;

规范机构职能、名称,地方检察机关机构设置理念上与最高检相同,省、市两级院主要业务部门原则上与上级院对应设置。

“总体上,要以案件类别划分、实行捕诉合一,形成完整的、适应司法责任制需求、有助于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提升检察官素质能力的内设机构体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研讨班上说。

以案件类别划分内设机构,意味着将出现更多专门检察部门,比如各地检察院普遍设立了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

还有一些地区设立了适应当地需要的专门机构,比如上海市设立了金融和知识产权检察部门,北京市设立了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检察部门。

目前,社会呼声较高的是专门的生态环境检察部门

重磅丨司法机关机构改革来了!

以往检察院的刑事检察业务机关分为审查逮捕部门和公诉部门,“两个部门合并后,再重新划分为5个部门,其中一个为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其余4个部门按照犯罪类别划分。”知情人士透露。

“除了是内设机构整合的需要,捕诉合一还有利于检察院提升办案效率。以往检察院的审查逮捕部门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要进行审查,如果案件起诉后,还要移交同一个检察院的公诉部门进行审查起诉,两道审查大多是重复性审查。”张建伟说。

但是,捕诉合一受到了刑诉法学界的质疑。

“甚至检察院侦监部门也有一定的疑虑,即捕诉合一是否会弱化检察院的侦查监督职能,是否会弱化检察权内部的制衡。还有学者认为,审查逮捕具有司法审查属性,应该在以后的改革中逐步移交给法院行使。”张建伟介绍。

“尽管有争议,捕诉合一改革已经是箭在弦上,各地检察机关决心都很大。”

(‍21世纪经济报道)


分享到:


相關文章: